【政策与标准】关于认真做好2022年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26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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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冶政202195

     

    关于认真做好2022年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

    工作的通知

     

    村(社区)

    为认真做好2022年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简称奖扶,下同)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简称特扶,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站位

    村(社区)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对于操作不严谨、宣传有盲区等薄弱环节,特别是随着奖励扶助对象的增加,要克服厌战情绪,进一步提高站位,增强责任感,切实维护好群众切身利益。要按照《安徽省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管理规范》以及2021年全省卫生健康工作督查要求,完善工作机制和制度,制定工作计划,有序开展资格确认等工作。

    二、严格执行政策,做好资格确认

    做好当年新增奖扶、特扶对象申报工作

    1、国家奖扶制度。主要是申报确认1962以前出生且2022年以前未申报确认对象。

    2、天长扩面政策。主要确认申报1967出生对象以及1963年至1966出生且2022年以前未申报确认对象。资格确认与国家奖扶同口径、同标准、同步骤。

    3、国家特扶制度。主要是申报1973之前出生且2022年以前未申报确认对象。

    4、并发症对象。根据2021年天长市卫健委组织的并发症鉴定后下发的文件确认。

    对当年新增对象资格确认,必须严格执行奖扶、特扶的各项规定程序,把每一步工作做细、做实,不得一手包办、闭门操作。重点把好“三关”:一是把好调查关,严格调查人员资格,坚持由了解掌握政策的工作人员担任调查员,认真调查户籍状况、婚姻史、生育史、抱养史、年龄等,严禁不组织年审、不上门复核二是把好评议关,认真做好村级评议,邀请与被评议对象同年龄段同村民组的村民参加评议,参加评议人员必须签名认可,评议表要认真填写被评议人的户籍状况、婚姻史、生育史、抱养史等详细内容三是把好公示关,按照信息规范的样表,重点公示婚育情况以及相关政策、各级举报电话等。镇、村公示表格由镇卫健办统一制作,要求用A4粉红纸,三级四榜公示镇(街道)、村(社区)均要拍照留存,图片要清晰。新增独生子女死亡特扶对象确认时,情况清楚的可由村(居)直接予以申报,避免多次上门核实给申报对象心理带来影响,在认真组织村(居)评议的基础上,不进行公示。

    )做好往年确认对象年审工作

    1、国家奖扶制度。由镇经办人员将2021年发放名单分村复制到年审表中,打印下发到各村(居)上门年审。

    2、天长扩面政策。由镇经办人员将2021年发放名单分村复制到年审表中,打印下发到各村(居)上门年审。

    3、国家特扶制度。由镇经办人员将2021年发放名单分村复制到年审表中,打印下发到各村(居)。独生子女死亡特扶对象年审可与帮扶慰问工作结合,信息清楚的,不要求与扶助对象见面签字,直接填写年审表。

    4、并发症对象。由镇经办人员将2021年发放名单分村复制到年审表中,打印下发到各村(居)上门年审。

    工作要求:年审表登记名单要与上年资金发放花名册保持一致。对往年符合奖扶、特扶等对象,各地要安排人员上门认真核实,坚持奖扶对象核实见面制。重点核实子女变动情况、抱养情况、户籍变动情况等,对于流动在外人员必须联系本人核实,调查事项必须经本人签字,不得代签。要结合公安、民政、全员等部门相关信息,做好信息核对工作。

    对往年国家奖特扶制度、天长扩面等对象年审结果为“死亡退出”或“审批错误退出”以及“其他情况退出”的要相应填报退出审批表,签字盖章后一式三份报市卫健委。退出表登记名单要与年审表“年审结果”保持一致,避免出现逻辑错误。

    )做好50周岁以上目标人群摸底登记工作。根据全员人口信息系统结合调查复核,认真填报《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50周岁以上目标人群摸底登记表》,主要增补1972年对象(含1972年以前漏登对象)以及合法抱养对象,村居备份,并以镇为单位,规范整理1968年到1972年出生的目标人群登记表

    三、规范运作,统一步骤

    为确保2022奖扶、特扶资格确认工作质量,按时完成资格确认工作,全市将统一时间,统一工作步骤。

    )调查摸底

    20211130日前完成。完成安徽省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目标人群摸底调查登记表》。

    )本人申报

    20211130日前完成。完成《安徽省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申报表》。

    )村级评议

    1、组织评议,20211130日前完成。完成《安徽省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村(居)计生协理事会和村(居)民代表评议表》。

    2、村级公示。2021127日至16日。样式见统一格式。

    3、村委会意见。《安徽省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申报表》上村(居)委会评议意见统一为20211218日。

    4、上报材料。统一为20211220日前上报镇卫健办,主要包括奖扶资料袋(按目录顺序)。

    5、组织年审。202214日至13日。完成各项奖励、扶助对象年审结果。可与镇级同步。

    )镇级审核

    1、上门核实。202214日至13日(含年审表)。

    2、组织公示。2022114日至23日(包括退出公示)。

    3、主要领导签字。统一为2022124日。即《安徽省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申报表》上审核意见。

    4、上报材料。2022125日上午上报市卫生健康委。奖扶统计表及《安徽省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退出情况报告单》等,奖扶资料袋备好待审核。

    )市级确认

    1、上门核查。202128日至16日。

    2、组织公示。2021217日至26日。

    3、主任签字。2021228日。

    四、工作要求

    各镇、街道要认真按照国家、省相关文件、政策解释等规范,举一反三,强化责任,按规定政策口径和程序进行资格确认,确保公平、公正、透明。

    )认真做好宣传工作。要认真组织学习,加大宣传力度,广泛、深入宣传奖特扶工作的重大意义、政策条件、申报程序和具体要求、时间节点等,把政策和有关口径原原本本交给群众,提升政策知晓率。

    )认真做好培训工作。要明确专人负责奖励扶助制度工作的落实,加强对镇、村(居)两级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特别是三项制度政策以及解释要原文印发,对每条规定都要认真分析到位,研读到位,坚决防止由于政策执行偏差损害群众利益。

    )认真组织调查复核。要吃透政策精神,把握好奖扶、特扶对象资格确认实质,不能放宽或收紧政策条件。对不符合政策条件的,要耐心细致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对符合条件的要一个不漏的及时确认,做到当年符合,当年申报,绝不允许出现隔年申报现象;对政策概念不清的,要及时请示,坚决避免“疑者从非、宁补不冒”现象的发生。

    )认真填写各类表格。各类申报表、年审表、调查评议表必须严格按要求填写,字迹工整,版面整洁,调查内容详实。所有表格必须采用最新版本,按下发的奖特扶规范表格打印制作。

    )坚持资格确认质量终身负责制和责任倒查追究制。坚持“谁核实,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调查登记的各个重要步骤、重要信息由具体负责人签字负责,要将深入调查走访与数据比对相结合,加强数据审核,对审核把关不严,调查走访流于形式的严肃追责。

     

     

    2021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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