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任免】关于调整冶山镇消防安全工作领导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2-23 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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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调整冶山镇消防安全工作领导组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及企业各单位:

    因人事变动,决定调整冶山镇消防安全工作领导组,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

     长:张长浩  

    副组长:赵有田      钱永富  李春枝  单耀祖  

       张殿荣  张献  陆凤江      

    陈忠云  周永武    

      员:王有凤      苏晓东  焦有华  叶国才

    汤久明      崔礼文  翁立海  吴士林

    孙学文  刘国朝  各村(社区)书记、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综合督查组、宣传组和十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小组。


    一、办公室

      任:王有凤

      汤久明      孙春琴  胡茂明   陆从赋

      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2.综合管理本镇的消防安全生产工作,拟订全镇安全生产规划;分析和预测全镇安全生产形势,主持制定和完善本地安全生产制度,研究解决本地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办法和措施;负责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监督使用,逐步改善劳动安全条件;按照委托执法范围行使执法权,做好安全生产监督监察管理工作;及时汇报本地消防安全生产工作状况,加强信息反馈。

    3.组织实施上级政府和上级部门下达的消防安全生产目标,完成上级政府和上级部门部署的消防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组织研究、部署安全生产重大活动。督促各部门、各单位贯彻落实消防安全生产领导职责,对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进行考核。

    二、消防综合督查组

      长:潘广林  

      员:张晶晶  汤久明      周金龙

      责:负责对各工作组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督查通报,督促各工作组完成相关任务,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三、消防安全宣传组

      长:单耀祖  

      员:汤久明  刘玉梅          孙春琴

    胡茂明  陆从赋  

      责:负责消防安全生产宣传工作,深入开展社会化宣传教育,扎实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和“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安全生产法宣传周”以及“职业病防治宣传周”等活动。着力推动消防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七进”活动。

    四、十消防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小组

    (一)工业企业消防安全和环保专项整治工作小组

      长:张殿荣  

    副组长:赵有田  钱迎熙  陆凤江  李春枝

      员:王有凤  吴士林  叶国才  胡茂明  陆从赋  

       各村(社区)书记、主任

    职责:

    1.加强企业消防安全生产的工作指导,检查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保障安全投入等情况。

    2.检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技能、设备设施和作业现场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情况;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消防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与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

    3.重点检查企业建立安全生产风险点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责任“六项机制”,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情况;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情况;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情况。

    4.重点检查企业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督促本辖区内工贸行业企业全面开展有限空间排查辨识,并对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制订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完善监管台账。

    5.重点检查企业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开展事故应急处置的总结评估工作情况;加强岗位应急培训情况。

    (二)道路、水上交通专项整治工作小组

      长:陈忠云  

      员:高业龙  翁立海  崔礼文  吴士林

      责:负责对各类交通运输企业()、运输车辆、重点路段的监督检查,切实加强客运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和客运驾驶员的安全教育。特别是要进一步加强营运班车、校车、公交车等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车辆的安全监管。重点检查船舶通信、农民自用船、消防、救生等安全设备保养、配备情况;渡口渡船专项整治情况及严格落实“打非”责任制情况。

    (三)公众聚集场所消防“三合一”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小组

      长:李春枝

    副组长:  

      员:王有凤  陆映星  苏晓东  焦有华    

     责:重点检查开展电动自行车、“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情况,持续开展综合电气火灾、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情况;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文物古建筑等单位和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建筑之间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及消火栓系统运行情况;经营性场所室内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情况;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场所设置位置情况;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情况;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情况。

    (四)烟花爆竹及易爆物品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小组

      长:钱永富  

    副组长:李春枝  

      员:王有凤  陆映星  叶国才        

    吴士林  刘国朝  胡茂明  陆从赋

      责:主要检查储存、销售和使用单位的管理情况,重点查处私造、非法进购销售民爆物品行为,入库炸药管理、发放及爆破员的管理情况。要认真做好烟花爆竹销售、运输、燃放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加强烟花爆竹储存场所安全检查,杜绝超量存储行为。严格烟花爆竹运输安全管理,加强烟花爆竹零售点的监管,对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与加油站、学校等场所安全距离不足、无销售专柜、警示标志、消防器材的零售网点,要责令其认真整改,并登记造册;要加大城区烟花爆竹限放宣传及依法治理工作,在限放时间内,全面实行限放区域烟花爆竹禁售。

    (五)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小组

      长:刘  

    副组长:李春枝

      员:王有凤  陆映星  苏晓东  郑开军  翁立海  

       陆从赋  胡茂明

    职责: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等环节的安全监管,解决消防安全工作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和未经验收擅自投入生产等问题,交管运输部门要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加强储存、运输环节的安全监管,严防因车况、路况、监管不到位等原因造成运输过程中的翻车和泄漏、爆炸事故发生。

    (六)非煤矿山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小组

      长:  

    副组长:李春枝

      员:王有凤  叶国才  崇爱昌  焦有华  陆映星

      责:检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现场安全管理、员工教育培训、设施设备检维修等情况及确保现场巡查、领导带班作业等制度执行到位

    (七)建筑施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小组

      长:  

      员:叶国才  吴士林  焦有华  王保云  崇殿宝

    职责:要检查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和落实情况。严查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设备、施工用电安全,严防坠落、坍塌、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触电、火灾等事故发生。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违反劳动纪律、存在重大隐患、不认真进行整改的建筑施工企业,要坚决采取停止施工措施。要督促建筑施工单位、安装单位做好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和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

    (八)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小组

      长:周永武  

      员:崔礼元  於万银  黄在荣  高业龙  翁立海  

       徐久洲

      责:负责指导督促中小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宣传工作,重点检查学校周边宿舍、道路、校车、防溺水安全隐患。

    (九)农业和水利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小组

      长:陆凤江  

      员:王碧山  崔礼文  朱发玉  杨晓兰  高宗薇  

      责:负责森林防火、山塘水库、防汛防旱设施与工程、农村用电、畜禽养殖、农业机械、一事一议建设项目、农业建设项目施工等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检查重点水利工程的建设安全管理情况;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一般中小水库运行安全管理的情况;农村水电站、电网、在建工程的安全管理情况;水文测验、水利工程勘测等的安全管理情况。

    (十)民政统战宗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小组

      长:张献琴

     

      员:戴晛天  蒋立江  卜业艳      苏晓东

    刘国朝  

      责:负责民政物资储备,做好五保户、低保户等困难群众走访调查工作和敬老院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统战部门要担负起牵头协调责任,宗教工作部门要担负依法管理责任,各成员单位发挥各自优势,积极履职,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大统战工作格局。

    (十一)特种设备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小组

      长:钱永富

      员:苏晓东  焦有华  钱旭  王有凤  胡茂明

      责:重点检查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日常维修保养情况;作业人员按规定持有有效证件情况;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的检验(校验)情况;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旅游景区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情况;重点行业(领域)的危化品压力容器、电站锅炉等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情况。

    (十二)农村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小组

      长:各村(社区)包村镇干、书记、主任

      员:各村(社区)两委成员

      责:村(社区)委会书记、主任是本辖区消防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并负领导责任。负责本管理区各村安全网络建设,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和责任制,监督检查农村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协助职能部门对辖区内的各类企事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实施安全管理,重点抓好辖区内沼气、农药使用建筑用电易燃易爆物品、道路交通、消防等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发消防安全生产事故时,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险救灾,协助上级政府并组织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和调查处理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深入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工作机制,党委对本行政区域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全面领导责任;党委或政府班子成员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负综合监管领导责任;党委、政府班子成员对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包村(社区)领导对所包村(社区)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负综合监督管理责任。

    (二)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对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监管责任。各部门、各村(社区)贯彻落实安委会工作部署,定期向安委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对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按有关规定实行“一票否决”。

    (三)企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其它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负岗位责任。

    (四)各工作组、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平时工作过程中形成的安全生产检查材料自行保管并复印一份送镇安委会办公室备存。在接受市级部门检查时各工作组提供材料接受检查,年终检查完毕后,统一交镇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归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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