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滁州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解读材料

    发布时间:2021-04-06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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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农经〔2019〕1645号)精神,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20〕29号),为进一步管好、护好农村公路,加快建立并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制定意义:

    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重点任务,聚焦解决农村公路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突出问题,着力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着力提升农村公路管养水平,切实解决“四好农村路”工作中管好、护好的短板问题,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为加快推进我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交通运输基础保障;

    (三)文件起草过程:

    按照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批示要求,市交通运输局立即组织开展方案制定工作。在认真研究上级实施方案、充分调研各地农村公路管养实际情况的基础上,于6月初形成《滁州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于6月10日、7月23日两次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直相关单位意见。市直相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市交通局均予以采纳并修改完善。11月20日,张勇副秘书长召集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司法局等相关单位就文件内容进一步研究,并达成一致意见,市司法局出具了合法性审查意见;

    (四)工作目标:

    建立“统筹督导、分级管理、以县为主、乡村尽责”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形成财政投入职责明确、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格局。农村公路治理能力明显提高,治理体系基本形成。农村公路通行条件和路域环境明显提升,交通保障能力显著增强。

    到2021年,全市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95%,年均养护工程比例不低于5%,中等及以上农村公路占比不低于85%。

    到2022年,全市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年均养护工程比例达到5%以上,中等及以上农村公路占力争达到90%。

    到2035年,全面建成体系完备、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基本实现城乡公路交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路况水平和路域环境根本性好转,农村公路治理能力全面提高,治理体系全面完善;

    (五)主要内容:

    一是建立健全以县为主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市级加强指导监督,完善落实政策机制;县级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管养机制;乡村两级履职尽责,组织开展管养工作。

    二是强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保障。建立稳定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筹集渠道;加大对农村公路养护的支持力度,确保财政支出责任落实到位;加强养护资金使用监管;创新农村公路发展投融资机制。

    三是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加强安全和信用管理;强化法规政策和队伍建设;开展农村公路品质示范路创建,提高农村公路养护技术水平。

    (六)惠民利企创新举措:

    一是进一步明确了我市农村公路管护的总体要求、工作目标、管养范围、权责清单、资金保障、长效机制和保障措施等7个方面的主要内容,做到可操作、可执行。

    二是明确了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以县(市、区)为主,市级每年按总量安排资金,根据目标考核结果给予补助。

    三是要求我市农村公路中等及以上道路占比力争达到90%,较省要求提高了5个百分点。

    (七)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统筹领导,落实相关责任。全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由市人民政府加强统筹和指导监督,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县级人民政府要加强领导,结合本地实际,完善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的配套措施,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要按照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权力和责任清单落实责任,大力推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

    二是加强监督考核,强化结果运用。市政府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纳入对各县(市、区)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要建立健全对县级人民政府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考核机制,明确年度考核目标任务,严格实行目标考核,重点监督考核责任落实、资金到位、工程质量等情况,并将考核结果运用到市级补助资金分配等方面。县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乡级人民政府的考核、村(居)民委员会的督导,充分发挥基层政府和组织在农村公路发展中的作用。

    三是加强政策宣传,确保改革到位。各地要明确改革时间节点,细化政策措施,注重政策宣传解读,正确引导社会预期,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确保改革顺利进行。市交通运输局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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