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万寿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0 09:16 来源:天长市万寿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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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3〕1号)的要求,我镇编制本报告。报告全文由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天长市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万寿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联系(地址:天长市万寿镇人民政府,电话:0550-7791300,电子邮箱:wszdzb7791300@163.com)。

    一、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2022年,万寿镇全面贯彻执行政务公开办的部署和要求,严格落实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以党的历届全会精神为指导,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工作广度和深度,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万寿镇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结合万寿工作实际,进一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拓展深化公开领域,提高公开质量和实效,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2022年以来,万寿镇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2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2年我镇未收到依申请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牢固树立信息保密意识,对信息进行严格审查、把关,确保公开的所有信息不涉密或个人隐私。严格执行政务公开“三审”制度,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形成合力,切实做好信息审核发布工作,保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运行。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

    我镇无相关平台建设,为全市统一建设。根据安徽省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要求,积极配合市政务公开办完成乡镇本级目录调整和数据迁移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

    在狠抓内部制约机制的同时,重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为突破口,抓好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完善,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2022年,万寿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主动接受社会评议,未发生相关责任人责任追究问题情况,未出现违反有关法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2022年度社会评议结果良好;无责任追究情况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3.其他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我镇政务信息公开方式较为固定和单一,公开内容和范围较为窄小,有些信息未能及时高效落实公开。

    2、政策解读形式还不够丰富。政策文本通常比较专业,概括性强,方式较为单一、渠道较为有限,客观上影响了人民群众了解政策内容的兴趣和效果。 

    (二)改进情况

    1、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落实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方便公众查阅、申请、获取政府信息,提升政府公信力。

    2.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在政策文件解读与群众诉求之间形成有效的交流对话,让群众听得懂、能理解、可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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