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标序号 | 任务 | 时限 | 完成情况 |
1 | 各类规划主动公开 | 年底前 | 待规范栏目完善后,落实相关信息发布工作 |
3,4,5 | 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 | 年底前 | 待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栏目建立后,配套发布相关信息 |
6,7,8 | 做好财政信息公开 | 年底前 | 已公开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2020年度财政预算报表、2021年度财政预算报表;2021年度财政专项资金清单,相关财政支出情况 |
9,10 | 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 | 持续推进 | 在专题栏目建立以后,将对相应内容进行集中公开。目前,已在回应关切、医疗卫生栏目及时公开疫情防控、疫苗接种和卫生健康等信息 |
11,12,13,14, | 进一步强化政策发布解读 | 年底前 | 已在政策解读栏目公开上级政策解读、图文解读、本级政策解读,将采取多种解读形式,加强政策解读工作 |
15,16,17,18 | |||
19 | 主动发布积各类舆情回应信息 | 年底前 | 已在相应栏目公开疫情防控、环境污染、食品安全、安全生产、残疾人生活补贴、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临时救助等相关信息,下一步将切实增强回应关切效果 |
20,21 | 更新行政法规文本,做好规范性文件集中规范公开 | 年底前 | 在政策文件栏目主动公开政府相关文件,暂无规范性文件 |
23,24 | 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 年底前 | 积极稳步推进政务服务工作,在镇、村(社区)为民服务中心宣传皖事通 |
28 | 编制和实施相应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 | 年底前 | 稳步推进相应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编制 |
30 | 建立完善政务信息管理、政策解读、回应关切、依申请公开、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政务公开考核评议等制度和工作流程 | 10月底前 | 序时推进政务信息管理、政策解读、回应关切、依申请公开、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政务公开考核评议等制度和工作流程的建立完善 |
31 | 村(居)民委员会编制公开事项清单 (新街镇和张铺镇先行编制) | 10月底前 | 对村(居)相关工作进行梳理 |
32 | 筛选适当场所,完成政务公开专区建设 | 年底前 | 适时推进政务公开专区建设 |
34,35,36 | 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渠道建设 | 年底前 | 稳步推进相关工作推进,并公布配合事项清单、权责清单等相关目录 |
37,38 | 发掘推广基层政务公开典型经验和示范做法 | 年底前 | 及时报送政务公开典型经验和示范做法 |
40,41 | 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规范政府信息公开 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标准 | 年底前 | 持续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标准,目前暂无已申请公开事项 |
42 | 做好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出台的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生态环境、公共交通等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的实施工作 | 年底前 | 将密切关注相关信息,并及时做好相关信息的公开工作 |
43 | 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 | 年底前 |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按节点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 |
44 | 报送政务公开工作交流稿件 | 持续推进 | 及时报送政务公开典型经验和示范做法 |
45 | 定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和研讨交流 | 持续推进 | 持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和研讨交流,提升政务公开质量 |
46 | 改进工作作风 | 持续推进 | 持续改进工作作风 |
47,48 | 每月上报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 持续推进 | 按时做好每月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上报,并在监督保障栏目发布 |
49,50 | 规范考核评估 | 持续推进 | 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农村工作综合考评,依法规范开展考核、评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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