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医师执业许可

    发布时间:2021-01-26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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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办理依据

    1、《执业医师法》

    2、《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

    二、承办机构

    天长市卫健委医政医管股。

    三、服务对象

    执业(助理)医师

    四、申请条件

    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均可申请医师执业注册。并且不具有以下情形: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四)甲类、乙类传染病传染期、精神病发病期以及身体残疾等健康状况不适宜或者不能胜任医疗、预防、保健业务工作的;

    (五)重新申请注册,经卫生行政部门指定机构或组织考核不合格的;

    (六)卫生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五、申报材料

    (一)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二)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两张;

    (三)《医师资格证书》;

    (四)注册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

    (五)申请人身份证明;

    (六)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拟聘用证明;

    (七)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六、服务流程

    1、申请:申请人将相关材料送至天长市行政服务大厅卫生窗口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进行。

    七、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咨询方式

    天长市行政服务大厅卫生窗口

    电话:0550-7043391

    十、办公地址和办公时间

    天长市行政服务大厅106、107窗口,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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