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铜城镇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20 00:00 来源: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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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的有关规定编制。报告全文由“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若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镇政务公开办联系(地址:天长市人民路8号铜城镇人民政府,邮编:239300电话:0550-7516000)。

        一、总体情况

        2019年,铜城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滁州市和天长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部署,着力深化信息公开、政策宣传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平台统一规范建设,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信息公开质量和实效进一步提高,政务发布解读和回应更加扎实有效。

    (一)主动公开

    铜城镇本年度举办新闻发布会1次,着重介绍了千秋剥菓节和芡实大市场项目进展情况。大力推行“互联网+”及政务服务相关,全年共受理各种群众办事、咨询约6000多人次。全年发布政务信息691条,涵盖了政府重点工作、公共热点问题、美丽乡村建设等各项。

    (二)依申请公开

    2019年度我镇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事项。全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积极开展合法合规性审查,提高信息公开专业化水平。对主动公开内容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为政府提供事前审查和风险提示服务。

    二是更新维护、补充完善相关栏目信息。根据新修订的条例及时修改政务信息公开指南,高质高效按照市信息公开办的指导同步修改并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政务公开工作更加规范高效。

    (四)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平稳做好机构改革后政府网站新建、整合、改版、迁移等工作。

    (五)监督保障

    一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后,我镇积极组织各村社区培训学习,并开展了新《条例》的宣传解读活动。根据新《条例》内容,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依申请办理规范流程,切实保障公众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二强化政务公开培训学习和督查指导。积极参加省、市举办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会,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切实增强公开意识。对各村社区和镇责任人做好培训和指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度,铜城镇通过政务公开网公开政府信息691条。其中“本级政府文件”栏目:5条;“重大决策预公开”栏目:10条;“政府工作报告”栏目:2条;“政府会议”栏目:32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栏目:4条;“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执行及落实情况”栏目:15条;“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栏目:16条;“建议提案办理”栏目:12条;“政府领导”栏目:31条;“机构设置”栏目:4条;“人事信息”栏目:17条;“财政资金”栏目:36条;“应急管理”栏目:55条;“权责清单”栏目:5条;“公共服务清单”栏目:3条;“权力运行结果”栏目:13条;“人口与计生”栏目:11条;“精准脱贫”栏目:16条;“教育信息”栏目4条;“基本医疗卫生”栏目:20条;“社会保障”栏目:43条;“促进就业”栏目:4条;“监督检查”栏目:34条;“农村农业政策”栏目:16条;“农田水利建设工程运营”栏目:3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栏目:7条;“宅基地使用情况审核”栏目:5条;“土地征收”栏目:9条;“房屋征收”栏目:9条;“筹资筹劳”栏目:2条;“社会救助”栏目:24条;“生态环境”栏目:34条;“美丽乡村”栏目:5条;“土地利用”栏目:14条;“农村危房改造”栏目:12条;“公共资源交易”栏目:81条;“新闻发布”栏目:4条;“政策解读”栏目:21条;“回应关切”栏目:25条;“监督保障”栏目:28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1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     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     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     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     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     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     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     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     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     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     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     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     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     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     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铜城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加强。特别是各村(社区)和少数政府内设部门的公开意识、主动性需要进一步强化;二是部门与部门之间衔接有待加强。信息收集上报存在滞后的情况;三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深度有待拓展。信息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规定,学习和掌握的还不够好,有待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对此,铜城镇将从三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持续深化学习,提升业务能力。加强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加强对政务公开负责人员的业务培训,延伸培训范围,强化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让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更有活力。    

        (二)健全完善制度,规范办理流程。在现有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健全和完善发布平台主体责任、信息发布审核、应急响应、错误信息处置、信息保密审查等工作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   

        (三)加大宣传力度,拓宽公开渠道。让社会群众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内容、服务方式,提高公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知度。坚持把社会关注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务信息作为突破口,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努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推进依法行政进程。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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