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
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在职权范围内通过和发布决议;
3、根据国家计划,决定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文化事业和公共事业的建设计划;
4、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财政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5、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工作的实施计划;
6、选举本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
7、选举镇长、副镇长;
8、听取和审查镇人民政府的工作报告;
9、撤销镇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10、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主席:韩湘贵
副主席:刘维晴
办公电话:0550—7516001
邮 编:239300
办公邮箱:tcstczrmzf@163.com
办公地址:天长市铜城镇人民路8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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