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
《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规范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的工作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9年1月18日
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规范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排查整治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殡葬管理条例》精神,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规范全镇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规定,根据《天长市委办公室、天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规范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天办〔2019〕6号)要求,结合秦栏实际,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殡葬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及省市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深入排查整治违规建设殡葬设施等突出问题,加快推进城乡公益性殡葬设施的规划建设,加大公益性殡葬服务供给,推动完善殡葬管理的长效机制,不断提升殡葬公共服务能力,构建以公益性为主体、节地生态为导向的殡葬服务供给格局,促进殡葬设施建设科学规范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殡葬服务需求。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提升殡葬公共服务能力,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殡葬服务需求。注重疏堵结合,标本兼治,既要加快推进城乡公益性殡葬设施的建设,又要分类整治现有违规建设的殡葬设施,严禁违规新建。
——坚持政府主导。殡葬改革工作是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体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事关群众利益,社会广泛关注。充分发挥政府在推动殡葬改革中的主导作用,加快推进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提高政府殡葬管理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对基本殡葬服务,政府要加大投入;对其他选择性殡葬服务,注重发挥市场调节作用,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需求。
——坚持统筹兼顾。注重统筹规划,因地制宜,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尊重民族习俗、群众意愿,根据自身条件和特点,不断完善城乡殡葬公共服务设施,促进区域城乡殡葬改革协调发展。
——坚持区域同步。加强与毗邻地区的协同推进,认真学习借鉴周边地区好的经验做法,充分尊重民意,积极引导群众移风易俗,树立简易、文明、节地、生态的殡葬新风尚。进一步畅通信息交流渠道,相互协作,确保工作同步、措施呼应、效果一致,按时间节点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三、工作任务
重点整治未经批准私自建设的家庭骨灰纪念堂(安息堂),未经批准擅自建设的公墓、骨灰塔、地宫等骨灰安放设施,违法违规占用林地、耕地建设的殡葬设施,建造、出售超标准大墓、豪华墓、家族墓,遗留散坟超标准修扩建等违法违规行为。大力整治殡葬服务收费不规范、误导捆绑强迫消费、殡葬市场混乱等问题。加快推进城乡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提升殡葬公共服务能力。即日起,严禁违规新建殡葬设施,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四、方法步骤
(一)全面开展摸底排查。按照“快、细、准”的要求,对违规建设殡葬设施行为、殡葬服务收费不规范、误导捆绑强迫消费、殡葬市场混乱等问题开展地毯式摸排。民政、国土、规划建设、农业、林业、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密切协作,采取实地排查、上门走访、卫星航拍分析等方法,切实摸清违规殡葬设施底数和殡葬服务乱收费、殡葬市场混乱等行为,建立问题台账。1月20号前,完成违规占用耕地林地,建设的家庭骨灰纪念堂(安息堂)和建造、出售超标准大墓、豪华墓、家族墓,遗留散坟超标准修扩建的摸排统计和登记造册工作。
(二)迅即启动规划建设。全镇至少建设1个乡镇公益性公墓。5月底前,全面完成镇级公益性公墓的建设。对已有并符合相关规划,但未经审批的公益性公墓要在5月底前完善审批手续,做到合法合规。针对部分公益性公墓环境杂乱、设施陈旧、管理不力的现状,着力推动升级改造。
(三)稳妥有序拆除迁移。根据摸排统计的情况,开展针对性的宣传、动员、教育、引导工作,1月25日前,完成宣传教育工作。1月30日前,完成违规建设的骨灰安放设施的拆除及骨灰迁移的协议签订工作,4月5日(清明节)前,完成拆除及骨灰迁移工作。5月底前,完成未经批准违规建设公墓、骨灰塔、地宫等骨灰安放设施,违法违规占用林地、耕地建设殡葬设施,建造、出售超标准大墓、豪华墓、家族墓,遗留散坟超标准修建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拆除迁移协议签订工作,8月底前,完成拆除迁移工作。对历史遗留问题多、积累矛盾多、涉及面广的违规建筑殡葬设施,以及历史形成的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要区分类别、妥善处置。要加大对殡葬服务机构的日常监管力度,切实加强经营性公墓管理,大力整治殡葬服务收费不合理、误导捆绑强迫消费、殡葬市场混乱等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四)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公益性公墓或骨灰安放设施统一由镇民社局监管。镇级公益性公墓由所在镇人民政府管理,村级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由村委会管理,几个村联合建设的公益性公墓或骨灰安放设施由镇人民政府管理。各村(社区)要加大资金投入,原则上由政府或集体经济组织承担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费用。采取政府购买公益岗位或第三方志愿服务等方式对公益性殡葬设施进行管理维护,增强群众的认同感,提高公益性殡葬设施的利用率。镇民社局要督促并指导各公益性殡葬服务机构建立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进一步提升服务管理水平。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中央及省、市决策部署,把深化殡葬改革规范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坚持公益惠民导向,保障公益性殡葬设施供给,整治违规建设殡葬设施行为。
(二)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成立镇深化殡葬改革规范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由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镇党委、政府负责同志任副组长,镇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6个工作组,组长由相关镇领导担任(见附件2)。各村(社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组织实施本辖区的相关工作。
(三)严格责任落实。各村(社区)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对存在问题分类甄别,稳妥处理,对工作推进不力、排查整治工作不到位的,依法依规追责问责。要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引领人民群众自觉参与和支持殡葬改革。
(四)强化部门协作。镇民政、派出所、国土、规建、财政、农经、林业、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密切协作,特事特办,抓好公益性殡葬设施规划建设,加大殡葬公共投入力度,强化殡葬用地供给和有效监管,规范整顿殡葬服务市场秩序。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定职责和政策要求,履职尽责,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稳妥做好信访处理、舆情引导、社会稳控、应急处置、违纪处理等工作。
(五)建立督导机制。一是调度机制。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对全镇深化殡葬改革规范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工作进行定期、不定期调度,指导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推动工作落实。二是督查机制。镇作风办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各村(社区)此项工作的督导,对工作不力的,要予以通报。三是销号机制。对各地发现的问题,要积极采取措施,排出时间表、明确责任人,实行清单管理、签单销号。四是信息报送机制。按照各阶段规定的时间节点,各村(社区)要及时将工作完成情况报镇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注重宣传引导。要坚持正面宣传为主,采取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形式大力宣传殡葬改革有关政策、文明殡葬和节地生态安葬理念,引导全社会树立厚养薄葬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要切实发挥村民委员会、红白理事会等群众自治组织作用,主动上门宣传法规政策,注意方式方法,争取理解支持。要坚决曝光一批违规违纪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要加强舆情监测,制定舆情应急处置预案,防范和处置突发的舆情热点,防止个别问题发酵放大,为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六、其它事项
各村(社区)排查汇总情况和分类整治方案于1月24日前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后报镇民社局,此后每半月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镇民社局。
附件:1.秦栏镇深化殡葬改革规范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秦栏镇深化殡葬改革规范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工作组成员名单
3.秦栏镇深化殡葬改革规范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相关单位职责分工
附件1
秦栏镇深化殡葬改革规范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陶志华 市委常委、秦栏镇党委书记
陈香元 秦栏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叶晓东 人大主席
王恒坤 主任科员
焦舜尧 人大副主席
李福顺 镇党委委员、副书记
王旭升 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挂职)
朱永升 镇党委委员、主任科员
俞礼平 镇党委委员、主任科员
胡立彬 镇党委委员、纪检书记
夏元波 镇党委组织委员
赵家娣 镇党委宣传委员
佘文朝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乔 丽 镇党委委员、党政办主任
曹宏元 镇副镇长
姜培国 镇副镇长
梁 明 镇副镇长
成 员:徐从国 镇民政和社会事务局局长
李 晔 镇财政分局局长
沙济文 镇农业局局长
李 军 镇国土资源局秦栏分局局长
成国朝 镇规划建设管理局副局长
蔡凤茂 镇社会管理局副局长
王长勤 镇文化站站长
吴秀玲 镇司法所副所长
郑国勤 镇公安分局教导员
端家阳 镇城管执法中队队长
各村(社区)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徐从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因人事变动需要调整人员时,由成员单位相应职务人员自行递补,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深化殡葬改革规范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附件2
秦栏镇深化殡葬改革规范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工作组成员名单
第一组:宣传教育组
组 长:赵家娣 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副组长:王长勤 镇文化站站长
成 员:席卿卿 陈德富
职 责:负责宣传引导、舆情管控等工作。
第二组:规划建设组
组 长:梁明 镇政府副镇长
成 员:刘恒涛 徐悦
职 责:负责督导和推进殡葬设施建设等工作。
第三组:拆除迁移组
组 长:焦舜尧 镇人大副主席
成 员:李俊 占家成
职 责:负责督导和推进违规殡葬设施拆除等工作。
第四组:调查问责组
组 长:胡立彬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成 员:张晓娟
职 责:负责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调查问责等工作。
第五组:信访维稳组
组 长:朱永升 镇党委委员、主任科员
副组长:蔡风茂 镇社会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瞿磊 蒋文凤
职 责:负责督导信访维稳等工作。
第六组:工作督导组
组 长:俞礼平 镇党委委员、主任科员
副组长:乔丽镇党委委员、党政办主任
成 员:叶茂 杨涛 赵旭东
职 责:负责全程督导相关工作任务推进及工作完成情况。
附件3
秦栏镇深化殡葬改革规范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相关单位职责分工
镇纪委:负责并指导各村(社区)开展整治工作中的追责问责工作,对相关部门和党员干部履职不力等行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启动问责程序,依纪依规依法严肃处理。
镇组织部:指导各村(社区)发挥各级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自觉弘扬文明、节俭、合法的殡葬新风正气,带领群众积极落实殡葬违规建设整治工作。
镇宣传部:负责并指导各村(社区)统一宣传口径,监测管控网络舆情,做好群众宣传教育和群众思想疏导工作。加强移风易俗、厚养薄葬等理念的宣传引导工作,倡导文明办丧新风尚。
镇综治办:负责并指导各村(社区)做好人民来信来访工作。
镇民政和社会事务局:负责做好综合协调和政策解释工作,指导各村(社区)迅速开展调查摸底工作,提出镇村公益性公墓新建或改造升级的需求。负责并指导各村(社区)规范建设管理民族宗教殡葬场所。
镇公安分局:负责并指导各村(社区)加强治安管理,严肃查处整治工作中违法行为。
镇司法所:负责并指导各村(社区)依法开展整治工作,做好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工作。
镇财政分局:负责并指导各村(社区)加强资金保障和监督管理。
镇规划和建设管理局:负责并指导各村(社区)将殡葬设施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建设等工作。
镇农业局:负责并指导各村(社区)加强对非法占用农田建设公墓、建造坟墓行为的检查监督。
镇文化站:负责并指导各村(社区)依托各类宣传文化阵地,把文明、节俭、合法的殡葬理念融入到“文化三下乡”活动,加强在风景名胜区建设公墓的处罚力度。
镇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分局:负责并指导各村(社区)做好城乡公益性殡葬设施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工作。指导各村(社区)做好非法占用耕地建设殡葬设施行为的检查监督。
镇城管执法中队:负责并指导各村(社区)做好违规建设的殡葬设施现场拆除保障工作。
各村(社区):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承担本辖区深化殡葬改革规范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工作的主体责任,有力有序有效做好调查摸底、宣传引导、建设、拆除、迁移等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