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秦发〔2023〕53号关于印发《2023年度秦栏镇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30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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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现将《2023年度秦栏镇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3830

     

     

     

     

     

     

     

    2023年度秦栏镇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为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坚决遏制焚烧秸秆行为,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安环委【20231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3年秸秆禁烧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秸秆禁烧是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和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重要举措。各村(社区)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包保责任制,利用“人防”+“技防”,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坚持点位布控,分片包干、轮班作业、全天驻守、组建应急队和流动哨,及时发现和制止焚烧行为。

    二、强化工作举措。秸秆焚烧火点实行全年全域全时段卫星遥感监测。各村(社区)既要重视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监管,也要严格落实全年、全域禁烧要求,采取有效管用的经验做法,落实包保工作责任制,全面开展镇干包村、村干包组、队干包田,做到有火必查、有烟必禁。必要时,在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实行24小时巡查值守。要综合运用科技手段,提高监管效率。

    三、严实火点认定。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火点核销工作,对收到卫星遥感监测热异常点信息的,应积极配合镇禁烧办,并组织相关人员排查坐标中心半径2公里范围农地过火痕迹。以热异常点(火点)坐标为圆心,凡是1公里半径范围内的田间地头、秸秆堆场出现焚烧痕迹(黑斑、翻耕的泥土里有黑灰)的或三个工作日未报送电子版现场核查表的,一律认定为火点。

    四、严格督查考核。镇级秸秆禁烧工作包保人员要常态化组织开展巡查督导,相关情况及时报送镇禁烧办。各村(社区)在秸秆禁烧工作中要承担主体责任,村(社区)书记、秸秆禁烧专职人员按午秋两季每季缴纳保证金6000元、其他村干部按午秋两季每季缴纳保证金5000元到镇财政,由镇财政进行等额配套,统筹用于对村(社区)责任人考核奖惩。①被卫星遥感监测发现,认定为火点的,每个火点扣主要负责人30%、具体责任人50%,年底农村工作考核扣除3分(考核指标分值为6分);②被举报到上级或被上级督察组督查到的,每个火点扣主要负责人10%,具体责任人15%,年底农村工作考核扣除2分;被镇督查组督查到的,每个火点扣主要负责人5%,具体责任人10%,年底农村工作考核扣除1分。各村(社区)不及时处理系统推送的报警信息,扣除村(社区)网格员200元。

    五、工作经费保障。按照每个村民组600元的标准拨付村级秸秆禁烧专项工作经费,市直单位联系各村(社区)年宣传工作经费每村5000元,不到位的由镇政府追拨到位。

    六、注重宣传引导。村(社区)要继续加大秸秆禁烧工作宣传力度,多措并举提高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推动秸秆禁烧工作常态化。要通过走访入户、集中宣讲等多种方式,宣传秸秆综合利用领域优秀案例、秸秆禁烧相关处罚规定等,切实提高农民群众禁烧秸秆自觉性、积极性,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推动形成群防群治、齐抓共管良好局面。

        七、做好检查总结。镇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将各级对各村(社区)秸秆禁烧工作进行督查发现的火点进行统计,其统计结果作为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各村(社区)按照网格化管理的要求,统筹做好村民组禁烧工作,严格考核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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