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天长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30 11:26 来源:天长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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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度天长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六部分组成。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天长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huzhou.gov.cn/public/content/314613435)查看。其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月1日起至2020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医保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天长市嘉福广场14楼,邮编:239300,电话:0550-2382305)。

    一、总体情况

    (一)2019年政务公开主要任务落实情况

    2020年,天长市医保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不断完善制度建设,“互联网+政务服务”、减证便民等工作取得新的突破,提升主动公开信息质量,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改善依申请公开服务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增强群众知晓度,努力保障老百姓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服务和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保障。

    1、依法依规公开相关政府信息

    2020年度,医保局紧紧围绕天长市委、市政府工作和群众关注的问题,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公开,在稳预期、促落实、优服务、强监督上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政务信息发表上遵循依法、依规原则,进一步贯彻落实我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有关要求。推动医保局政务公开在制度化、规范化轨道运行。

    2、加大开展政策解读形式

    加大了政策解读力度,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通过单位主要负责人解读、上级解读、图文解读等,大力提高解读效率。重点做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特别是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民生领域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工作。

    3、加强重点领域政务信息公开

    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城乡医疗救助情况备案公示等财政专项资金分配结果等全面公开。实行阳光操作,公开、公正、规范运行。

    (二)主动公开

    在门户和政府网站上公开我局职责、领导分工、办公电话、邮箱地址等信息,积极宣传医保法律法规、解读医保基金管理政策,并及时公开人事、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开支等信息。全年发布政务信息296条,涵盖了政府重点工作、公共热点问题、医疗保险等各项工作。部门文件44件,规范性文件立改废30件,重大决策预公开8件,机构领导6件,机构设置5件,财政资金10件,应急管理4件,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1件,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1件,行政权力运行25件,双随机一公开2件,招标采购4件,新闻发布2件,本级政策解读16件,回应关切29件,监督保障40件,建议提案办理6件,其他信息107件。

    (三)依申请公开

    我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今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管理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对我局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定期评估审查,对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公开。

    (五)平台建设

    结合机构改革后的职责调整变化情况,根据《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及上级和市政府办相关要求,逐项梳理组配要求、整合信息内容,确保新组配的栏目与信息切实对应、内容详实,便于公众浏览、查阅。并根据信息发布审批制度,实行严格的信息采集、编辑、审核、发布流程,确保信息及时准确不涉密。定期对各处室报送信息情况进行公示,持续维护网站专题。  

    (六)监督保障

    1、强化组织领导。根据机构设立后的人事调整及时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局医保中心综合股为信息公开机构,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组织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新条例,准确把握新条例各项规定。修订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对政府信息公开流程、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发布协调工作制度等方面进行完善,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医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1、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需要加大公开力度,

    2、政策解读需要进一步加强,

    3、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

    4、少部分公开栏目内容还需要提高。

    二)改进措施

        1.提高认识。要认识到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不仅仅将其当做一项任务,而是视为与其他部门、其他县区进行交流和学习的平台,加强学习宣传,加深理解,做到人人参与、全员配合。

        2.完善制度。进一步完善天长市医保局政务公开责任制度、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等,使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

       3.落实政策。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规定的各项要求,认真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信息公开及时准确,申请受理规范公正,不断完善、定期更新公开内容,真正做到信息公开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4.加大宣传。一方面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提高政务信息业务的办理水平。定期组织学习政务公开相关规定,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增强全体人员政务公开意识。另一方面,通过微信、网站、报刊等媒体平台,加强政务公开宣传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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