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相关规定要求,做好抚恤优待对象短期疗养工作,更好地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今年拟开展四期短期疗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疗养对象
每期安排32名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各镇街各报送2名)。
二、时间安排
第一期: 4月 12日 - 4月18日;
第二期: 5月10日 - 5月16日;
第三期: 7月26日 - 8月 1日;
第四期: 9月8日 - 9月14日;
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三、疗养内容
健康体检、医疗保健、参观游览、文化娱乐等。
四、疗养地点
天长市光荣院(位于天长市汊涧镇釜山卧龙公园内天康疗养中心)
五、相关要求
1、短期疗养活动由天长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股统一
安排、天长市光荣院具体组织实施,负责疗养告知、签约等事项,做好疗养前集中教育工作,严格按照行程参加活动,禁止私自出游,杜绝安全隐患,确保人身安全。
2、各镇街要合理安排参加疗养人员,将符合疗养条件的对象摸排上报至优抚股,对有疗养需求但患重大疾病和传染病或生活不能自理的对象要做好思想疏导工作。要按通知要求做好疗养对象接送工作,统一集合地点为天长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院内,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各镇街要提前通知到疗养对象,到疗养中心短期疗养人员报到时,个人要携带身份证、优待证和换洗衣物,日常洗漱用品由光荣院统一安排。
天长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3月1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