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9 16:32 来源:天长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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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长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本年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3〕1号)文件精神,由天长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编制。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50-7778094,地址:天长市建设中路308号,邮编:239300)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4条。内容包括政策文件、政策解读、行政权力运行、热点关注等方面同时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更新了我局最新版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按时、规范公布本部门2021年决算、2022年预算,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原则。

    2.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2022年,我局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今年我局进一步提升了信息管理能力,规范审核程序,严格落实“三审制”,同时我局作为涉军单位,严格遵守天长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不能公开的政务信息及时在专栏中作出情况说明,坚决防止泄密事件发生。

    4. 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目前我局政务信息公开专栏建设依托滁州市人民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我局安排专人进行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确保政务信息及时上报,稳定更新。

    5.监督保障情况。我局积极推动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根据第三方测评反馈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对标对表先进县(市)、区做法,持续完善我局各栏目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专门人员参加政务公开培训工作,不断提高自身能力,扎实做好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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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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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点,一是政策解读质量有待提高。本级政策解读较少,多为转载上级文件的政策解读。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工作,使用图解、漫画、采访等形式丰富政策解读方法,进一步提升政策解读质量。二是政务公开条内容更新不够及时,下一步,我局将积极组织召开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加大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全局工作人员人员政务信息公开的专业性与积极性,提高信息质量,及时上传政务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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