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天[不动产登公]202400060
依据(2020)皖1181执恢449号生效法律文书,因当事人未能将证书交回我局办理登记,根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 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天他2015004772 |
天长农村商业 银行 |
抵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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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市平安社区 平安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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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房地权天平2008字 第005号 |
天长市梦菱工艺礼品有限公司 |
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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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市平安社区 平安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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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007003号 |
天长市梦菱工艺礼品有限公司 |
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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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市平安社区 平安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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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天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〇二四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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