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继承登记公告
天[不动产登公]字20240057
经我局初步审定, 张金林 位于天长市滨河路东侧,学苑路北侧吾悦和府33栋商业06 室的
不动产由 胡金兰 一人继承,现将结果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
日内( 2024 年 4 月 22 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
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天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550-7028996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 权证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张金林 |
房屋 所有权 |
天长市滨河路东侧,学苑路北侧吾悦和府33栋商业06室 |
购房合同,购房发票, 确权 |
71.58 |
商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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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天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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