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9 11:01 来源:天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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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天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方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天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地址:天长市广场东路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10楼,邮编:239300,电话:0550-7024237,传真:0550-7024218,电子邮箱:tcgtjbgs@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条例》规定,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聚焦群众需求,认真做好自然资源和规划及林业领域政务公开工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主动公开了政策法规、重大决策预公开、财政资金、行政权力运行、招标采购、政策解读、重大建设项目、自然资源领域等栏目内容,发布信息3761条,其中重点领域信息120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梳理依申请公开各办理环节工作,形成收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送达、归档等工作闭环。注重答复质量,强化股室间协调沟通,完善内部审查机制,做到答复内容合法有据。2023年,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共15件,均为自然人申请,其中予以公开6件、无法提供6件、主动声明撤销申请1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2件。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行政复议1件(维持原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根据《条例》的相关规定,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常态化做好政府信息的管理工作。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对发布信息的内容进行审核,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聚焦自然资源和规划及林业工作职责和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规范建设和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持续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信息公开指南,不定期调整或新增专栏,坚持在规定时间内公开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五)监督保障情况。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常态化监督。明确各股室政府信息公开事项,不定期举办政务公开培训,定期组织股室对已公开信息开展自查整改,规范政府信息的发布,并结合依法行政工作推进信息的及时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8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33.9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5

    0

    0

    0

    0

    0

    1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0

    0

    0

    0

    0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3

    0

    0

    0

    0

    0

    1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主动公开信息的公开形式和载体有待进一步创新二是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规范性、严谨性需进一步提升三是信息公开队伍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多形式、多维度、多层面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和丰富公开内容,力争信息公开深度、广度、精度实现大提升。二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以完善内部制度、规范办理流程、严格审核标准为抓手,加强对拟公开事项的内容审查,严把政治关、政策关、法律关、内容关、文字关、格式关,从源头上提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三是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安排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强的人员负责政府信息校对、保密审查、政策解读与回应、依申请公开答复、公开平台建设等工作,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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