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05-15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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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及林业政务公开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落实国家和省、滁州市、天长市有关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

    二、基本原则

    1.依法依规明确政务公开的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

    2.务求公开实效,突出重点,循序渐进,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

    3.明确责任,深入落实,加强和机关效能建设的各项举措有机结合。

    三、工作目标

    逐步实现自然资源和规划及林业领域的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迈上新台阶,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管理服务全过程,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公众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的程度明显提高,赢得人民群众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

    四、公开内容

    1.做好组织机构、政策文件与政策解读。主动公开本单位机构职能概况、领导信息、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并保持动态调整;主动公开自然资源和规划及林业领域印发的重要文件、重大政策决定。加强政策解读回应,按照“文件谁起草谁解读”“议题谁提出谁解读”原则,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提高图文解读、音视频解读等方式解读占比率。

    2.做好行政权力运行公开。主动公开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的事前、事中、事后公开,依据权责清单,主动公开涉及我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其他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进一步优化公共服务办理,方便企业、群众办事;按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助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做好自然资源和规划及林业领域“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信息公开,发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按要求公开检查计划与检查结果。

    3.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土地征收、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配置等领域政府信息。进一步推进征地信息主动公开,规范征地信息发布;继续做好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项目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意见和相关征地信息;突出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矿业权出让信息公开,通过信息公开网、中国土地市场网、公共资源交易网主动公开土地出让和结果信息,矿业权出让转让、成交信息。

    4.做好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健全完善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做好财政预决算、招投标事项、政府采购、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相关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信息公开,提升财政预算执行的透明度。

    5.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公开。对涉及群众反映普遍、社会关注较高的建议提案,原则上都要公开答复全文,及时回应关切,接受群众监督。对市委、市政府部署的重点工作、为民办实事等重要工作加大公开力度。

    6.做好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完善受理、审查、办理、答复和保存备查等环节流程,不予公开的说明理由和原因,可以公开的提供公开资料或查询渠道,依法依规满足群众对自然资源工作信息的需求。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是加速政府转变职能的重要抓手,是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决策权的重要保证。要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力量建设,使其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相适应。局属各单位要加强对新形势下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做好公开工作。

    2.落实责任。局属各单位要对照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落实专人逐项抓好落实。要围绕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按程序按要求上传公开政府信息,同时做政务公开内容保障工作。

    3.强化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内容,对照要求,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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