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司法局“三同步”高质量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发布时间:2022-05-30 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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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天长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各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规定,建立健全本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规范公开内容,突出公开重点,完善公开形式,严格公开程序,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情况、“两化”公开力度加强监督检查,实现全局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开展。

    一是制度建设与组织领导同步保障。我局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制定和落实相关配套措施,印发包括《政务公开制度》、《保密工作制度》、《信息宣传工作办法》等工作制度,规范信息发布流程,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全面提升本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执行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成立市司法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局属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明确各股室承担的政务公开职责、任务、标准,局办公室专人负责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和定期检查提醒,各股室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局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落地、责任到人。

    二是线上公开和线下公开同步发力。积极做好政府信息线下公开工作,在局办公场所醒目位置设置“政务公开栏”,及时发布更新政务信息;借助电视、广播、报纸媒体加强部门政务信息公开与宣传;以利民、便民为中心,设置“意见箱”、设立依法申请公开受理点、信息公开查阅点,方便群众监督工作,便捷查询;充分积极运用政务网站、天长普法微信公众号等线上网络媒体,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全力宣传部门工作成效、转发解读部门各级政策文件、及时发布便民信息。今年来,累计主动公开信息76条,涉及法规文件、工作动态、行政权力运行等方面。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确保政务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三是科学公开和保密管理同步推进。我局按照新《条例》规定的内容,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同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和管理,严格执行政务信息公开程序,按照“分级审核、先审后发”原则,严格落实“三审”制。明确“三审”责任,规范“三审”流程,统一审核标准,杜绝发生密级文件信息公开、泄露等情况。在依法公开政务信息时,更加注重依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加强干部职工保密意识,组织系统干部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及相关保密知识的学习,不断增强司法行政部门全员信息公开意识、保密意识,提升干部信息公开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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