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6 15:17 来源:天长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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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现向社会公布天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电子版可以从天长市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板块(https://www.tianchang.gov.cn/zwgk/index.html)下载。本报告统计数据期限如无特别说明,均为202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天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天长市广陵中路72号,电话0550-7770025,邮编:2393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天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安徽省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等文件精神和天长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全面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各项要求,围绕提高政策解读发布质量、提升政策咨询服务水平、加强回应群众关切等重点工作,深化食品药品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满足人民群众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全年在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发布信息273条。主动公开本级及上级部门政策法规、规划计划、工作落实、提案建议办理,权力运行等政府信息,提升政策解读能力,加强食品药品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回应群众关切问题。

    2022年,举办天长市2022“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暨新闻发布会1场,参加市政务公开办集中发布会1次(食品药品)。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善了依申请公开指南,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程序,每月发布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情况说明。2022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2件,均按时合规合理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

    天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管理水平,加强信息收集能力,规范审核程序,严格落实“三审制”,做好信息安全审查,提高信息公开质量,确保信息公的时效性。

    (四)公开平台建设

    天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由天长市政府统一建设,天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内容发布和信息管理。天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安排专人负责,及时对数据信息进行维护更新。

    (五)监督保障

    突出制度保障,加强组织领导。一是成立天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组,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按照中华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务公开要求,规范开展政务工作,落实市政务公开办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不断完善制度,提升信息发布质量。全年开展1政务公开业会议,汇报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向更高层次迈进。

        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起草《关于印发天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下发各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机关各股室予以落实。本年度未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满意度调查。2022年无相关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1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03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70

    行政强制

    12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政务公开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2022年部分栏目公开时效性有滞后,公开质量有待加强。

     2、政策解读能力不强,解读形式单一。目前,政策解读主要是文字解读形式,图片、图表解读内容简单,还没有视频、动画解读,对读者缺乏吸引力。

     3.主动回应不足。食品药品、价格监管等热点问题的回应不及时。 

    (二)改进措施 

     1. 加强信息公开技能专业培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我局培训计划,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邀请专业人员针对政务公开信息发布、网络知识、重要专题和舆情应对等进行专题培训和演示,逐步提高相关人员业务能力和专业素质。

     2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意识,主动收集群众关心的问题,做好关切回应。

     3.争取多种方式提高政策解读能力,丰富解读形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天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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