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局2023 年重点工作分解表 | ||||||
序号 | 工作内容 | 具体要求 | 责任(部门) 单位 |
协作(部门) 单位 |
完成时限 | 备注 |
1 | 市容秩序提升行动 | 1.落实市容秩序常态化管理工作机制,突出主次干道、校园、医院、商场等重点点位以及城乡接合部、背街巷道市容秩序管理,提高巡查频次,加大惩处力度。 2.集中治理非机动乱停放、出店经营、占道经营、乱堆乱放、飞线充电、流动摊点等现象,特别是修车店、洗车店、物流点、烧烤店、水果店、早餐店等,每月至少开展1次集中整治。 3.加强非机动车车辆乱停放整治力度,引导市民停车入线、顺向停车,每月至少开展1次集中整治。 |
综合执法大队 高新区分局 |
常态化保持 | ||
4.落实源头治理,加大沿街餐饮店乱到油污以及“老军医”、房地产销售、开锁换锁等小广告惩处力度。 | 综合执法大队 高新区分局 |
常态化保持 | ||||
5.制定城区临时摊点群管理办法,设置集中摊点群,缓解流动摊点随处见的情况,加大对流动摊点乱倒、乱丢等现象的治理力度,做到日产日清。 | 综合执法大队 高新区分局 |
法制室 环卫处 |
7月底前并常态化保持 | |||
6.推进市区重点餐饮单位安装餐饮油烟在线监测设备,并在夏季餐饮油烟扰民频发时期开展联合专项整治。 | 综合执法大队 高新区分局 |
9月底前并常态化保持 | ||||
7.将杂乱线缆等杆线问题纳入数字城管监管。 | 数字城管中心 | 常态化保持 | ||||
8.实行渣土运输备案线路日巡查、晚抽查,增加重点区域、重点工程项目的巡查频次,重点对不按线路运输、抛洒滴漏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管,每月不定期开展渣土车专项行动。 | 综合执法大队 高新区分局 |
常态化保持 | ||||
9.落实农贸市场周边日常巡查与联合整治,做到日常巡查全覆盖,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整治行动,治理随意摆摊设点、乱停乱放、占道经营、出店经营、乱搭乱建、店招店牌破损等现象。 | 综合执法大队 高新区分局 综合执法机动大队 |
常态化保持 | ||||
2 | 公益广告提质行动 | 1.实施街头电子屏升级改造,在主要路口等点位更换、新设一批彩色电子显示屏。 2.更换、出新现有绿化带内固定公益广告牌或公益小品。 |
综合执法大队 宣传股 |
市容环卫股 | 7月底前 | |
3.升级公园、广场等静态点位公益广告材质和内容,出新或更新广告材质,逐步淘汰泡沫板等易损材质,新设公益宣传均采用经久耐用的材料,按照文明办要求规范展示公益广告内容。 | 综合执法大队 | 7月底前 | ||||
4.制定《市区悬挂横幅、设置广告牌管理办法》。从严审批管控主次干道两侧横幅、桁架。 | 综合执法大队 | 法制室 | 序时推进 | |||
5.定期排查破损店招、广告、横幅、条幅等,及时拆除。 6.将公益广告、商业广告和横幅设置纳入数字城管信息采集。 |
综合执法大队 高新区分局 |
数字城管中心 | 常态化保持 | |||
7.改造或拆除沿街沿路广告灯箱,按时间节点推进果壳箱灯箱广告拆除。 | 综合执法大队 | 7月底前 | ||||
8.建立常态长效机制,将废旧线箱等设施纳入数字城管信息采集,及时排查、及时清理。 | 数字城管中心 | 常态化保持 | ||||
3 | 基础设施提档行动 | 1.在秦栏路(天康大道至广陵路)、千秋大道(经一路至滨河路)、仁和南路(广陵路至炳辉路)、广陵路(平安路至万寿路)等路段设置交通隔离护栏,改造部分路段路口,提高交通畅行率。 2.改造炳辉西路部分人行道及步行街东门人行道。 3.实施仁和路与永福路交叉口彩化。 |
园林(市政)处 | 9月底前 | ||
4.改造新河北路三巷四巷区域、商都西门巷道、市场路、建设东路32号楼巷道、绿化路、南塘综合楼1号楼和2号楼过道、翠微巷老年公寓旁、花园巷支巷明沟等区域。 | 园林(市政)处 | 10月底前 | ||||
5.在曙光社区、胭脂山社区等区域的背街巷道及无物业小区增设路灯约80盏。 | 亮化处 | 10月底前 | ||||
6.根据实际情况,在入驻率高、停车难的小区、政务中心等点位周边设置临时停车位。 | 园林(市政)处 | 7月底前 | ||||
7.加大停车线 (位) 复线 (位) 力度,至少每两月排查修缮 1 次。 | 园林(市政)处 | 常态化保持 | ||||
8.打造城区西入口景观节点。 | 园林(市政)处 | 6月底前 | ||||
9.畅通排查管护机制,定期排查道路、道板、巷道、标识标牌、无障碍、绿化、亮化等设施,及时修缮,修缮周期不超过2周。 | 园林(市政)处 亮化处 |
常态化保持 | ||||
10.对南市区PPP项目市政道路、绿化、亮化、地下通道、管廊等设施加强排查,定期组织督查,督促定期维护,修缮周期不超过2周。 | 园林(市政)处 亮化处 |
常态化保持 | ||||
4 | 环卫保洁提升行动 | 1.加强对保洁公司的督导,做好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广场公园、城乡接合部、公厕等点位的环卫保洁工作,加大重点区域环境整治力度,加强对墙角、砖缝、绿化内等卫生死角的清理。 2.结合“三查一治”行动,整治建筑垃圾随意堆放,渣土车不密闭运输等问题。 3.保洁合同规定的所有区域做到干净、整洁、无杂物堆放、无暴露垃圾,垃圾落地不超过15分钟。 4.垃圾桶划线分类放置,无破损,及时清运,无外溢。 |
环卫处 | 综合执法大队 高新区分局 |
常态化保持 | |
5.维修改造新河路公厕、滨河公园2号公厕、滨河公园3号公厕等3处老旧公厕设施。 6.定期排查公厕基础设施,及时修缮,修缮周期不超过1周。 |
环卫处 | 10月底前 | ||||
7.加强对南市区(千秋大道以南)的保洁力度,全面清理卫生死角。 8.对南市区PPP项目环境卫生加强巡查,定期组织督查。数字中心将南市区PPP项目范围纳入信息采集及时交办。 |
环卫处 | 数字城管中心 | 常态化保持 | |||
9.将无物业小区(独栋楼)保洁纳入全市环卫大保洁,打破无人管、无人问的现状。 | 环卫处 | 序时推进 | ||||
10.推进城市客厅示范区域创建活动,对市民北广场、红草湖南园地面路面、绿化绿地、立面墙面、城市设施等项目进行高标准保洁,全面达到“四显”“十无”的要求,即石面显底色、水体显清色、绿化显本色、墙面显原色,场所无泥灰、地面无污垢、沟渠无杂物、设施无灰尘、无乱搭乱建、无乱摆乱放、无设施破损、无乱贴乱画、无乱栓乱挂、无占道扰民。 | 环卫处 | 园林(市政)处 综合执法大队 综合执法机动大队 数字城管中心 |
序时推进 | |||
11.在天康大道、二凤路预设置环卫工人保洁工具收纳箱约40处。 | 环卫处 | 10月底前 | ||||
12.集中排查清理积存的“牛皮癣”小广告,每两月至少开展1次,杜绝“除癣添疤”现象。 13.将小广告治理纳入日常清扫保洁内容和数字城管信息采集,及时发现清理。 |
环卫处 | 数字城管中心 | 7月底前并常态化保持 | |||
14.加强水环境整治,开展内河水面常态化巡查,及时清理水面垃圾,定期清理打捞水生植物。 | 环卫处 | 常态化保持 | ||||
5 | 文明养犬整治行动 | 1.加大对携犬出户未佩戴犬只标识的、未束犬链(绳)牵引,携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进入室内公共场所和设有禁入标志的室外公共场所,未及时清除犬便等不文明养犬行为查处,至少每两月开展1次不文明养犬集中整治。 2.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在市场、商场超市、公共文化场馆、景区景点等场所设立临时犬只寄存处。 3.为主动上牌的养犬户,免费赠送犬绳和犬便清理工具。 4.运用微信公众号、电视、网站等媒体,对不文明养犬行为进行曝光。 |
综合执法大队 | 宣传股 | 常态化保持 | |
6 | 文明志愿服务行动 | 持续深化联合党委成员单位下沉网格,开展网格包保巡查活动。 | 机关党委 | 各支部 | 常态化保持 | |
常态化保持早晚高峰路口文明劝导活动。 | 宣传股 | 各部门(单位) | 常态化保持 | |||
1.组织各党支部,定期到社区、广场、小区等地开展文明出行、垃圾分类、文明养犬等“文明+”宣传教育活动和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 2.结合“周五创建日”每月至少到公园广场、景区景点等场所开展1次文明养犬、文明旅游等文明行为倡导活动。 3.组织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开展文明素养倡导讲座进社区、进小区、进家门、进广场等活动。 4.常态化开展路段包保、文明劝导、网格巡查志愿服务活动。 |
宣传股 | 综合执法大队 综合执法机动大队 园林(市政)处 环卫处 高新区分局 亮化处 数字城管中心 |
常态化保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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