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制度

    发布时间:2024-03-08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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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长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制度

     

    为确保政府公开信息让人民群众看得见、听得懂、信得过、能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 条例》及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明确解读范围。市政府出台的涉及到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政策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应急管理局出台的重要文件等,均要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新闻媒体等载体进行科学解读,让社会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政策法规和改革措施。

    二、规范解读程序。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原则,重要政策由起草股室或单位负责解读。在出台的重要政策及规范性文件时,要一并报送解读方案,解读方案一般包括解读提纲、解读形式、解读途径、解读时间等。解读方案一经审定,起草单位要抓紧编写解读材料,按时发布。

    三、创新解读形式。将政策解读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解读形式包括负责同志撰稿解读、专家解读、政策问答、在线访谈、媒体专访、答记者问、新闻发布会(通气会)解读等。统筹运用政府新闻发言人、门户网站等进行政策解读,同时要积极探索,创新、拓展社会公众喜闻乐见的解读形式。

    四、健全解读机制。政务公开领导组办公室负责牵头政策解读工作,协调、督促及时报送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各股室是政策解读的主体,要根据要求,精心编制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拓展解读内涵,提升解读效率,回应社会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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