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应急管理局政府网站2023年度工作报表

    发布时间:2024-01-23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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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形成天长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等六部分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有疑问,请与天长市应急管理局责任股室联系。(地址:天长市永福中路18号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邮编:239300,电话:0550-7770342)。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天长市应急管理局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深化安全生产、救灾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以满足人民群众需求为中心,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拓宽政务公开广度、深度,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天长市应急管理局立足职责,做好重点领域和公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突出抓好权力运行过程中的公开,将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等重要信息及时公开,及时发布涉及应急管理的重要政务舆情、重大突发事件等群众关心的热点信息,及时发布权威信息,通过发布文字材料、图解等多种方式,多维度解读重要政策措施,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20条,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3年我局无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三审制,按照“谁制定、谁审查、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责任直接落实到人,力争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全面提升信息发布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不断创新举措提升政务公开质效,利用政府公众号、政务公开网站、各类宣传载体,全链条、全方位、全景式展示我单位政策公开和解读信息,充分凸显政务公开在政府工作中的基础性、渗透性、重要性,切实保障群众对政府工作知情权。

    (五)监督保障情况

    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明确主体责任,强化工作监督,接受社会监督,积极主动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定期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会议,将任务分解到对应部门,做到全面公开,不留死角。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仍需增强、政策文件解读形式不够丰富。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配强工作人员,加大经费投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更加注重公开内容具体全面,把政务公开办事公开的重点、难点、社会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努力做到政务决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公开,确保2024年度我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提升行动健康有序地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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