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
为进一步做好2021年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切实安排好冬春期间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经研究并报市政府同意,现下拨中央和省级冬春救助资金15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46万元,省级资金9万元),直接汇入救助对象农商行银行卡。请各镇街于2021年12月27日前将救助对象花名册报我局审核汇总,并就发放程序提出如下相关要求:
一、确定救助对象。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确定救助对象。具体程序:1.受灾户提出申请或者村(居)民小组提名;2.村(居)民委员会进行民主评议;3.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4.市应急管理局审批。
二、制定救助标准。按照“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和“突出重点、分类救助”的原则,根据上级下拨和本级筹集的冬春救助资金总量,结合受灾人员受灾情况、经济状况、自救能力等因素,合理制定本地分类救助标准。不得搞平均主义、一刀切,坚决杜绝优亲厚友等现象。
三、登记建档。以户为单位建立救助对象台账,要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对救助对象的申请、审核、审批、公示及发放记录等原始材料进行及时存档备查。
四、公告公示。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发放前应在自然村政务公开栏、村民组和人员集聚地显要位置公示 7天。公示内容包括:救助对象户主姓名、救助类别、救助标准、救助金额以及举报联系电话等。
附件:2021年度天长市冬春救助资金分配表
天长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12月24日
附件:
2021年度天长市冬春救助资金分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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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总人口 |
救助金额(万元) |
金集镇 |
38769 |
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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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1、救助时间:2020.12-20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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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救助对象:受灾户、分散五保户、低保户、残疾户、重点优抚对象、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大病户、特困户(指意外事故户,年满70周岁以上子女无能力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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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救助标准:人均最高540元,根据困难程度、标准适度。重点突出,不搞平均分配,杜绝慰问金形式发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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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实行打卡发放,专款专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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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救灾款发放文档资料管理于2021年5月1日前上报市应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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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市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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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