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郑集镇卫生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
一、机构人员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基本情况介绍
郑集镇卫生院始建于上世纪六十年代,建筑面积3600平米,现有在岗职工20人,其中副主任医师1人,中级职称4人,核定床位30张,能开展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和防治,另外我院拥有DR、彩色B超、全自动生化仪、十二导联心电图机、大型颈腰椎牵引床、心电监护仪、综合手术床、麻醉机等医疗设备。
2.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信息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机构名称:天长市郑集镇卫生院 法定代表人:郑安宁
地 址:天长市郑集镇长安南路56号 主要负责人:郑安宁
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妇女保健科、儿科、儿童保健科、急诊医学科、康复医学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
登 记 号:48612239X34118112C2201
有效期限:自2021年01月25日至2026年01月25日
3.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信息
全国唯一识别码:340004266
医疗卫生机构名称:天长市郑集镇卫生院
所 有 制 形 式:集体
医疗机构类别:乡卫生院.
经 营 性 质:非营利性(政府办)
服务对象: 社会
床位数: 30(张)牙椅:0(张)
注册资金:
登记号:48612239X34118112C2201
发证机关:天长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证日期: 2021年01月25日
4. 公开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天长市新街镇卫生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4118148612239X1
(二)人员识别(线下公开)
医护、行政及后勤等人员标识,包含:姓名、科室(部门)、职务(职称)等
二、准入许可
(一)设备准入
无
三、医疗价格
(一)服务价格
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计价标准等信息
(二)药品耗材
药品、医用耗材品规及价格等信息
1. 药品
2. 医用耗材品规
四、环境导引
(一)交通导引
1.机构周边的公共交通线路
天长市城乡公交210路至郑集镇卫生院站下,或自驾至本院。
3. 车辆入口与出口指示、院内停车场、院内行车指引(线下公开)以及停车收费等
免费停车
(二)内部导引(线下公开)
各科室(部门)的名称、位置及指引标识、急诊“绿色通道”指引标识等
(三)公卫措施
公共卫生预防控制相关信息,落实政府应急处置措施的相关信息等
统一执行天长市卫健委有关公卫措施的相关信息等
(四)安全警示(线下公开)
服务场所安全(防火、防盗、安检等)警示标识及危险提示标志等
(五)应急指引(线下公开)
突发事件的应急疏散和安全通道路线、指引标牌、路线等
五、诊疗服务
(一)服务时间
门诊、急诊服务时间(含节假日),病房探视时间及各项服务的办理时间等
门诊服务时间为夏秋季上午7:30-11:30、下午2:00-6:00,春冬季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急诊服务时间(含节假日)24小时,病房探视时间和其他服务的办理时间为正常上班时间。
(二)专业介绍
专业方向,临床、检验、检查等专业服务项目名称及特色服务的相关内容等
1.专业方向:
本院开设诊疗科目有: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妇女保健科、儿科、儿童保健科、急诊医学科、康复医学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等。本院特色专科为康复理疗科。服务承诺:出报告时间 临检常规项目≤30分钟 ; 生化、免疫常规项目≤1个工作日;急诊临检项目≤30分钟。
服务宗旨:以技术为基础、以质量为生命、以服务为核心。
质量方针:科学公正、准确高效、优质进取
2.专业服务项目介绍:
无
4. 特色诊疗服务:
无
(三)就诊须知
门诊、急诊就诊流程、就诊期间应知晓的相关事务、注意事项及应遵守的规章制度等
1.门诊、急诊就诊流程:
一、门诊、急诊就诊流程、就诊期间知晓的相关事务、注意事项及应遵守的规章制度
1.门诊服务时间:上午7:30-11:30、下午14:00-18:00
2.服务内容:门诊大厅设有服务台,提供咨询、轮椅、担架等便民服务;
3.门诊就诊流程:挂号---选择就诊科室---选择医生---到相应科室等候;
4.急诊就诊流程:急诊病人---急诊室---抢救、挂号、缴费、登记---急诊检查--转院、急诊留观--或收治住院。
5.就诊期间应知晓的相关事务、注意事项及遵守的规章制度
二.看病前的准备
1、(请带好以往就诊的病历、化验等检查资料),在看病的当天早上最好不要饮水、不吃早饭来医院就诊。
2.了解一般看病的程序;
3.请与医师进行有效的交流;
4.根据医师的建议进行检查;
2.就诊期间应知晓的相关事务、注意事项及应遵守的规章制度:
一、门诊、急诊就诊流程、就诊期间知晓的相关事务、注意事项及应遵守的规章制度
1.门诊服务时间:上午7:30-11:20、下午14:00-17:30
2.服务内容:门诊大厅设有服务台,提供咨询、轮椅、担架等便民服务;
3.门诊就诊流程:挂号---选择就诊科室---选择医生---到相应科室等候;
4.急诊就诊流程:急诊病人---急诊室---抢救、挂号、缴费、登记---急诊检查--转院、急诊留观--或收治住院。
5.就诊期间应知晓的相关事务、注意事项及遵守的规章制度
二.看病前的准备 1、(请带好以往就诊的病历、化验等检查资料),在看病的当天早上最好不要饮水、不吃早饭来医院就诊。
2.了解一般看病的程序;
3.请与医师进行有效的交流;
4.根据医师的建议进行检查;
(四)住院须知
办理住院的手续及流程、住院期间应知晓的相关事务、注意事项及应遵守的规章制度等
1. 住院的手续及流程:
入院流程:收费处挂号→科室就诊→开立住院单→收费处办理入院。
出院流程:医生开立出院单→收费处办理出院结算。
2.住院期间应知晓的相关事务、注意事项及应遵守的规章制度:
1、维护病房良好秩序:请按病房规定时间作息,保持安静,不大声喧哗;不在病房内吸烟、饮酒;请您爱护医院公共财产,损害公物应照价赔偿。
2、保持病房清洁卫生:爱护公共环境,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果皮、纸屑等;陪护请勿坐、卧病床;节约用水用电。
3、注意防火用电安全:住院期间请不要携带生食品以及酒精炉、电炉、电饭锅、卧具等物品进入医院。
4、配合各项诊疗安排:请您遵从医师的医嘱、积极配合治疗、遵从医师提出并经您同意的治疗方案;不能自行邀请院外医师诊治或自行用药;饮食、活动等需服从医嘱安排,以免影响治疗效果
(五)预约诊疗
需要或可以预约的挂号、诊疗、临床检验、检查等的预约途径、流程、方法及注意事项等
1.需要预约的项目、预约方式、预约流程:
微信公众号“健康天长”→健康天长医疗服务→选择郑集镇卫生院→选择预约挂号→选择需要挂号的科室→点击挂号确认(注意:在预约的时间到医院就诊)
2.预约的注意事项:
微信公众号“健康天长”→健康天长医疗服务→选择郑集镇卫生院→选择预约挂号→选择需要挂号的科室→点击挂号确认(注意:在预约的时间到医院就诊)
(六)检验检查
进行临床检验、超声影像等辅助检查的流程、须知、注意事项,报告获取时间及方式等
1.进行临床检验、超声影像等辅助检查的流程:
临床医生开立检验申请单-----缴费-----检验科待检-----检验科检验标本-----取检验报告单
1血常规 尿常规 粪便常规
受检者去检验科采集样本-----检验科采集样本----样本检验------采样30分钟后取报告
2 幽门杆菌测定 肺炎支原体抗体测定 超敏C反应蛋白测定
受检者去检验科采集样本-----检验科采集样本----样本检验------采样30分钟后取报告
3铁蛋白 孕酮 HCG 乙肝两对半 梅毒 HIV
受检者去检验科采集样本-----检验科采集样本----样本检验------采样30分钟后取报告
4肝肾功能 血糖 血脂
受检者在每日上午9:30分前空腹去检验科采集样本-----检验科采集样本----样本检验------每日上午10:30后取报告
超声检查流程:
患者挂号→ 医师开超声申请单 →缴费 →到超声室检查→ 检查后十分钟领取报告单
影像检查流程:
患者挂号→ 医师开影像申请单 →缴费 →到影像室检查→ 检查后30分钟领取报告单
2.辅助检查的须知、注意事项,报告获取时间及方式等:
检查肝胆胰脾胸腔者,必须空腹12小时以上.
检查妇科,泌尿系者必须检查前1小时饮水500ML左右,保持膀胱充盈,方能接受检查,充盈不足者不可勉强接受检查.
其他超声检查,符合条件,随到随做.
报告获取时间:患者检查结束后10分钟内领取.
(七)分级诊疗
1.与本机构建立双向转诊关系的综合或专科医院名称;向上级医院转诊及接收上级医院向本院转诊的服务内容、机构、流程、联系方式等;
1、与本院建立双向转诊关系的上级医院是天长市中医院;
2、向上级医院转诊及接收上级医院向本院转诊的服务时,均通过双向转诊系统平台交接,联系方式:电话或平台等;
3、医共体牵头医院和本院实行资源共享(专家、服务项目等)
(八)远程医疗
1.远程医疗服务项目、流程、收费等
远程医疗项目:
与天长市中医院开展医学影像(DR)远程医疗服务。
远程医疗服务流程:
(一)门诊患者要求或者医师认为有必要时可申请远程医疗服务;
(二)填写远程会诊相关申请材料;
(三)与远程会诊机构沟通会诊时间、会诊人员情况和会诊医师等;
(四)进行远程会诊。
远程医疗收费:
远程服务项目不额外收取费用。
(九)服务内容
各科室设置名称、医疗服务内容,医联体合作机构、下沉专家介绍、出诊时间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等服务内容、责任医生、服务区域、联系电话等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
公共卫生服务:责任人—陆洋,电话:13955079445
陆洋负责健康档案、慢性病人、老年人管理,电话:13955079445
戴星祥负责精神病人管理、中医药服务,电话:13514903164
徐明志负责结核病管理、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免疫规划、传染病报告与管理,电话:13866919222,
李乡宝负责健康教育、无烟医院创建,电话:13013009003
徐益芹负责0-6岁儿童健康管理,电话:15855008065
盛晓玲负责孕产妇健康管理,电话:13955042188
2.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信息:
签约团队:1.郑集镇鲍桥村签约团队 蒋世凯、糜长明,2.郑集镇老山村签约团队 张彪、孙国秀、陈政,3.郑集镇长安村签约团队 夏国祥、李庭轩、郑殿余,4.郑集镇向阳社区签约团队 洪芝平、徐白山、杨福华、董正芳,5.郑集镇施庄村签约团队 张长青、董春杨、徐启连,6.郑集镇船塘村签约团队 蒋元兵、曹伟志,7.郑集镇川桥村签约团队 徐尔福、周善长、王志标、洪坚。
签约服务:(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以签约居民需求为导向,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认真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以65岁以上老年人、0-6岁儿童、孕产妇、慢性病人、重型精神病患者等为重点服务对象。
(二)健康综合服务。开展以健康管理为主要内容、以主动服务为主要形式的个性化服务,如健康咨询、中医保健、药品代购、康复协助、化验检查等。根据居民对健康服务的实际需求,实行不同的个性化健康服务,进行分类管理分别指导。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家庭医生为其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收集居民既往史、家族史,以及健康检查、生活方式、健康状况、疾病用药情况等基本健康信息。帮助其保管、维护、更新健康档案信息。
2.慢病长处方。家庭医生可以为签约慢性病患者提供治疗所需的长处方,减少患者到医疗机构开药的次数。医保基金对长处方按相关规定给予报销。
3.重点疾病健康管理。家庭医生每年为原发性高血压患者和糖尿病患者提供1次健康检查,包括常规体格检查和健康状况评估。每年为糖尿病患者提供4次空腹血糖检测。每年为原发性高血压患者、糖尿病患者和诊断明确的并在家居住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提供4次随访。为确诊的并在家居住的肺结核患者每月随访1次。
4.儿童健康管理。家庭医生为0-6岁儿童提供健康管理,包括新生儿访视、儿童体格检查、心理行为发育评估和中医药健康指导。
5.孕产妇健康管理。家庭医生为孕产妇提供健康管理,包括建立《母子健康手册》、健康状况评估、第一次产前检查、孕期健康教育和指导、产后访视。
6.老年人健康管理。家庭医生每年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1次健康检查,包括常规体格检查和健康状况评估。进行生活方式、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药保健等健康指导。
7.预防接种。家庭医生为0-6岁儿童预防接种,为重点地区高危人群应急接种,并帮助管理预防接种信息。
8.健康教育。家庭医生为签约居民提供健康生活方式、可干预危险因素、传染性疾病预防等健康教育知识。
(十)服务范围
本机构服务区域范围,服务区域内人群的基本情况、重点人群基本情况
一、服务区域内人群基本情况
(一)服务区域范围
郑集镇行政区域范围及周边,管辖7个村卫生室
(二)服务区域内人群的基本情况
我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辖区范围为郑集镇全域,共覆盖1个社区居委会,6个行政村,服务人口20529人;
二、重点人群基本情况
(一)高血压患者管理情况
辖区共登记在册高血压患者2802人,规范管理2630人,规范管理率93.86%,血压控制率70.27%;
(二)糖尿病患者管理情况
辖区共登记在册糖尿病患者744人,规范管理695人,规范管理率93.41%,血糖控制率68.26%;
(三)重性精神患者管理情况
辖区共登记在册重精患者97人,规范管理97人,规范管理率100%;
(四)0-6岁儿童管理情况
辖区共登记在册0-6岁儿童1256人,系统管理1147人,系统管理率91.32%,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1147人,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100%;
(五)老年人健康管理情况
辖区老年人建档数3783人,参加规范老年人查体人数3072人,老年人规范查体率81.2%,参加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3548人次;
(六)孕产妇健康管理情况
辖区2023年产后访视孕产妇42人,新生儿产后访视65人,早孕建档14人,
(十一)服务流程
门诊、急诊服务流程;留观、住院服务流程;双向转诊服务流程
1.门诊、急诊服务流程:
门诊服务流程:
门诊就诊流程:挂号---选择就诊科室---选择医生---到相应科室等候;
急诊就诊流程:急诊病人---急诊室(预检分诊)---抢救、挂号、缴费、登记---急诊检查--转院、急诊留观--或收治住院。
2.留观、住院服务流程:
1.留观服务流程:根据病情需要开具留观医嘱----告知家人及家属----办理留观手续----由护士安排床位----遵医嘱执行治疗----记录。
2.住院服务流程:根据病情需要开具住院单----病人或家属到收费处缴费----到护办室由护士安排床位----住院医师给予开检查单----治疗。
3.双向转诊服务流程:
首诊医生----接诊符合双向转诊指征的患者----征求患者意见----填写医共体双向转诊上转单----向患者交代双向转诊注意事项-----患者持双向转诊单到天长市中医院。天长市中医院医共体办公室(双向转诊)---安排医生接诊。
六、行风投诉
(一)招标采购
执行政府采购依法应当公开的相关信息
本院所有药品和耗材均从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采购,设备采购均依法执行政府招标采购
(二)行风建设
行风建设及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相关规定
学习行风建设,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行风管理体系,开展行风教育,推动廉洁从业行动制度化、常态化,集中开展整治“红包”、回扣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提升廉洁从业水平,打造风清气正的良好就医环境。
(三)依法执业自查
《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承诺书》等
天长市郑集镇卫生院依法执业承诺书:
为加强行业自律,严格依法执业,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确保公众就医安全,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利益,本院向卫健委(含中医药管理部门)及社会各界作出如下郑重承诺,并请监督:
1、严格依法执业,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认真遵守《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护士条例》等有关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医疗技术规范。
2、严格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不超范围执业;所有执业人员必须具有规定的资质并按规定及时注册,不聘请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3、不出租、出借、转让《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对外出租、承包科室。实习生、进修生和执业助理医师必须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开展相应诊疗活动,不单独执业(在乡、民族乡、镇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的执业助理医师除外)。
4、医疗机构的印章、银行账户、牌匾以及医疗文件中使用的名称与核准登记的医疗机构名称相同(使用两个以上的名称时,与第一名称相同)。坚决杜绝假专家、假医生坐诊;医疗广告依法上报审批,不刊播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
5、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6、依法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和无菌操作等规章制度,严防院内感染。做好医疗废物的收集、处置等工作。
7、加强医疗质量管理,规范各类诊疗行为,提高诊疗服务水平,确保医疗安全。规范各种医疗文书书写,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病历 书写基本规范》等规定执行。
8、按照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强药品管理。不使用假药、劣药和过期失效药品。
9、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10、自觉接受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卫生计生综合监督部门监督管理,按照规定及时申请校验,若有任何变更,报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同意后,方从事相关的执业活动。
以上承诺书一式三份,卫健委、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和本院各执一份,如有违反,本院及本人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机构(盖章) :天长市新街镇卫生院
法定代表人(签字) :胡立兵
(四)医疗秩序
为维护正常医疗秩序患者应当遵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注意事项等
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
为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践,制定本意见。
一、充分认识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重要性
加强医药卫生事业建设,是实现人民群众病有所医,提高全民健康水平的重要社会建设工程。经过多年努力,我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取得显著成就,但医疗服务能力、医疗保障水平与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之间仍存在一定差距。一段时期以来,个别地方相继发生暴力杀医、伤医以及在医疗机构聚众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严重扰乱了正常医疗秩序,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良好的医疗秩序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体现,也是增进人民福祉的客观要求。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有利于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为患者创造良好的看病就医环境,为医务人员营造安全的执业环境,从而促进医疗服务水平的整体提高和医药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严格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
对涉医违法犯罪行为,要依法严肃追究、坚决打击。公安机关要加大对暴力杀医、伤医、扰乱医疗秩序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查处力度,接到报警后应当及时出警、快速处置,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及时立案侦查,全面、客观地收集、调取证据,确保侦查质量。人民检察院应当及时依法批捕、起诉,对于重大涉医犯罪案件要加强法律监督,必要时可以对收集证据、适用法律提出意见。人民法院应当加快审理进度,在全面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准确定罪量刑,对于犯罪手段残忍、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被告人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的涉医犯罪行为,要依法从严惩处。
(一)在医疗机构内殴打医务人员或者故意伤害医务人员身体、故意损毁公私财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分别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处罚;故意杀害医务人员,或者故意伤害医务人员造成轻伤以上严重后果,或者随意殴打医务人员情节恶劣、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情节严重,构成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寻衅滋事罪的,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二)在医疗机构私设灵堂、摆放花圈、焚烧纸钱、悬挂横幅、堵塞大门或者以其他方式扰乱医疗秩序,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经劝说、警告无效的,要依法驱散,对拒不服从的人员要依法带离现场,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处罚;聚众实施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依法予以治安处罚;造成严重损失或者扰乱其他公共秩序情节严重,构成寻衅滋事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的,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在医疗机构的病房、抢救室、重症监护室等场所及医疗机构的公共开放区域违规停放尸体,影响医疗秩序,经劝说、警告无效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处罚;严重扰乱医疗秩序或者其他公共秩序,构成犯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以不准离开工作场所等方式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处罚;构成非法拘禁罪的,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四)公然侮辱、恐吓医务人员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处罚;采取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恐吓医务人员情节严重(恶劣),构成侮辱罪、寻衅滋事罪的,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五)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或者爆炸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医疗机构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处罚;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构成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的,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六)对于故意扩大事态,教唆他人实施针对医疗机构或者医务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或者以受他人委托处理医疗纠纷为名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的有关规定从严惩处。
三、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医疗纠纷
(一)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医疗行业监管,指导医疗机构提高医疗服务能力,保障医疗安全和医疗质量。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要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改善服务态度,注重人文关怀,尊重患者的隐私权、知情权、选择权等权利,根据患者病情、预后不同以及患者实际需求,采取适当方式进行沟通,做好解释说理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医疗纠纷。
(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指导医疗机构加强投诉管理,设立医患关系办公室或者指定部门统一承担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工作,建立畅通、便捷的投诉渠道。
医疗机构投诉管理部门应当在医疗机构显著位置公布该部门及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等相关机构的联系方式、医疗纠纷的解决程序,加大对患者法律知识的宣传,引导患者依法、理性解决医疗纠纷。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设立网络投诉平台,并安排专人处理、回复患者投诉。要做到投诉必管、投诉必复,在规定期限内向投诉人反馈处理情况。
对于医患双方自行协商解决不成的医疗纠纷,医疗机构应当及时通过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等其他合法途径解决。
(三)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会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加快推进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在医疗机构集中、医疗纠纷突出的地区建立独立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会同人民法院加强对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指导,帮助完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受理、调解、回访、反馈等各项工作制度,加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建立医学、法律等专家咨询库,确保调解依法、规范、有效进行。
司法行政机关应当组织法律援助机构为有需求并符合条件的医疗纠纷患者及其家属提供法律援助,指导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等为医疗纠纷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指导律师做好代理服务工作,促使医疗纠纷双方当事人妥善解决争议。
(四)人民法院对起诉的医疗损害赔偿案件应当及时立案受理,积极开展诉讼调解,对调解不成的,及时依法判决,切实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利益。在诉讼过程中应当加强诉讼指导,并做好判后释疑工作。
(五)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机关指导医疗机构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预警应对机制和警医联动联防联控机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现场处置能力。公安机关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医疗机构设立警务室,及时受理涉医报警求助,加强动态管控。医疗机构在诊治过程中发现有暴力倾向的患者,或者在处理医疗纠纷过程中发现有矛盾激化,可能引发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的情况,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四、建立健全协调配合工作机制
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打击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重要性,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决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与协调配合,形成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合力。地市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建立联席会议等工作制度,定期互通信息,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共同维护医疗秩序,促进我国医药卫生事业健康发展。为维护正常医疗秩序患者应当遵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注意事项等
(五)投诉途径
投诉处理程序、地点、接待时间和联系方式等
1、投诉电话:0550-7961402
2、在医院入口位置设置意见箱,及时处理投诉意见。
(六)纠纷处理
解决医疗纠纷的合法途径以及相关部门(如医调委)地点、联系方式等
发生医疗纠纷,报请主管部门,经合法途径以及相关部门(医疗纠纷调解委)协调处理。
七、科普健教
(一)健康科普
健康保健及疾病防治方面的科普知识
季度定期安排专人负责
(二)健康教育
1.开展健康讲座等健康教育活动的时间、内容、地点
每个季度在各村卫生室或本院门诊部开展糖尿病、高血压、肺结核、脑血管病、心脏病等各类健康教育讲座活动。
2.患者健康教育制度及流程等
一、建立社区健康教育网络,制定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例会,依据社区主要健康问题,开展健康教育工作。
二、建立健康教育宣传板报、橱窗,定期推出新的有关各种疾病的科普知识,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
三、根据中心的计划,大力推行社区健康促进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社区健康教育。
四、针对不同人群的常见病、多发病开展健康知识讲座,解答居民最关心的健康问题。
五、发放各种健康教育手册、书籍、宣传普及防病知识。使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健康教育目标考核要求。
六、开通社区健康服务咨询热线,提供健康心理和医疗咨询等服务。
七、利用居委会,定期针对不同人群进行健康教育知识讲座。
八、健康知识宣传栏或板报定期更换内容。
九、免费为辖区内居民建立健康档案进行分类管理。
十、认真填写并妥善保管各类有关健康及管理的各种资料。3.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制度及管理办法
1.门诊大厅、病房、办公室、会议室、楼梯、卫生间等公共场所设立醒目的禁烟标志,不得放置吸烟器具,发现者予以没收,医院不再设立室外吸烟区。
2.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禁止在院内吸烟。做好自身管理、做到不吸烟、不劝烟、不敬烟。
3.建立科室控烟工作小组。由科主任任组长,负责本科室控烟工作。医院工作区内发现职工吸烟者,任何人有权劝阻干涉,对违反规定、屡教不改者,由院方在本人当月考核中扣分。
4.院内不销售香烟,不做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有违反者没收全部烟草并处罚相应金额。
5.建立首诊询问吸烟史制度,并将其纳入病例考核标准。
6.开展控烟宣传教育活动。
八、便民服务
(一)咨询服务
咨询服务设置情况,包括咨询台(窗口)标识(标识信息线下公开)、路线、在线咨询服务等
形式:
咨询电话:0550-7961402
(二)特殊人群(线下公开)
军人、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人群优先服务窗口标识等
(三)收费查询
1.查询的方法、流程、地点和导引路线等
一、自助查询
可携带就诊卡通过自助机进行自助查询,包括门诊退款查询、门诊就诊记录和费用查询
流程:插入就诊卡→点击查询→就诊记录查询
地点:门诊大厅自助机
二、收费窗口人工查询
(四)医保服务
医保支付、报销流程、地点、导引等
医报支付范围及报销流程:
1.居民医保结算需提供:出院记录,身份证。住院期间预缴收据。,收费窗口直接结算报销。
2.职工医保结算需提供:出院记录,医保卡(目前已开通电子医保卡,医保面部识别结算)。住院期间预缴收据。收费窗口直接报销结算。
医保办地址:院门诊楼二楼
医保咨询专用电话:13955079445
(五)复印病历
1.病历复印的流程、地点、导引路线和收费说明等
由管床医师申请,病案室公室查找病历后,交管床医师复印,复印后复印件交患者及亲属,病历原件交还病案室
(六)其他信息
相关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需要主动公开的信息
以公示栏、电子屏等形式公开
九、监督保障
(一)公开制度
本机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需对信息公开的范围形式、审核发布、管理维护、咨询回应等工作做出规定
为保障社会公众和组织依法获取医院信息,提高医院工作的透明度,促进医院依法执业和诚信服务。根据卫生部《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新街镇卫生院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一、公开原则
(一)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始终坚持病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和满意高于一切的服务宗旨。
(二)坚持诚信经营、依法经营、依规经营的原则,依法公开医院相关信息。
(三)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遵循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做到公开内容真实,公开程序规范。
二、公开范围和内容
(一)公开范围:面向社会公开
(二)公开内容
1.医院资质信息。
2.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信息。
3.医疗服务项目,内容和流程。
4.医疗服务信息(卫技人员执业注册、身份标识、大型设备使用、就诊时间、专家出诊时间、患者须知等)。
5.医疗保险报销政策和补偿流程。
6.门诊、住院患者费用清单。
7.医疗服务咨询、投诉举报电话、信箱及流程。
8.各类便民措施等。
9.医疗服务中应预先告知患者的相关信息。
10.医院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其它信息。
(三)不予公开内容
1.属于国家秘密的。
2.属于医疗卫生行业秘密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医疗信息秘密被泄露的。
3.属于医疗专项技术或医疗专利等知识产权保护内容的。
4.属于可用于识别个人身份的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造成不当侵害的。
5.不属于医疗卫生服务行业法定权限内的信息。
6.医疗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予公开的信息。
(二)人员保障
公开本机构信息公开工作第一负责人、管理部门或者专业负责人员、领导小组成员等信息
院务公开工作由院领导组统一领导并组织实施,院务公开协调工作由院办公室负责。
医院成立院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书记担任,院领导班子成员、职能科室负责人为组员。
成立院务公开工作监督小组,对院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负责人:胡立兵
(三)工作推进
定期公开本机构信息公开工作情况、问题整改情况、自查自纠情况、考核工作进展情况、信息公开工作总结等
1.问题整改情况、自查自纠情况、考核工作进展情况:
已召开信息公开推进会,截止目前,完成本机构信息公开阶段性任务,暂时未发现存在问题。
2.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截至目前,完成本机构信息公开阶段性任务,暂时未发现存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