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人员
(一)机构信息
公开机构的设置依据及相关情况、负责人情况、机构基本信息等
天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简介
一、机构职能
天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全额供给事业单位,承担全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任务,主要职责:
(一)拟定和指导实施全市急慢性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职业病、地方病等疾病的预防控制规划、计划、实施方案、工作规范、标准、防制对策与技术措施。并对实施情况进行质量控制和效果评估。
(二)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运行机制,指导和组织调查处理全市发生的重大传染病疫情、新发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负责全市传染病疫情及有关公共卫生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管理工作。
(三)组织开展对影响人群生存环境卫生质量及生命质量的危险因素和食品、职业、环境、放射、学校卫生等卫生学监测、评价,组织开展健康危害因素干预。
(四)组织对全市急慢性传染病、地方病、疟疾、丝虫病等有关寄生虫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职业病、公害病、学生常见病及意外伤害等发生、分布和发展的规律进行流行病学监测、分析和预测、预报。
(五)组织开展全市免疫预防接种工作,负责免疫预防的技术指导、效果监测与评价,预防用生物制品的计划、订购、供应与使用管理,冷链系统的监测与使用管理。
(六)拟定健康教育工作规划、计划与实施方案,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向社会提供相关的预防保健信息、健康咨询服务。
(七)承担卫生防病检验、卫生监测检验、预防性健康检查、健康相关产品的卫生质量检验和实验室质量控制与考核。
(八)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疾控类项目技术指导工作。
(九)负责全市疾病预防控制业务人员的技术培训、业务指导。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职责:主要负责中心行政管理、综治、安全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具体为:
(1)协助中心领导组织、协调、管理全中心的各项业务及事务,健全、规范本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并督察落实;
(2)组织制定本中心内部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做好全中心工作总结;
(3)组织实施中心综合目标管理工作,负责目标管理指标的分解、任务落实情况的督查、总结、考核、评比工作;
(4)及时掌握本中心工作情况,进行必要的归纳分析,为中心领导决策提供依据或以提案提交中心主任会议研究;
(5)协助中心领导召开中心主任办公会,负责会议记录,负责会议决议的落实、督办,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反馈给中心领导;
(6)协助中心领导组织召开全市疾病预防控制等工作会议,负责会议的组织、接待、资料准备等工作;
(7)负责文件收发、登记、传阅、催办、督办、归档,以及文件打印、复印工作;
(8)负责中心重要及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对内、对外发文的审核、编号、文印工作;
(9)负责文电、机要、保密工作,管好中心印鉴,执行用印规定;
(10)负责本中心印刷品的管理工作;
(11)负责处理来信、来访、提案协调,以及接待工作;
(12)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聘的组织工作;
(13)负责全中心安全保卫、保密工作,安排门卫和节假日安全值班和辖区内综合治理工作;
(14)负责中心总值班及疫情值班的协调管理工作;
(15)负责中心车辆使用、维护的管理;
(16)完成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室负责人:戴书云
职务:副主任兼办公室主任
联系电话:0550-7331396
(二)财务股
职责:负责中心财务管理工作。具体为:
(1)负责全中心经费预算的编制和财务决算的编报工作,分析季、年度财务活动执行情况,指导、检查、督促经费使用情况;
(2)负责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和组织实施;
(3)负责办理日常经费、专项经费收支和审查报销工作;
(4)与相关科室对财产物资共同进行监督管理,进行财产、物资清查,做到账物相符;
(5)负责中心的收入、支出管理,收费、票据管理,基建财务管理及有关经济合同的审核工作;
(6)严格执行国家财务监督,审核全中心经费收支和现金管理、使用情况;
(7)对中心固定资产、财产和不动产造册登记加强管理;
(8)完成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股室负责人:周翔燕
职务:副主任兼财务股股长
联系电话:0550-7331392
(三)疾控一股
职责:负责全市急性传染病防治、卫生应急、学校卫生、食品安全监测、职业危害因素监测、职业健康体检、消杀、病媒生物监测等公共卫生管理工作。具体为:
(1)承担传染病疫情监测、应急预案培训与演练、散发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调查、疫情处理等;
(2)具体落实传染病防治相关政策、策略、防治规划、工作指南与技术措施及应急物资的储备工作;
(3)负责全市传染病疫情信息收集及疫情信息报告与管理,对网络直报相关信息进行审核、订正、查重和删除;备份疫情信息分析相关数据,确保报告数据安全;对疫情变化态势进行综合分析,预测传染病发生、流行趋势,开展疫情信息报告管理质量评价;
(4)对全市疫情登记、网络直报工作、传染病专用门诊设置、传染病预检、分诊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质量控制、督导检查;
(5)拟定健康职业危害因素干预与控制工作计划、方案;对相关单位、部门、厂矿企业、医疗机构中的相关人员,进行健康职业危害因素干预与控制防治知识培训和宣传工作;
(6)收集健康职业危害因素干预与控制基础资料,整理归档;
(7)开展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物的监测与报告,对食品污染、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和处置;
(8)加强职业、放射、环境危害因素监测、报告和干预工作,处置职业危害、环境污染及中毒事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9)负责辖区内各类学校学生健康体检,建立学生档案。做好学生常见病及影响因素监测报告,加强学校疾病控制工作的督导管理,落实学生常见病预防控制措施参与辖区内中小学校、幼儿园传染病疫情的调查和处理;
(10)做好辖区内蚊、蝇、鼠、蟑螂等病媒生物监测工作,搜集和掌握辖区内病媒生物的种类、数量、分布和季节消长等基础资料;
(11)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和维护卫生城市活动中与疾病预防控制有关的技术指导;承担基层除“四害”的技术培训;配合爱国卫生活动开展群众性消毒、杀虫的技术指导;
(12)做好全市各医疗机构消毒质量监测工作;
(13)负责中心卫生信息的搜集、整理和上报工作;
(14)完成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股室负责人:陶浩
职务:疾控一股股长
联系电话:0550-7331391
(四)疾控二股
职责:负责全市碘缺乏病防治、麻风病防治、负责全市疟疾防治、性病艾滋病防治工作。具体为:
(1)按照上级下达的疟疾防治工作任务,制定本地疟疾防治工作计划和专项工作方案。做好辖区内发热病人疟原虫血检、传染源管理(疫情上报、病人督导治疗和随访)、疟疾病例流行病学调查、疫点处理、输入性疟疾及媒介监测。陈晓波具体负责。
(2)制定全市性病、艾滋病综合防治工作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3)开展性病艾滋病宣传教育和高危人群行为干预工作;
(4)开展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工作;
(5)开展艾滋病病人免费抗病毒治疗和HIV/AIDS的综合管理工作
(6)负责全市艾滋病疫情的监测、预测及疫情资料的管理和上报工作;及时掌握疫情,分析疫情形势,为制定防治对策提供依据;
(7)组织实施艾滋病防治方案,督促、指导、协调具体防治措施。评价防治工作实施情况,加强防治工作督导检查和质量控制;
(8)负责全市碘缺乏病防治工作;
(9)负责麻风病防治工作;
(10)完成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股室负责人:陈晓波
职务:疾控二股股长
联系电话:0550-7331381
(五)计划免疫股
制定辖区免疫规划工作计划;指导、实施辖区预防接种相关所有工作。
(1)负责拟订全市免疫预防技术规划、方案和接种计划;
(2)负责全市预防用生物制品的采购计划、分配、使用管理、推广应用、技术指导工作;
(3)负责全市冷链系统运转状况监测管理工作;
(4)组织开展免疫预防相关疾病的监测和控制工作,及时分析监测数据,掌握相关疾病的疫情动态,为适时调整免疫策略提供科学依据。对免疫预防相关疾病暴发性疫情进行调查处理;
(5)负责组织全市免疫接种实施、常规免疫监测和工作信息的收集、分析、评价及报告;
(6)组织开展全市免疫预防综合考核及评价工作;
(7)负责指导和调查处理免疫预防接种不良反应及事故;
(8)承担脊灰、麻疹等免疫相关疾病的监测工作;
(9)有计划地开展疫苗质量、免疫成功率及人群免疫水平监测;
(10)负责全市免疫预防专业人员业务培训,有计划地对基层业务技术进行指导;
(11)完成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股室负责人:叶盛
职务:计免股股长
联系电话:0550-7331375
(六)结核病防治股
职责:负责全市结核病防治工作。具体为:
(1)负责制定全市结核病防治规划、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负责全市结核病控制项目的组织实施;
(2)对全市肺结核患者发现、治疗和病人管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督导检查和评价;负责收集、核对、上报、分析和反馈本地区结核病防治信息,开展结核病疫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
(3)对医疗机构的疫情报告、转诊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和指导,对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与处理;
(4)实施和推广国家结核病实验室诊断标准和操作规程,开展分枝杆菌的分离培养,开展结核病实验室技术人员培训,组织实施本地区结核病实验室质量保证工作,对定点医院实验室工作和生物安全进行检查和指导;
(5)制定培训计划,开展对结核病相关业务人员的培训,组织开展结核病防治健康促进活动;
(6)制定抗结核药品和设备的需求计划,及时供应和调剂药品,设立药品和设备账目,专人管理;
(7)完成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550-7331371
(七)慢性病防制股
(1)负责执行慢性病防控规划和方案,发挥业务技术指导和协调作用,为制定和发展政策提供技术支持,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慢性病防控规范,制定本中心慢性病防控工作的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
(2)承担国家和省级慢性病及危险因素等的监测与调查工作,定期发布信息,预测我市慢性病发病和死亡、疾病负担、危险因素流行和发展趋势。
(3)负责制定死因监测计划,抓好居民死因统计工作,汇总死因报告资料和数据库原始数据并进行质量复核,按时完成死因年度报表,撰写分析报告,掌握全市居民病死伤亡的分布和其动态变化。
(4)根据当地慢性病的流行情况,确定常规监测病种,完善患病报告网络,制定患病监测工作年度计划,收集各项监测资料与信息,开展质量控制,建立慢性病患病数据库,进行资料分析。
(5)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专项行动,了解人群中的健康生活方式和危险因素行为的流行水平,掌握变化趋势。
(6)开展农村上消化道癌早诊早治、慢病与营养监测、肿瘤随访登记、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等项目点专项调查,负责调查工作的抽样,调查方式的设计,调查质量的控制和现场调查的技术指导。
(7)巩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成果,制定防治计划(方案),督导实施并完成社区诊断与社区干预等各项防治任务。针对慢性病发生的危险因素,组织开展以人群为基础的慢性病防控的综合干预活动。
(8)对乡镇卫生院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慢性病防控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对其开展的慢性病防控工作进行考核评价。
(9)承担慢性病防控工作的业务信息管理与综合评估。
(10)负责居民健康档案、老年人保健、高血压管理、糖尿病管理、健康教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督导管理工作。
股室负责人:胡彪
职务:工会主席兼慢病股股长
联系电话:0550-7331369
(八)健康教育股
(1)制定疾病防控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技术指导工作计划或方案并组织实施。
(2)组织指导基层建立健全健康教育网络。
(3)对基层医疗机构健康教育人员的业务技术指导和培训。
(4)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指导工作。
(5)组织协调重点场所、重点人群及重点疾病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并进行效果评估。
(6)协助相关岗位开展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股室负责人:胡彪
职务:工会主席兼健康教育股股长
联系电话:0550-7331369
(九)检验股
(1)按照《全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工作规范》开展检验工作,完成中心各科室提出的检验工作任务,满足全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对检验工作的需要;
(2)积极做好各项技术准备,随时准备参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疫情的调查处理,为快速反应、准确定性、及时处理提供实验室技术支持;
(3)执行质量法规,遵守检验工作标准,规范工作程序,维护和保持检测仪器、计量器具的准确性、可靠性,杜绝工作差错,确保检验结果准确、可靠;
(4)参与检验质量控制、实验室技术认证工作,做好检验工作中技术资料的记录、归档管理工作,确保各项技术资料的完整性、规范性;
(5)强化生物安全防护意识,提高生物安全防护水平,严格执行安全防护规定,做好安全防护工作,杜绝检验工作中生物安全事故的发生;
(6)承担其他单位(个人)委托的食品、职业卫生、公共卫生卫生、保健用品、化妆品、涉水产品等健康相关产品(样品)的检测工作;
(7)组织申报并接受相关“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做好本科室的仪器、试剂、标准物质的使用、管理和维护工作,及时向有关领导反映仪器使用情况,提出检定、维修、更新、报废意见;
(8)起草、编制、发放、修订、宣传与贯彻本中心《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和《作业指导书》等质量体系文件;
(9)完成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股室负责人:胡春明
职务:检验股股长
联系电话:0550-7331374
(十)预防接种门诊部
职责:犬伤患者的医学处理;一、二类疫苗的预防接种。
(1)及时、规范的按照处理原则做好犬类等动物咬伤患者的伤口处理。
(2)向咬伤者或家属做好相关知识宣传,说明常见的接种反应及注意事项,认真履行告知义务,详细填写知情告知书。
(3)严格按程序注射狂犬疫苗和抗狂犬病免疫球蛋白,认真填写“狂犬病疫苗接种卡”,向被接种者预约每次接种的时间,每针次接种后都要记录疫苗批号,接种者要签字。
(4)认真做好狂犬疫苗接种后观察,及时处理出现的接种反应。
(5)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开展适龄儿童预防一、二类疫苗的接种工作,认真做好儿童的“三查七对一注意”工作,严防差错事件发生。
(6)正确掌握各种疫苗的免疫程序及接种技术、接种剂量和接种禁忌证。按要求进行接种前告知和接种后留观。
联系电话:0550-7331372
三、办公地址
天长市滁州市天长市二凤南路与广陵中路交叉口西北角
四、工作时间
8:00-11:30 14:30-17:30(法定工作日)
联系电话:0550-7331396
负责人姓名:赵培甫
(二)人员识别(线下公开)
对社会公众提供服务的疾病防控、行政及后勤等工作人员标识:姓名、科室(部门)等
二、准入许可
(一)设备准入
对社会公众提供服务的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及实验设备的使用许可等
天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大型设备配置
1.气相色谱仪GC-2010Pro1台,用于工作场所项目检测。
2.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ZEEnit700Q1台,用于生活饮用水项目检测。
3.荧光定量PCR仪 Q5系列1台,用于核酸项目检测
三、研究平台
(一)重点研究平台
如有国家级、省级、市级等临床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研究平台等,公开研究平台相关信息
无。
四、医疗价格
(一)服务价格
服务项目价格表、药品、医用耗材价格等
价格变化快,不便于公示。
五、环境导引
(一)交通导引
1.机构周边的公共交通线路
天长市疾控中心:公交6、8路到教育局站下车向东走100米
2.车辆入口与出口指示、院内停车场、院内行车指引(线下公开)以及停车收费等
院内可停车;无收费
(二)内部导引(线下公开)
各科室(部门)的名称、位置及指引标识等
(三)安全警示(线下公开)
服务场所安全(防火、防盗、安检等)警示标识及危险提示标志等
(四)应急指引(线下公开)
突发事件的应急疏散和安全通道路线、指引标牌、路线等
六、诊疗服务
(一)服务时间
服务时间(含节假日)、服务流程、服务预约方式等
疾控中心服务时间
一、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
二、医疗服务时间:
1.健康证体检:工作日8:00—10:30(周六、周日休息)
2.预防接种门诊接种时间:
(1)常规一类疫苗:工作日8:00~11:00;
(2)常规二类疫苗:工作日8:00~11:00;14:30—17:00;
(3)狂犬疫苗:每日8:00—11:00;14:30—17:00。
(二)服务项目
所承担的政府委托公共服务项目及为社会提供的其他服务内容
不对外服务。
(三)免费治疗
国家对特殊公共卫生疾病免费治疗的相关规定等
无免费治疗项目。
(四)预防接种
接种单位的地点、服务时间、疫苗种类及生产企业等
接种点地点 |
服务时间 |
疫苗种类 |
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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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00,14:30-17: (节假日休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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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00,14:30-17: (节假日休息) |
|
(五)传染病防控
本单位无相关内容。
(六)健康危害因素
健康危害因素的监测与防控,环境危害因素监测资质、内容与办法,营养监测与营养改善、学生常见病和相关危害因素控制等的相关信息
无。
(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受理途径及联系方式
天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0-7331391
七、行风投诉
(一)招标采购
执行政府采购依法应当公开的相关信息
无。
(二)行风建设
行风建设及廉洁自律相关规定
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
一、合法按劳取酬,不接受商业提成。依法依规按劳取酬。严禁利用执业之便开单提成;严禁以商业目的进行统方;除就诊医院所在医联体的其他医疗机构,和被纳入医保“双通道”管理的定点零售药店外,严禁安排患者到其他指定地点购买医药耗材等产品;严禁向患者推销商品或服务并从中谋取私利;严禁接受互联网企业与开处方配药有关的费用。
二、严守诚信原则,不参与欺诈骗保。依法依规合理使用医疗保障基金,遵守医保协议管理,向医保患者告知提供的医药服务是否在医保规定的支付范围内。严禁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等手段骗取、套取医疗保障基金。
三、依据规范行医,不实施过度诊疗。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医疗措施。严禁以单纯增加医疗机构收入或谋取私利为目的过度治疗和过度检查,给患者增加不必要的风险和费用负担。
四、遵守工作规程,不违规接受捐赠。依法依规接受捐赠。严禁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以个人名义,或者假借单位名义接受利益相关者的捐赠资助,并据此区别对待患者。
五、恪守保密准则,不泄露患者隐私。确保患者院内信息安全。严禁违规收集、使用、加工、传输、透露、买卖患者在医疗机构内所提供的个人资料、产生的医疗信息。
六、服从诊疗需要,不牟利转介患者。客观公正合理地根据患者需要提供医学信息、运用医疗资源。除因需要在医联体内正常转诊外,严禁以谋取个人利益为目的,经由网上或线下途径介绍、引导患者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
七、维护诊疗秩序,不破坏就医公平。坚持平等原则,共建公平就医环境。严禁利用号源、床源、紧缺药品耗材等医疗资源或者检查、手术等诊疗安排收受好处、损公肥私。
八、共建和谐关系,不收受患方“红包”。恪守医德、严格自律。严禁索取或者收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严禁参加其安排、组织或者支付费用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九、恪守交往底线,不收受企业回扣。遵纪守法、廉洁从业。严禁接受药品、医疗设备、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疗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者经销人员以任何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严禁参加其安排、组织或者支付费用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医疗机构内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后勤人员以及在医疗机构内提供服务、接受医疗机构管理的其他社会从业人员,应当依据《九项准则》有关要求,服从管理、严格执行。违反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并符合法定处罚处分情形的,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护士条例》《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处方管理办法》等规定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予相关人员或科室中止或者终止医保结算、追回医疗保障基金、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暂停处方权或者执业活动直至吊销执业证书等措施,依法追究有关机构和人员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规定的给予解除劳动合同、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开除处分等措施,对有关人员依法作出处理;依据《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等规定的由所在单位给予批评教育、取消当年评优评职资格或低聘、缓聘、解职待聘、解聘等措施,由所在单位依法作出处理。
有关人员违反党纪、政纪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于违反《九项准则》行为多发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等其他严重后果的医疗机构负责人,依照有关规定,予以问责。
注:请参考文件《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的通知》(国卫医发〔2021〕37号)(访问链接:http://www.nhc.gov.cn/yzygj/hfdt/202111/d306e6f6b6ab42bda4e0fb88b2514ea0.shtml)设置
(三)投诉途径
接待投诉部门的电话、信箱等
政务热线:拨打12345
投诉电话:0550-7331396
(四)纠纷处理
纠纷处理的程序和相关职能部门电话、地点等
一、严格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我中心有关规定, 规定以稳定大局,减少单位负面影响为原则,对纠纷问题进行立刻及时的处理。
二、接待部门必须做到公正、公平、公开,注意接待方 法,耐心解释,避免激化矛盾。
三、接待部门对所反映的问题,应做细致的调查研究, 各科室及当事人应密切配合,及时将调查情况向相关领导汇报。
四、有书面投诉材料者原则上应在 7 日内予以书面答复,特殊情况不超过 15 日。
五、对每起投诉的处理应如实记录,并保存。
六、根据投诉对象、内容,相关职能部门应积极给予解释及处理。
七、建立服务纠纷投诉的登记、讨论和处理记录本,每月汇总一次。对于投诉的问题和纠纷的内容进行认真的讨论,总结经验和教训。
八、对于不能按时规定接待和处理服务投诉的科室及人员,对于存在违反有关规定的科室及人员将给予批评、通报批评、经济处罚、行政处罚等。
九、服务纠纷处理小组由中心分管领导和办公室人员组成。
十、当事人实行不回避制度,以增强处理透明度,保护 中心、服务对象及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十一、中心领导把握服务纠纷处理的全过程,并给予指导性意见,必要时亲临现场处理,其余各部门及相关人员必须服从服务纠纷处理小组的调度。
十二、坚持严格工作责任制。及时排查纠纷问题,对应该排查出的问题没有发现,或发现了没有及时解决而造成群体性事件、重大上访事件的,不论什么时候出了问题,都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科室负责人的责任。
十三、办公时间:08:30—11:30 14:30—17:30(工作日)
地址:天长市滁州市天长市二凤南路与广陵中路交叉口西北角
联系电话:0550-7331396
八、科普健教
(一)健康科普
依据工作职责提供的科普知识、专项传染病防控知识、预防免疫相关政策知识等
支原体肺炎来势汹汹,儿科医生带您认识它
最近我国多地出现支原体肺炎发病高峰,许多三甲医院出现一床难求的局面,门诊患儿人数也是骤然增加,成为健康领域特别是儿童健康领域的头号话题,引起家长的担忧。对于来势汹汹的支原体肺炎,今天太原市妇幼保健院儿内科医师冯新玲带大家认识它,做到科学防治,为孩子们的健康保驾护航。
01什么是支原体肺炎?
答:支原体肺炎是指肺炎支原体感染引起的肺部炎症,可以累及支气管、细支气管、肺泡和肺间质。肺炎支原体是介于细菌和病毒之间的已知能独立生活的病原微生物中的最小者。没有细胞壁。
02支原体肺炎会有什么明显的患病体征值得我们注意吗?
答:支原体肺炎多见于 5 岁及以上儿童,以发热、咳嗽为主要临床表现,可伴有头痛、流涕、咽痛、耳痛等。发热以中高热为主,持续高热者预示病情重。咳嗽较为剧烈,夜间明显,早期以干咳为主,咳嗽剧烈时可引起呕吐。但5岁以下儿童也可发病。部分患儿有喘息表现,以婴幼儿多见。肺部早期体征可不明显,随病情进展可出现呼吸音降低、干啰音、湿啰音。
03支原体肺炎的症状和普通感冒发烧有哪些区别?
答:二者的症状是有一定区别的。
首先,从好发年龄上,支原体肺炎更好发于5岁以上的学龄儿童,今年因为流行幅度比较大,幼儿园的小朋友和婴幼儿也受到不同程度的波及,但还是以5岁以上儿童居多。
第二,支原体肺炎以发热、咳嗽等为主要症状,一般咳嗽比较剧烈,以干咳为主,后期可出现咳痰,其特点是咳嗽症状相当明显,而流鼻涕、鼻塞、咽痛的症状并不明显。而普通感冒以流涕、鼻塞、咽痛常见,咳嗽症状轻。
04肺炎支原体如何传播?可以引起哪些疾病?
答:肺炎支原体主要通过飞沫传播,在咳嗽、打喷嚏、流鼻涕时的分泌物中均可携带病原体。肺炎支原体感染可引起上呼吸道感染,也可引起肺炎等下呼吸道感染,严重者还可引起肺脓肿、闭塞性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胸腔积液、肺栓塞、呼吸窘迫综合征。除了引起呼吸道并发症,支原体感染还可以引起肺外的并发症,比如支原体脑病、肝功能损害、支原体相关性多形红斑等。
05支原体肺炎会传染吗?
答:首先支原体肺炎不是传染病,大家不用恐慌,它有一定的传染性,主要通过近距离的飞沫或者接触传播。在咳嗽、打喷嚏、流鼻涕的分泌物中均可携带病原体。
06有没有什么技术可以及时准确的诊断出支原体肺炎呢?诊断的原理是什么?答:肺炎支原体培养:是诊断 MP 感染的“金标准”,但由于 MP 培养需要特殊条件且生长缓慢,难以用于临床诊断。MP 核酸检测:包括 MP-DNA 或 MP-RNA 检测,灵敏度和特异性高,适用于 MPP 的早期诊断。MP 抗体测定:MP-IgM 抗体一般在感染后4~5 天出现,可作为早期感染的诊断指标。颗粒凝集法是实验室测定血清 MP-IgM 抗体的主要方法,单份血清抗体滴度≥1∶160 可以作为 MP 近期感染的标准。免疫胶体金检测可定性检测 MP-IgM 抗体,阳性提示 MP 感染,阴性则不能完全排除 MP 感染,适合门急诊患儿快速筛查,但也可出现假阳性,因此判定抗体检测结果务必结合临床和影像学特征作综合分析。
07患了支原体肺炎后,是否有特效药?
答:肺炎支原体感染,目前儿童用药首选还是阿奇霉素。如果明确是支原体感染,同时症状有高热不退,咳嗽得影响正常生活,使用阿奇霉素3天没有效果,或者合并其他感染,那就需要在医生的指导下,换用或者叠加使用其他药物。
08什么情况下就需要住院治疗?住院后会有哪些治疗方法?答:在门诊口服药物治疗观察效果不佳,仍持续发热大于5天的患儿,或者经门诊影像学检查肺部感染范围较大的,以及有肺外并发症的患儿,尤其经门诊医师评估病情达到重症的患儿。住院后需静脉使用抗生素,重症患儿有可能需要激素,部分肺实变的患儿还需要支气管镜肺泡灌洗术辅助治疗等,预防并发症的产生。
09患支原体肺炎之后多久可以复学?
答:一般建议孩子们休息到症状基本消失再回学校,一方面,给孩子的身体一个充分修复的时间,另一方面,也避免传染他人。
10、孩子是不是只要有发热、咳嗽就需要喝阿奇霉素?
答:冬季引起呼吸道感染的病原种类复杂,还有病毒、有细菌,或者其他病原菌,要经过医生评估后需要时再口服,切忌乱用抗生素。
11、对肺炎支原体有疫苗吗?该如何预防?
答:目前还没有预防肺炎支原体感染的疫苗。预防肺炎支原体感染,最重要的是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1)尽量避免到人群密集和通风不良的公共场所,必要时戴好口罩防护自己,患者接触他人应戴好口罩避免传给他人,照护者接触患者戴口罩保护自己。
(2)咳嗽、打喷嚏时使用纸巾捂住口鼻,或用手肘或上袖等遮挡,将用过的纸巾丢入带盖垃圾桶中。
(3)注意手卫生,使用肥皂、洗手液在流动水下清洁洗手。如果没有流动水,可用含酒精的免洗洗手液等擦拭消毒双手。
(4)流行高发季节,注意室内通风,每次通风不少于30分钟,以保持空气新鲜。
(5)养成健康生活习惯,适量运动,增加身体抵抗力,注意保暖避免受凉。在疾病流行期间,尤其是早期上呼吸道感染期间应适当休息,避免过度疲劳而加重病情,影响恢复。
虽然今年支原体肺炎重症患儿增多,但是我们目前有多种治疗手段及多种治疗药物,大家不必恐慌,及时就医,遵循医嘱,让患儿得到及时的诊治。
(二)健康教育
开展相关健康教育活动的时间、内容、地点等
无。
九、便民服务
(一)咨询服务
咨询服务设置情况,包括咨询台(窗口)标识、路线,在线咨询服务等
中心联系电话
内容:中心相关事务咨询
电话:0550-7331396
服务时间:工作日 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
中心疫情值班电话
内容:传染病疫情电话
电话:0550-7331391
服务时间:工作日 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
(二)其他信息
相关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需要主动公开的信息
无。
十、监督保障
(一)公开制度
本机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需对信息公开的范围形式、审核发布、管理维护、咨询回应等工作做出规定
无。
(二)人员保障
公开本机构信息公开工作第一负责人、管理部门或者专业负责人员、领导小组成员等信息
无。
(三)工作推进
定期公开本机构信息公开工作情况、问题整改情况、自查自纠情况、考核工作进展情况、信息公开工作总结等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