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关于印发天长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管理规定》全文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时间自2023年02月15日至2023年03月15日止。提出意见可以通过以下方式:
一、信函方式,将书面意见寄至天长市卫生健康委(邮政编码239300),请在信封上注明“《关于印发天长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管理规定》”字样。
二、电邮方式。将书面意见邮至tcswsjawb@163.com。
三、联系人:陈燕,联系电话:0550-7331332.
特此公告。
附件1.1.关于印发天长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管理规定-送审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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