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共征求《关于印发天长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管理规定》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15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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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充分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关于印发天长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管理规定》全文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时间自2023年02月15日至2023年03月15日止。提出意见可以通过以下方式:

    一、信函方式,将书面意见寄至天长市卫生健康委(邮政编码239300),请在信封上注明“《关于印发天长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管理规定》”字样。

    二、电邮方式。将书面意见邮至tcswsjawb@163.com。

    三、联系人:陈燕,联系电话:0550-7331332.

    特此公告。

    附件1.1.关于印发天长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管理规定-送审稿.docx

    附件2.4.天长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管理规定-起草说明.doc

    附件3.5.天长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管理规定-政策解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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