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天长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医疗服务信息

    发布时间:2024-04-15 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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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内容 信息类别
    1 服务时间 门诊:正常工作日,接诊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听力筛查每周二、四上午8:30-11:00,
    预防接种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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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专业介绍 孕产保健主要包括婚前、孕前、孕期、分娩期、产褥期保健服务等;
    儿童保健主要包括新生儿保健、儿童生长发育、营养、心理卫生、五官保健等;
    妇女保健主要包括妇女常见病诊治、生殖保健等;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主要包括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优生指导、药具发放、信息咨询、随访服务、生殖保健和人员培训等。
    3 就诊须知 一、请先挂号后诊病。正常上班时间于一楼收费处挂号,
    二、我院实施实名制就诊,初诊病人可凭身份证到窗口挂号,然后携带病历到相应就诊科室就诊。复诊病人请带门诊病历挂号就诊,诊号当天有效。
    三、假如您是军人、老人、优恤证持有者请于诊病时出示证件方便就诊。
    四、为保证疫情防控、就医秩序及诊室安静,每位医生每次只接待一位患者,行动不便者限一位家属陪同。
    五、诊病后,请使用身份证到门诊收费处交费。
    六、需进行抽血化验的请到一楼检验科。
    七、各种报告单查取方法:
    1、化验报告单请到检验科查取;
    2、心电图、B超、放射报告请到检查的科室查取。
    3、免费两癌筛查报告单请在估计电话要求时间携带身份证到检查科室领取。
    4、部分检查报告请遵医嘱按时领取。
    八、各楼层分布说明:
    一楼:婚检科、孕优科、检验科、母婴室、药房、产科门诊、新婚学校、导诊台、听力筛查室、视力筛查室、男性检查室。
    二楼:产筛科、妇科门诊、生殖健康室、门诊手术室、两癌室、B超室、胎心监控室、心电图室、两癌门诊、孕妇学校
    一楼后:儿童保健科、预防接种门诊
    4 保健管理 1.在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制定辖区内妇女儿童保健管理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妇女儿童保健业务指导管理。 
    2.培训、指导镇级完成妇幼卫生任务,定期召开镇级妇幼例会。 
    3. 固定专人负责全市妇幼卫生常规报表的收集、汇总、分析、上报工作,完成“三网监测”与信息统计质控任务。 
    4. 为育龄妇女和孕产妇提供孕产期保健服务、进行产前筛查;为产妇提供科学育儿、合理营养和母乳喂养的指导;为公民提供婚前保健服务。
    5.在切实履行公共卫生职责的同时,开展与妇女儿童健康密切相关的基本医疗服务、延伸服务。  
    6.承担高危孕产妇管理工作。
    孕产妇保健建卡:

    一、需要女方身份证、男方有效身份证件。孕妇本人于工作日期间早上空腹携带上述材料至男女双方户籍地或常住地任意建卡机构(天长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卡,并进行第一次产前检查。


    二、如有孕前或孕期相关检查的化验报告单、B超报告单等,请建卡时带来。
       

    免费婚前医学检查:

    一、男女双方都是本市户籍的,两人需带身份证、户口簿,于工作日期间至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进行体检。

    二、男女双方有一方是本市户籍的,两人需带身份证、户口簿,于工作日期间至本市户籍所在地一方的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进行体检。

    三、婚前医学检查应在婚前三个月内进行。
    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介绍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1、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内容:对育龄妇女在孕前三个月和孕后三个月免费发放叶酸片,指导坚持服用,预防和降低神经管畸形。
    2、产前艾滋病、梅毒及乙肝筛查项目内容:在孕早期(12周)由具备资质的HIV初筛实验室的医疗机构进行1次艾滋病、梅毒、乙肝检测、对初筛阳性者及时转诊到省市级定点诊断机构进行复诊确诊。确诊感染者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进行综合干预、治疗。
    5 出生证明 出生医学证明办理的程序
    1、2013年8月1日后出生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首次发放和换发均在分娩医院办理,凭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等相关证明在分娩医院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时间以分娩医院规定为准。
    2、补办《我们出生医学证明》在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办理,具体情况各有不同,请提前与工作人员联系,电话:2391105,办理时间:正常工作时间
    6 交通导引 地址:天长市广陵中路60号,公交车:乘坐六路、八路公交车在教体局站下往东步行200米
    7 咨询服务 儿童保健业务咨询电话:2391105
    孕产妇业务咨询电话:2391150
    婚前孕前优生咨询电话:2391128/2391129
    单位投诉电话:2391063
    8 机构人员 机构信息 天长市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成立于2016年,由原天长市妇幼保健所与天长市计划生育服务站合并而成,位于天长市广陵中路60号,是一家财政全额供给的公益性事业单位。中心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为准绳,以国家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纲要为目标,为全市妇女儿童提供全面系统的保健服务。
    l人员结构和科室设置:中心现有编制39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41人,高级职称6人,中级职称19人,设有妇女保健科,计划生育科,婚前保健科,孕前保健科,儿童保健科,预防接种科,放射科,检验科,B超室等12个医疗保健和医技科室。
    l仪器设备和功能发挥:拥有DR,彩超,全自动生化仪,全自动血球分析仪,胎心监护仪,心电监护仪,视力检测仪等大中型医疗设备30余台件。常年开展妇女儿童保健和计划生育手术,可提供新生儿疾病筛查,产前筛查,儿童听力、视力筛查,妇女“两癌”筛查,婚前、孕前医学保健等技术服务。
    l承担的项目:实施和管理近10个国家和省级项目,包括公共卫生妇女儿童保健项目,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百姓生殖健康促进工程项目,婚前医学保健项目,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产前筛查项目,农村贫困妇女“两癌”筛查项目等等。
    l获得的荣誉:近年来,先后获得国家妇幼健康先进集体,国家级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县,国家级百姓生殖健康促进工程试点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资质类信息
    人员识别 门诊医务人员穿人员工作服,佩戴胸卡,行政人员日常穿便装,
    9 设备技术 设备准入 未配备对社会公众提供服务的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及实验设备 资质类信息
    10 研究平台 重点研究平台 无国家级、省级、市级等临床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研究平台等,公开研究平台相关信息
    11 医疗价格 服务价格 1、困难取环术170元
    2、输卵管通液术50元
    3、宫颈息肉摘除术50元
    4、leep术300元
    5、蓝氧冲洗术30元
    6、无痛术300元
    7、输卵管结扎术185元
    8、取皮埋术120元
    9、皮埋术120元
    10、清宫术50元
    11、人流术105元
    12、钳夹术135元
    药品耗材 23价肺炎0.5沃森200
    23价肺炎0.5成都生物192
    EV7T1手足口疫苗0.5中科院198
    阿莫西林胶囊0.25g*20粒山东鲁抗2.4
    百白破Hib四联0.5ml北京民海378
    雌二醇凝胶40g健民集团95
    蛋白琥铂酸铁口服液15ml*6四川齐川75
    妇沽舒洗液180ml吉林银诺克14
    复方锌铁钙口服溶被10ml岳阳新华达礼34
    富马酸亚铁颗拉2g*18袋恒拓集团29
    琥铂酸亚铁片0.1g*24粒成都奥邦22
    甲肝(灭活)1.0ml科兴148
    甲硝唑栓0.5g*10粒马应龙7
    克霉唑栓0.15g*10粒湖北东信8
    轮状守毒口服液3ml兰州生物182
    米非司酮片25mg*6片北京紫竹29
    米非司酮片25mg*6s武汉九珑29
    米索前列醇片0.2mg武汉九珑2.7
    葡萄糖注射液20nl×5支辰欣药业3
    肾上腺色腺片2.5mg江苏亚邦爱0.2
    双唑泰栓7枚天洋药业7.5
    水痘0.5ml上海生物146
    水痘减毒活疫苗0.5ml上海荣盛135.5
    四价流感0.5rml华兰生物13575%酒精500ml5
    84消毒液500ml3
    N95口罩3.5
    rCU含呵噪美辛记忆合28mm319
    鼻氧管双鼻架2.3
    碘伏60ml2
    额温枪红外250
    妇科棉签20cm0.05
    吉妮柔适环均号148
    卫生纸1s1
    卫生纸12
    一次性薄膜手套中号0.05
    一次性检查手套小号1.8
    一次性口罩17*170.5
    一次性口罩挂耳0.3
    一次性使用宫颈扩张扌1#77
    一次性使用护理垫单50X600.6
    一次性使用口罩挂耳0.3
    一次性使用医用防护服中号25
    一次性医用垫单80*150cm1.2
    12 环境导引 交通导引 乘坐六路、八路公交车在教体局站下往东步行200米 服务类信息
    有车辆入口与出口指示、院内停车场、院内行车指引、停车收费标识等
    内部导引 有各科室(部门)的名称、位置及指引标识等
    公卫措施 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吴莹;副组长:张兵、王海燕、严曙光;成员:周翠红、陆建琴、王荣琴、朱旭娟、聂磊、毛玉娟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妇计中心办公室
    二、疫情监测、报告和公布
    1、疫情的检测
    各科室负责开展传染病的日常监测工作,及时、准确预瞥预报疫情,体温检测:要求每日晨检、午检各一次,核酸检测:要求窗口科室工作人员一周检测一次,其他办公人员两周检测一次。
    2、疫情的报告
    (1)传染病疫情,实行逐级报告制度。
    (2)任何人发现发生或疑似传染病时,必须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接到报告后的领导应立即赶往现场了解情况,并按要求向上级报告。
    3、疫情报告形式
    (1)各科室以电话或书面的形式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领导小组负责向上级报告。
    (2)自疫情初步诊断之日起,应每天上报一次疫情。
    (3)任何人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或阻碍他人报告流感疫情。
    三、控制措施
    1、监测进出单位人员。对服务对象及其家属进行监测,办公楼前门由陈世海负责对进入我单位的人员进行登记,检查健康码,控制人流,后门由耿文兰负责,进行登记,检查健康码。建立
    2、建立与其他有关部门参加的应对传染病联防联控机制,分工负责、协调配合,做好预案准备,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提高防控效能。
    3、加强传染病疫情监测,特别是要加强不明原因病例的监测。建立疫情报告制度,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
    4、增加测温仪器、防疫用品、有效抗病毒药品和临床救治器具等储备,以应急需。
    5、做好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普及工作。结合我中心工作特点通过微信群,QQ群向广大孕产妇、儿童广泛了解传染病是可防、可控、可治的,提高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和防病能力,提高群防群控。要及时准确地发布疫情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6、做好疫期产筛、儿保工作。为减少人员流动,我中心通过电话、微信、QQ等手段在线指导父母在家做好儿童发育情况观测以及产筛结果的及时送达。
    7、加强物资和设备配备,做好医用耗材、药品、防护装备、消毒用品储备,建立物资储备清单,实行物资设备动态储备。
    四、紧急疫情应急反应
    1、当中心发现传染病疫情(包括疑似疫情)时,立即报告上级卫生主管部门,并采取果断措施,对病人实施严格隔离,到指定医院进行治疗
    2、对与传染病病人有密切接触的职工进行就地隔离,并进行医学观察2周以上,待未发现流感样症状并经指定医院医生检查确认后方可恢复上班。
    3、对传染病病人到过的场所及用过的物品,迅速、严密、彻底地做好全面消毒工作。
    4、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作好流行病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安全警示 有服务场所安全(防火、防盗、安检等)警示标识及危险提示标志等
    应急指引 二楼东侧有安全出口,有应急引标牌
    13 诊疗服务 服务时间 门诊:正常工作日,接诊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听力筛查每周二、四上午8:30-11:00,预防接种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1:00
    服务类信息
    专业介绍 1.为新婚夫妇免费提供婚前医学健康检查和婚前卫生指导和卫生咨询。检查内容依据《婚前保健工作规范(修订)》,对男女双方进行一般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特殊检查,重点针对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艾滋病、淋病、梅毒、有关精神疾病以及其他与婚育有关的疾病进行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出具《婚前医学检查证明》,给出医学意见。
    2.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是为计划怀孕的夫妇提供包括优生健康教育、病史询问、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风险评估、咨询指导、早孕及妊娠结局追踪随访等19项具体服务。目的是提高计划怀孕夫妇优生科学知识水平,增强孕前风险防范意识,改善计划怀孕夫妇健康状况,降低或消除导致出生缺陷等不良妊娠结局的风险因素,预防出生缺陷发生,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3.产前筛查项目是对孕15-20+6周、分娩时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单胎孕妇(不含试管婴儿)且夫妻双方或至少一方为本地区户籍的对象进行唐氏综合征血清学三联筛查,通过检测母体血清中甲型胎儿蛋白(AFP)、绒毛促性腺激素(β-HCG)和游离雌三醇(μE3)的浓度,来判断胎儿罹患21三体综合征、18三体综合征和开放性神经管缺陷进行风险评估和遗传咨询,对筛查出的高风险病例及时转介产前诊断机构,并做好咨询随访工作。
    4.孕产期保健是指为准备妊娠至产后42天的妇女及胎婴儿提供全程系列的医疗保健服务。
    5、孕前保健是指为准备妊娠的夫妇提供以健康教育与咨询、孕前医学检查、健康状况评估和健康指导为主要内容的系列保健服务,孕前保健一般在计划受孕前6个月进行。
    6、孕期保健是指从确定妊娠之日开始至临产前,为孕妇及胎儿提供的系列保健服务。包括建立孕产期保健册(卡)、提供产前检查、筛查危险因素、诊治妊娠合并症和并发症、提供心理、营养和卫生指导等。对高危孕妇进行专案管理,密切观察并及时处理危险因素。孕期应当至少检查5次。其中孕早期至少进行1次,孕中期至少2次(建议分别在孕16-20周、孕21-24周各进行1次),孕晚期至少2次(其中至少在孕36周后进行1次),发现异常者应当酌情增加检查次数。
    7、分娩期保健是为孕产妇的健康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和动态评估,加强对孕产妇与胎儿的全产程监护,积极预防和处理分娩期并发症,及时诊治妊娠合并症。包括对产妇和胎儿进行全产程监护、安全助产及对新生儿进行评估及处理。
    8、产褥期保健是为产妇及新生儿进行健康评估,开展母乳喂养、产后营养、心理、卫生及避孕指导,为新生儿进行预防接种和新生儿疾病筛查等。正常分娩的产妇及新生儿至少住院观察24小时,产后3-7天及28天进行家庭访视,产后42天进行母婴健康检查。高危产妇及新生儿应当酌情增加访视次数。
    9、高危妊娠管理是对孕产妇进行危险因素筛查,发现高危孕产妇及时纳入高危孕产妇管理系统,进行专册登记和管理、随访。
    10、母婴安全是以预防和减少孕产妇、婴儿死亡为核心的“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即妊娠风险筛查与评估、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危急重症救治、孕产妇死亡个案报告和约谈通报制度。以“绿、黄、橙、红、紫”5色管理为基础,对孕产妇进行分级评估和分类管理,紧盯高危重点人群,加强危急重症救治,实时报告死亡个案。
    11、母婴阻断是以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为重点,以常规妇女保健、孕产妇保健和儿童保健工作为基础,为育龄人群、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相关服务。结合婚前保健、孕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儿童保健、青少年保健、性病防治、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等时机,健康教育及健康促进。为所有孕产妇(包括流动人口)尽早提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与咨询服务。为感染孕产妇提供规范的孕产期保健服务,严格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将符合条件的感染孕产妇纳入“紫色”妊娠风险分级,落实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为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提供健康管理服务,监测感染症状和体征,按时进行相关检测。提供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服务。为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提供规范的抗病毒治疗或转介服务。在孕产妇用药前、用药期间进行病毒载量、CD4+T淋巴细胞计数等检测。及时对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进行母婴传播风险评估,将儿童分为高暴露风险或普通暴露风险,按要求进行预防性抗病毒治疗。对发现的梅毒感染孕产妇,尽早进行规范的青霉素治疗,结束后定期进行随访和疗效评价,必要时再次治疗。对所有梅毒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出生后即实施预防性青霉素治疗,同时进行梅毒感染相关检测,及时发现先天梅毒患儿。为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的孕产妇提供必要的实验室检测和辅助检查。必要时提供转介服务和抗病毒治疗。
    12、.妇幼卫生监测是指孕产妇死亡监测、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和出生缺陷监测。孕产妇死亡监测我县既是国家级监测点,也是安徽省监测点,目标要求在18/10万以下。
    13、剖宫产管理重点是降低一孩剖宫产率,要求达到总剖宫产率<35%、一孩剖宫产率<25%。促进和支持自然分娩。
    14.新生儿疾病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是妇幼保健三级预防的重要内容,由早期的两项疾病筛查(苯丙酮尿症和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增加到三项疾病筛查(苯丙酮尿症、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和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以及后期的串联质谱(多种遗传代谢病)的筛查,通过每年度的业务培训和季度督导检查,各助产机构成立相应的组织,设置规范采血室,采血人员持证上岗,严格按照技术规范流程做好采血、递送、不合格或可疑阳性的追踪、随访等工作。
    15、儿童健康管理是指0-6岁儿童保健管理,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之一,也是妇幼保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不同年龄儿童生理和心理发育特点,提供基本保健服务,包括出生缺陷筛查与管理(包括新生儿疾病筛查)、生长发育监测、喂养与营养指导、早期综合发展、心理行为发育评估与指导、免疫规划、常见疾病防治、健康安全保护、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等。儿童保健管理包括散居儿童保健管理和学龄前集体儿童卫生保健管理。
    就诊须知 一、请先挂号后诊病。正常上班时间于一楼收费处挂号,
    二、我院实施实名制就诊,初诊病人可凭身份证到窗口挂号,然后携带病历到相应就诊科室就诊。复诊病人请带门诊病历挂号就诊,诊号当天有效。
    三、假如您是军人、老人、优恤证持有者请于诊病时出示证件方便就诊。
    四、为保证疫情防控、就医秩序及诊室安静,每位医生每次只接待一位患者,行动不便者限一位家属陪同。
    五、诊病后,请使用身份证到门诊收费处交费。
    六、需进行抽血化验的请到一楼检验科。
    七、各种报告单查取方法:
    1、化验报告单请到检验科查取;
    2、心电图、B超、放射报告请到检查的科室查取。
    3、免费两癌筛查报告单请在估计电话要求时间携带身份证到检查科室领取。
    4、部分检查报告请遵医嘱按时领取。
    八、各楼层分布说明:
    一楼:婚检科、孕优科、检验科、母婴室、药房、产科门诊、新婚学校、导诊台、听力筛查室、视力筛查室、男性检查室。
    二楼:产筛科、妇科门诊、生殖健康室、门诊手术室、两癌室、B超室、胎心监控室、心电图室、两癌门诊、孕妇学校
    一楼后:儿童保健科、预防接种门诊
    住院须知
    预约诊疗
    检验检查 放射检查须知
    1、X线检查作为一种临床诊断手段,具有重要的临床应用价值。但它具有一定的辐射作用,因此妊娠妇女禁止X线检查;3岁以下婴幼儿慎行X线检查。如临床诊疗确实需要此项检查者,应签署检查知情同意书后放可进行检查。
    2、放射科开通绿色通道,危急重症病员优先检查,非危急重症病员按先后顺序安排检查。
    3、检查前,病员应除去检查部位的金属饰品、高密度非金属饰品、橡筋、印花、膏药等,脱去较多的衣物,只留单层棉质内衣(女性患者作胸部检查需脱去胸罩),避免在照片上形成干扰影,影响照片质量和诊断。
    4、检查时陪同检查的家属禁止在机房内逗留,应退至门前警示线以外,照片时禁止推开机房门观看,避免不必要的辐射(急重症病员家属帮助者除外)。
    5、摄片时,应听从医生吩咐,积极配合摆好体位完成照片。
    6、复查病员一定带上既往资料并在照片前告诉登记人员和阅片医生以作对比。

    超声检查须知
    1、经腹超声检查检查前1小时喝水1000ml,憋尿,保持膀胱充盈。
    2、经阴超声检查需排空膀胱,以免影响检查效果。
    3、经阴超声检查不适宜人群,经期或阴道大出血者,无性生活史者,严重的盆腔炎者、阴道畸形者。
    4、如果孕早期孕妇无阴道流血和腹痛,可在超声一室做阴道超声
    5、中晚孕B超二室就诊(如需检查子宫切口情况或胎盘位置请充盈膀胱)
    6、检查当天出具报告单

    检验科检查须知
    1、空腹抽血。
    2、采血前不宜过多运动。
    3、采血前不要大量服用维生素类药物和一些治疗性的药物,
    4、要进行静脉采血时,
       
    保健管理 1.在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制定辖区内妇女儿童保健管理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妇女儿童保健业务指导管理。 
    2.培训、指导镇级完成妇幼卫生任务,定期召开镇级妇幼例会。 
    3. 固定专人负责全市妇幼卫生常规报表的收集、汇总、分析、上报工作,完成“三网监测”与信息统计质控任务。 
    4. 为育龄妇女和孕产妇提供孕产期保健服务、进行产前筛查;为产妇提供科学育儿、合理营养和母乳喂养的指导;为公民提供婚前保健服务。
    5.在切实履行公共卫生职责的同时,开展与妇女儿童健康密切相关的基本医疗服务、延伸服务。  
    6.承担高危孕产妇管理工作。
    孕产妇保健建卡:
    一、男女双方均为本市户籍:需要女方身份证、男方有效身份证件。孕妇本人于工作日期间早上空腹携带上述材料至男女双方户籍地任意建卡机构(各县市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卡,并进行第一次产前检查。
    二、女方为本市、男方为外省市户籍:需要女方身份证、男方有效身份证件。孕妇本人于工作日期间早上空腹携带上述材料至女方户籍地建卡机构(各县市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卡,并进行第一次产前检查。
    三、男方为本市、女方为外省市户籍:需要男女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和男方户口簿。孕妇本人于工作日期间早上空腹携带上述材料至男方户籍地建卡机构(各县市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卡,并进行第一次产前检查。
    四、流动人口(男女双方均为外省市户籍):需要女方身份证、男方有效身份证件、以及居住证明(居住证明为常住地证明,包括暂住证、居住证、租房合同、购房合同等有效证明)。孕妇本人于工作日期间早上空腹携带上述材料至常住地地建卡机构(各县市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卡并进行第一次产前检查。
    五、如有孕前或孕期相关检查的化验报告单、B超报告单等,请建卡时带来。

    免费婚前医学检查:

    一、男女双方都是本市户籍的,两人需带身份证、户口簿,于工作日期间至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进行体检。
    二、男女双方有一方是本市户籍的,两人需带身份证、户口簿,于工作日期间至本市户籍所在地一方的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进行体检。
    三、婚前医学检查应在婚前三个月内进行。

    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介绍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1、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内容:对育龄妇女在孕前三个月和孕后三个月免费发放叶酸片,指导坚持服用,预防和降低神经管畸形。
    2、产前艾滋病、梅毒及乙肝筛查项目内容:在孕早期(12周)由具备资质的HIV初筛实验室的医疗机构进行1次艾滋病、梅毒、乙肝检测、对初筛阳性者及时转诊到省市级定点诊断机构进行复诊确诊。确诊感染者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进行综合干预、治疗。
    出生证明 出生医学证明办理的程序
    1、2013年8月1日后出生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首次发放和换发均在分娩医院办理,凭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等相关证明在分娩医院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时间以分娩医院规定为准。
    2、补办《我们出生医学证明》在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办理,具体情况各有不同,请提前与工作人员联系,电话:2391105,办理时间:正常工作时间
        行风建设 一、合法按劳取酬,不接受商业提成。依法依规按劳取酬。严禁利用执业之便开单提成;严禁以商业目的进行统方;除就诊医院所在医联体的其他医疗机构,以及被纳入医保“双通道”管理的定点零售药店外,严禁安排患者到其他指定地点购买医药耗材等产品;严禁向患者推销商品或服务并从中谋取私利;严禁接受互联网企业与开处方配药有关的费用。
    二、严守诚信原则,不参与欺诈骗保。依法依规合理使用医疗保障基金,遵守医保协议管理,向医保患者告知提供的医药服务是否在医保规定的支付范围内。严禁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等手段骗取、套取医疗保障基金。
    三、依据规范行医,不实施过度诊疗。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医疗措施。严禁以单纯增加医疗机构收入或谋取私利为目的过度治疗和过度检查,给患者增加不必要的风险和费用负担。
    四、遵守工作规程,不违规接受捐赠。依法依规接受捐赠。严禁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以个人名义,或者假借单位名义接受利益相关者的捐赠资助,并据此区别对待患者。
    五、恪守准则,不泄露患者隐私。确保患者院内信息安全。严禁违规收集、使用、加工、传输、透露、买卖患者在医疗机构内所提供的个人资料、产生的医疗信息。
    六、服从诊疗需要,不牟利转介患者。客观公正合理地根据患者需要提供医学信息、运用医疗资源。除因需要在医联体内正常转诊外,严禁以谋取个人利益为目的,经由网上或线下途径介绍、引导患者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
    七、维护诊疗秩序,不破坏就医公平。坚持平等原则,共建公平就医环境。严禁利用号源、床源、紧缺药品耗材等医疗资源或者检查、手术等诊疗安排收受好处、损公肥私。
    八、共建和谐关系,不收受患方“红包”。恪守医德、严格自律。严禁索取或者收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严禁参加其安排、组织或者支付费用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九、恪守交往底线,不收受企业回扣。遵纪守法、廉洁从业。严禁接受药品、医疗设备、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疗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者经销人员以任何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严禁参加其安排、组织或者支付费用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依法执业自查 电话投诉:0550-2391063
    现场投诉:天长市妇计中心3楼办公室。(工作日:8:00-11:30,14:30-17:30));
    医疗秩序 一、医疗机构是履行救死扶伤、保障人民生命健康的重要公共场所。医疗卫生工作者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
    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坚持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真正做到以病人为中心,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要加强全员质量和安全教育,严格执行医疗技术操作规范和常规。及时发现医疗质量和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控制医疗风险,努力减少医疗差错和医疗事故,确保医疗安全。
    三、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要严格履行各项告知义务,要及时与患者及其家属沟通,告知患者的诊疗情况和预期效果。
    四、医患双方发生医疗纠纷时,医疗机构应向患者及其家属介绍医疗纠纷的处理程序。要认真、及时、客观、公正、妥善地处理医患矛盾和医疗纠纷。对于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坚决防止因工作不及时、不深入、不细致、不公正和处理不当而激化矛盾。
    五、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有可能导致激化医患矛盾,危及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和患者安全以及其它严重扰乱医疗秩序的情况,在妥善处理、做好解释和疏导工作的则地,要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六、发生医疗纠纷时,患者及家属应依法按程序解决医疗纠纷,不得寻衅滋事。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任何手段扰乱医疗机构的正常医疗秩序,侵害就医者合法权益,危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损坏医疗机构财产。
    七、患者家属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患者丢弃在医疗机构。不准围堵、打砸医疗机构,无理要求巨额赔偿;不准将去世患者遗体丢弃在医疗机构;不准在医院设灵堂、摆花圈、烧纸钱、停尸要挟;不准围攻和殴打医务人员,影响医院正常工作秩序。列行为之一构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围堵、打砸医疗机构;
    (二)在医院停尸要挟;
    (三)在医疗机构内故意损坏公私财物;
    (四)利用封建迷信扰乱医疗机构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或者骗取财物;
    (五)偷窃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及患者财物;
    (六)殴打医务人员;
    (七)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
    (八)其他扰乱医疗机构正常诊疗秩序的行为。
    八对发生在医疗机构内影响恶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要快侦、快办。构成犯罪的案件,在侦察终结后,要及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九、建立医疗机构治安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公安机关负责对医院安全保卫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与辖区内医疗机构建立专人联系制度和定期巡查制度,及时掌握医疗机构治安动态,认真解决医疗机构中存在的治安问题,逐步建立医疗机构治安管理长效工作机制。
    十一、加强对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行业服务特点的宣传,加大对医务人员救死扶伤等先进事迹的报道力度,弘扬正气,在全社会建立相互理解、相互尊重的良好氛围。
    投诉途径 电话投诉:0550-2391063
    现场投诉:天长市妇计中心3楼办公室。(工作日:8:00-11:30,14:30-17:30));
    纠纷处理 发生业务纠纷时可拨打电话:0550-2391063
    现场处理纠纷可至天长市妇计中心3楼办公室。(工作日:8:00-11:30,14:30-17:30);
    15 科普健教 健康科普 天长市妇计中心孕妇学校课程表
    2022年上半年(工作日周四15:00开始)
    时间课程名称主讲人
    2022-1-6(周四)3:00~4:00孕产期心理健康(必修)陆建琴王福梅
    2022-1-13(周四)3:00~4:00妊娠期糖尿病的饮食和运动管理陆建琴朱红玉
    2022-1-20(周四)3:00~4:00自然分娩与剖宫产的利弊(必修)朱红玉董巧兰
    2022-1-27(周四)3:00~4:00母乳喂养好(必修)朱红玉陆秀梅
    2021-2-10(周四)3:00~4:00如何科学的做月子(必修)王福梅董巧兰
    2022-2-17(周四)3:00~4:00新生儿护理(必修)毛玉娟瞿庆娟
    2022-2-24(周四)3:00~4:00产前检查和产前筛查(必修)王福梅陆秀梅
    2022-3-3(周四)3:00~4:00孕期营养与体重管理(必修)陆建琴朱红玉
    2022-3-10(周四)3:00~4:00孕产期心理健康(必修)陆建琴王福梅
    2022-3-17(周四)3:00~4:00妊娠期糖尿病的饮食和运动管理陆建琴朱红玉
    2022-3-24(周四)3:00~4:00自然分娩与剖宫产的利弊(必修)朱红玉董巧兰
    2022-3-31(周四)3:00~4:00母乳喂养好(必修)朱红玉陆秀梅
    2022-4-7(周四)3:00~4:00如何科学的做月子(必修)王福梅董巧兰
    2022-4-14(周四)3:00~4:00新生儿护理(必修)毛玉娟瞿庆娟
    2022-4-21(周四)3:00~4:00产前检查和产前筛查(必修)王福梅陆秀梅
    2022-4-28(周四)3:00~4:00孕期营养与体重管理(必修)陆建琴朱红玉
    2022-5-5(周四)3:00~4:00孕产期心理健康(必修)陆建琴王福梅
    2022-5-12(周四)3:00~4:00妊娠期糖尿病的饮食和运动管理陆建琴朱红玉
    2022-5-19(周四)3:00~4:00自然分娩与剖宫产的利弊(必修)朱红玉董巧兰
    2022-5-26(周四)3:00~4:00母乳喂养好(必修)朱红玉陆秀梅
    2022-6-2(周四)3:00~4:00如何科学的做月子(必修)王福梅董巧兰
    2022-6-9(周四)3:00~4:00新生儿护理(必修)毛玉娟瞿庆娟
    2022-6-16(周四)3:00~4:00产前检查和产前筛查(必修)王福梅陆秀梅
    2022-6-23(周四)3:00~4:00孕期营养与体重管理(必修)陆建琴朱红玉
    2022-6-30(周四)3:00~4:00孕产期心理健康(必修)陆建琴王福梅
    2022-7-7(周四)3:00~4:00妊娠期糖尿病的饮食和运动管理陆建琴朱红玉
    服务类信息
    健康教育 正常工作日每周四下午3点,二楼孕妇学校,为孕妇及其家属宣传自然分娩、产褥期保健、母乳喂养相关知识。
    1、孕妇学校设置应尽可能方便孕妇,场所设置在孕产妇就诊处附近为宜,要求“孕妇学校”标识清晰、教学场所固定且达到规定面积,配备电视、电脑、投影等必备的健康教育设备,环境整洁,宽敞明亮,空气流通。
    2、孕妇学校要配备专职工作人员队伍,建立健全一套管理制度,加强对孕妇学校教室、教具、教学管理,以及对孕妇学校活动记录、宣传品发放、教程教案、文件图片资料等的档案管理。
    3、孕妇学校要从市级以上助产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中聘请一批专业技术人员组建孕产期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加强师资队伍定期培训,每年不少于4次,培训内容切合实际工作需要,要有培训记录和相关图片资料。
    4、孕妇学校要科学设置课程,为孕妇提供孕产期及产检相关知识的健康教育。授课内容按孕期、分娩期、产褥期、新生儿期等几个阶段规范进行,要求有计划、有组织、有评价。结合实际模拟操作,提高孕妇及家属对孕期、分娩期、产褥期卫生知识的掌握,增进对母乳喂养和新生儿护理知识的了解。必修课程内容包括:《孕期营养与体重管理》《产前检查和产前筛查》《母乳喂养》《新生儿护理》《自然分娩》《产褥期保健》《孕产期心理保健》等,有条件的机构根据孕产妇需求增加各种选修课程。
    5、所有孕妇首诊建《孕产妇保健手册》时,首诊医生必须发放《天长市孕妇学校听课证》,孕期所有产检医师均应义务提醒孕妇接受孕妇学校的课程学习。孕妇学校课程内容设置应当规范、生动和实用,增强对孕产妇和家属的吸引力,但任何医疗保健机构不得强行要求孕妇定点听课,市内所有孕妇学校课程互认。孕妇分娩前须完成必修课学习,持有孕妇学校专职人员签字确认的《听课证》入院分娩。

    一、创建无烟单位活动的意义
    “吸烟有害健康”已成为全世界人类共识,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约70%的家庭、32%的公共场所和25%工作场所成为被动吸烟场所,全世界每年因吸烟造成的死亡人数达1000万,控制和减少吸烟已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创造一个良好的无烟环境,不仅有益于身心健康的发展,而且对体制的增强和健康水平的提高以及社会良好风尚的建立都具有深远意义。
    二、创建无烟单位活动的目标
    倡导单位领导率先带头不吸烟,单位办公室、会议室、候诊室等公共场所严禁吸烟,积极宣传吸烟有害健康的科学知识,形成大部分干部职工戒烟的良好氛围,通过各种途径使控烟、戒烟成为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要求会议室、办公室、公共场所设置“禁止吸烟”等控烟标志,敦促职工自觉戒烟,养成良好生活习惯。
    三、创建无烟单位分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主要是成立领导机构,召开动员会,部署工作任务;
    第二阶段:创建实施阶段。主要是建章立制,落实专人管理控烟,组织开展控烟活动,力促控烟活动取得实效;
    第三阶段:自查整改阶段。主要是对照创建标准进行自查,寻找问题,进行整改,完善档案资料。
    四、资金保障
    1、财务科负责控烟方面的健康教育处方、宣传册、横幅、控烟标识、宣传栏制作等费用的支出。
    2、提供控烟培训的机会和交通等费用。
    3、提供控烟宣传的场地和相关费用。
    4、对于在领导小组检查中控烟出色的科室予以经济和物质奖励。
    五、创建无烟单位标准
    1、要有办公室工作制度和保障措施。
    2、全面落实《控烟工作计划》,会议室、办公室、公共场所要张贴统一的控烟标示,有控烟管理制度,不摆放烟具,不得有烟蒂等吸烟行为。
    3、职工及服务对象不在禁止吸烟的区域内吸烟。
    4、有专兼职人员负责禁止吸烟的日常管理工作,有控烟巡视员、督查员,做到及时劝阻和纠正违规行为,对不听从劝阻的吸烟者,依据规章制度给予处罚。
    5、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吸烟有害健康的宣传教育,并将其纳入到年度考核工作中。
    6、定期对干部职工吸烟情况进行调查,职工要了解吸烟有害健康的科学知识,积极开展控烟工作,主动参与戒烟,使吸烟率逐年下降。
    7、职工群众对控烟工作满意率达95%以上。
    16 便民服务 咨询服务 儿童保健业务咨询电话:2391105
    孕产妇业务咨询电话:2391150
    婚前孕前优生咨询电话:2391128/2391129
    单位投诉电话:2391063
    服务类信息
    特殊人群 有军人、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人群优先服务窗口标识等
    收费查询 有查询的方法、流程、地点和导引路线等
    医保服务
    17 监督保障 公开制度 本机构信息公开严格遵守《关于印发市卫生健康系统网络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滁卫规〔2021〕88号)要求:
    一、网络信息发布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各单位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对网络信息发布和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规划信息科负责技术支持,各相关科室负责网站有关栏目及其它网络发布平台的信息采编、审核、发布工作。
    二、网络信息发布和管理员需签订保密协议。具体负责本部门承担的有关栏目、其它网络发布平台或自建平台发布管理工作;参与网络信息发布平台值守工作,及时处理或上报相关网络舆情,保障网络信息安全。
    三、信息发布管理工作实行责任制。各科室负责人为信息审核和发布的责任人,经网络对外发布的信息,由信息发布科室审核信息内容,必须报分管领导审批、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发布。
    四、日常工作中,网络信息管理员应保证所负责的信息发布每周更新1次。如遇特殊情况,应即时信息、即时发布,滞后信息不应超过10天,提高时效性和可读性。
    五、信息发布必须符合国家法律规定,信息内容必须健康,严禁制作、复制、发布、传播、链接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煽动分裂国家,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泄漏国家机密,危害国家安全,捏造或歪曲事实、散布谣言、侮辱他人,宣传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言论或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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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员保障 第一负责人:吴莹
    专业负责人:王海燕
    工作推进 已召开信息公开推进会,截止4月底,完成本机构信息公开阶段性任务,经自查,未发现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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