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卫健委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9 14:45 来源:天长市卫健委
    【字体:打印

    本年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由天长市卫健委政务公开办公室编制。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天长市卫健委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电话:0550-7331300,地址:天长市广陵中路52号,邮编:239300)。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情况。坚持公开到位的原则,全年在政府网站共发布政府信息814条,其中政府办公室栏目36条,市直部门公开610条,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题信息公开278条。

    2.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我委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上获取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条。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坚持“谁产生、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规范政府信息审核发布,保证发布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同时积极探索创新,打造卫生健康特色。根据我委职能,重点围绕本地区疫情防控情况通报、防控动态、舆论引导、疫苗接种、发热门诊设置、核酸检测机构等信息公开情况。对群众关注的防控动态、疫苗接种、发热门诊设置、核酸检测机构及时更新,对本地区新的防控政策及重大节假日返回天长需要手续及时公布,对接种点、发热门诊、核酸检测机构以表格形式公布具体地址、工作时间以及咨询电话,方便广大群众方便、快捷掌握相关信息。针对广大群众,及时普及疫情防控小知识及日常生活健康常识,劝导广大群众做自己健康的守门人。

    4.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委通过纳入市政府信息公开集约化平台统一管理,有效地避免了重复投入和资源浪费,降低了管理成本,提高了运维效率。推动网站规范统一管理,对栏目设置进行优化,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要求,新增设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爱国卫生运动、健康中国行动、健康科普宣传四个栏目,将医疗卫生相关信息及时准确地向群众公布。

        5.监督保障情况。我委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员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制度、依申请公开办法,针对政务公开办、上级卫健部门发布的政务公开第三方评测指出的问题,安排专人逐项销号,对标整改,整改结果及时在网站内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3.其他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信息更新不及时、信息发布质量仍需提高等方面的问题。坚持以《条例》促规范,持续推动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继续推进新《条例》颁布实施后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拓展新《条例》的学习宣传范围,在巩固政务公开业务人员能力培训的基础上,加大社会宣传和我委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力度,让我委工作人员和群众都能熟悉掌握相关内容,增强全社会公开意识和氛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天长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月1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