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文旅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2 15:13 来源:天长市文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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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长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撰写。由天长市文化和旅游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电子版可在天长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ianchang.gov.cn/)“信息公开——天长市文旅——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天长市文旅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天长市政务中心6楼619室,电话:0550-7770623,邮编:2393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市文化和旅游局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办《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文件要求,较好完成了全年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全年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各种信息156条,比上年上涨68%。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本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始终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为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天长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增设政务公开办公室,形成了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专人负责的工作机制。我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一名办公室同志为工作联络员专门负责政务公开协调工作,并且明确了联络员工作职责,以政府信息公开网为主要载体,从深度和广度上加强对文旅融合和政策宣传的解释,全年共主动在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政务信息156条。信息发布涉及的方面包括:业务文件及政策解读信息、行政权力及运行结果信息、公共服务清单、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信息、“四送一服”双千工程等工作信息,按要求对确定为“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属性的公文信息进行公开属性再审查,推动公文类信息应公开、尽公开。

    (四)平台建设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修订版),我局按市政务公开办公室要求进一步明确公开事项,形成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规范责任清单,并及时在平台上进行目录动态调整。在此基础上将公开事项分解到各责任股室,明确到人,实现定岗定责;同时细化审查,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规范化水平。

    (五)贯彻落实新条例

    根据市政府办对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一是下发《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修订版)宣贯工作的安排》的通知,召开市文旅局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暨业务培训会,采用集体学习的方式,由局政务公开小组分管负责人带头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修订版)宣贯工作;二是利用政府信息网、我局LED显示屏、微信公众号,印刷宣传单页等多种方式宣传《新条例》的新内容、新举措,使《新条例》深入人心;三是根据新条例规定,及时更新公开指南,规范依法申请公开程序,贯彻落实《新条例》;四是强化监督管理,根据《新条例》精神明确各相关政务公开股室责任,由局主要负责人总把控,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政务信息公开真实、及时、准确。

    (六)监督保障

    为防止政务公开工作走过场、搞形式,我局按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要求实行工作联络员制度、政务公开“两员合一”制度、“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审查制度。制定了各股室人员的岗位责任制、限时办结、首问负责和效能考评等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单位绩效考核体系,开展公开情况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通报并限期整改,同时将考核结果和单位内部评先评优及相关奖惩相关联,保障政务公开工作质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有了一定的进步,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我局信息公开不够全面深入,公开的信息质量还不够高;二是:信息公开机制不够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缺乏有效管理。三是政务公开时效性情况有待提高。

    在今后政务公开工作中,我局将加强整改已排查出的问题:一是:明确我局政务信息公开的标准和范围,规范政务信息公开的流程和范围;二是:建立政务信息公开的管理机制,加强对我局政务信息公开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及依申请公开收费。

    创新举措:“两化”专题增加旅游、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公开分栏,及时公布我局公共文化机构免费开放信息、特殊群体公共文化服务信息、组织开展群众文化活动、举办各类展览、讲座等信息。

     天长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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