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商务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17 00:00 来源:
    【字体:打印

    天长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我局通过精心组织和安排,狠抓落实,及时上报政务信息,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认真做好年度信息公开报告,现将2019年度信息公开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商务机关的统一部署和悉心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意见》确定的主要任务及需要公开的具体内容,紧密结合本市商务工作情况及本单位工作实际,积极组织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注重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制度建设、加大商务公开力度,扎实有效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机构建设

       根据国家、省、市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及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精神,2019年我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重要议事日程,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公开信息进行严格审核。今年,我局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领导组,由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分管负责人具体抓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修订完善了政务信息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评议考核制度等工作制度。

      (二)认真维护栏目,足额完成任务。

       根据工作要求,我局每月及时更新本局信息公开栏目一级栏目21个、子栏目34个,杜绝空白栏、空白月等现象。全年主动公开信息258条。

         (三)加强宣传培训,助力监督保障。

       一是扩大宣传,利用局属阵地,向广大干部职工宣传政务公开的重要性,提高干部职工依法公开意识;二是加强骨干队伍建设,从各股室抽调人员组建一支政务公开队伍,明确工作职责,积极做好工作分工,保障各自领域信息公开要求和水平,提高政务公开质量。 三是认真做好激励工作,为提高积极性,我局建立并完善了一套激励机制,鼓励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做好公开工作。促进工作迈上新台阶。

      (四)完善制度约束提高信息质量。

       我局积极制定《天长市商务局依申请公开制度》、《天长市商务局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天长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等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的一系列制度,根据相关制度安排,明确了政务公开的形式、范围、内容等,进一步提高了商务系统行政效率。所有拟公开的重要文件、重大政策制度等信息严格执行政策制度,由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层层审核,确保公开内容准确无误。同时,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众通报重大决策、重要政策、决策部署落实等情况,重大决策实行预公开。我局根据要求,逐步规范发布的信息,提高信息质量。发布的信息标题格式符合规范,内容符合要求,做到内容对应栏目、时间发布及时、格式符合要求。同时对已失效信息进行清理,添加“已失效”标记或者屏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按照《条例》、《实施意见》内容,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

     

    2019年商务局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天长市商务局

    填报时间:2020年1月10日

    公开事项

    统计数

    政策法规

    18

    重大决策预公开

    6

    规划计划

    22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12

    建议提案办理

    6

    机构领导

    29

    机构设置

    4

    财政资金

    15

    应急管理

    8

    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

    3

    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

    2

    行政权力运行

    39

    双随机一公开

    3

    招标采购

    2

    新闻发布会

    8

    上级政策解读

    3

    本级政策解读

    7

    回应关切

    6

    监督保障

    57

    精准脱贫

    8

    总计

    258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  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1.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1.  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1.  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1.  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1.  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1.  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1.  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1.  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1.  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  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1.  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1.  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1.  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1.  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
       一是各级领导不够重视。在很多领导来看,政府信息它是一种公共资源,更是权力的象征,他们大多持有“政府信息公开越多,就越难行政管理”的想法,这种想法不利于打造服务型政府,也不利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良性发展。

       二是各部门缺乏统一与协调。信息公开缺乏相应的管理部门以及统一的规划和部署,机关各股室之间在信息公开方面大多处于各自为政的状态,缺少统一性和协调性,公开形式及范围存在较大的差别。

       三是信息公开范围窄。当前,政府公开的信息大部分是公众知道的或不在意的信息,而与公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信息却很少。

       四是信息公开监管力度小。政府信息公开一般由各个部门负责,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内容,这就造成有些部门只公开对自己有利的信息。同时,新闻舆论的话语权掌握在行政机关手里,这样对政府信息的传播以及公众的相应评论依然存在非法干预的现象。对此,信息公开的监管力度却依然不够强大。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应对建议
       一是提高领导干部的“阳光意识”。从领导层面,着重灌输服务型政府的思想观念,让他们主动认识到信息公开是促进民主、法治的有利途径。

       二是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对于政府信息的公开范围,应采取概括式加排除式的规定。并结合我局的实情,开通多种形式的信息公开渠道,设立信息查询点,赋予行政相对人一定的程序权利,使其获取所需信息。

       三是强化监督机制。第一,新闻媒体对政府和行政人员的行为有很大的监督作用,要建立起一套科学、法制的新闻舆论监督运行机制;第二,依法有效保障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建议批评权、检举控告权等。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