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39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发布时间:2023-08-25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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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华萍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农村放水渠道(支渠)等水利设施整修力度的建议已交我单位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小型农田水利管理办法,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负担”的原则,灌区骨干渠道管护任务由我局承担,其支渠及以下管护主体为镇人民政府及村集体,我局每年拨付600万元到各镇街,专项用于小型水利工程管护工作,建议相关乡镇加强田间水利工程管护工作。近3年来,我局通过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对我市8重点中型灌区开展渠道硬化和维修,总投资0.99亿元。目前还有釜山水库灌区已列入改造计划,总投资约1.2亿元,计划2023年实施。二峰灌区改造总投资1.2亿元,计划2024年实施。同时,我局已对全市需要改造的小型水利工程进行梳理,谋划了全市水利工程提升改造项目,总投资7亿元。计划新建和维修小型泵站575座,改造涵闸243处,河沟渠清淤431处等。

    目前正在争取项目资金,待项目资金落实后,计划以乡镇为主体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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