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根据2019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畜禽养殖行业污染是群众投诉的焦点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滁州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管理机制、运行维护存在不完善、不到位问题,畜禽养殖行业污染是群众投诉的焦点问题之一。
二、整改设施主体
天长市委、市政府、天长市农业农村局
三、重点措施
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环境监管力度 ,督促指导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完善类污处理设施 。明确企业主体责任,做好类污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
四、目标任务
畜禽粪污实现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消除污染隐患,减少群众投诉。
五、完成时限
2020年12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1、2019-2020年我市已对全市境内80家规模养殖场全部配套粪污处理设施,同时建设了一个第三方处理中心,收储中小规模、散养户粪污进行集中处理并还田利用,全市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率96.98%,规模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100%。
2、规模场建立粪污台账,保证设施规范运行,做到粪不露天,污水不外排。
3、持续坚持联合环保、水利对重点水域、禁养区域开展巡查,杜绝畜禽养殖污染事件发生。
4、加强对规模养殖场以及禁养区的巡查,严格落实粪污资源化利用,严防问题反弹。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4月8日至2024年4月19日,共10个工作日)向滁州市农业农村局反映。
联系电话:0550-7021990
邮箱:zms_022@sina.com
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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