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1 09:15 来源:天长市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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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现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天长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天长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天长市永福中路1号三楼302室,联系电话0550-7022078。

    一、总体情况

    我局按照《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围绕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交通运输部门工作部署要求,遵循公正、公开、公平、合法、便利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公开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规范政府权力运行。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根据省市统一安排,我局新增县级公开栏目交通运输。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我局更新了行政审批服务指南和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及时公示行政权力运行结果;特别是针对政策解读的薄弱环节,会同相关政策制定解读的专业人员对上级政策和本级政策进行了全面解读,着重解读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适用范围,避免政策误解误读,极大地提升了政策解读质量。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2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项,申请人申请公开内容不在我局职权范围,已按时予以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结合交通行业实际,印发《天长市交通运输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编制《天长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梳理涉及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清单,定期审查并进行动态调整,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二是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发布疫情防控、交通运输体系专项规划、公交线路优化、“四好农村路”等相关信息,公开财政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并公布资金分配和具体使用流向。

    (四)公开平台建设。一是优化信息公开平台管理,现开设栏目均能够按照要求及时更新信息。重点建设主动公开栏目,疫情防控阶段及时发布运输物流保通保畅政策,确保我市各项物资运输畅通。二是畅通投诉渠道,通过“12345市民服务热线”和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12328”等及时回应公众的咨询。收到领导信箱信件54件,办理12345平台转来群众诉求件1410件,均及时回复群众。

    (五)监督保障。我局严格按照各级关于信息公开保密审核的规范要求,对我局发文进行严格的保密审查。将政府信息工作与重点工作同步安排、部署,及时调整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保障工作顺利开展。局办公室及时组织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梳理,规范公开的格式、内容、时效等,进一步督促局属各单位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对依申请公开工作,重点就登记、审核、办理、答复、送达、归档等环节进行梳理,避免因答复不规范、超过时间节点等情况发生行政复议、诉讼等情况。加强公开载体的监督检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6

    规范性文件

    0

    0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5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在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扎实推进,但从第三方测评结果来看,还存在政策解读质量不高;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行政审批服务指南发布不全;未设置部门栏目、面向社会发布意见征集较少等问题还需要持续整改 

    (二)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提高思想认识,改进工作方法,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服务能力。逐步建立完善信息公开配套制度,不断优化信息公开栏目设置,及时充实相关信息内容,全面、及时公开政府信息。二是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力度,严格按照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要求,加强政策发布解读,进一步尝试采用视频、图解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解读形式,切实增强政策解读实效,形成政策发布前期引导、发布时同步解读、发布后跟踪反馈的工作闭环。是畅通互动渠道,对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大项目建设主动开展意见征集和在线调查,听民意聚民心,形成良性互动,为推进行政工作夯实群众基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2年我局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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