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发布时间:2024-04-08 10:14
    【字体:打印
    职能
    (一)贯彻执行交通运输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受理违法行为的举报,依法查处交通运输违法案件。 (二)根据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规章,承担本市辖区内的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海事行政、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等方面行政处罚及相关职责。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遵守有关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纠正和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对违反交通运输管理秩序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三)根据县级交通运输部门事权,厘清县级执法权限,落实监管职责、执法领域和执法重点。根据上级交通运输部门的工作安排,服从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力量的调用。要着力解决基层执法力量分散薄弱等问题,派驻在镇街的基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要服从镇街党委和政府指挥协调,加强联合执法、联动执法,增强行政执法工作的合力和整体震慑力。 (四)负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科技和信息化建设。 (五)负责本辖区交通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的监督检查工作;具体组织协调重大执法任务。 (六)承办市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姓名
    陈金昌
    办公地址
    天长市天康大道135号
    联系方式
    0550-7022234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