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9 17:03 来源:天长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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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其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天长市住建局联系(地址:天长市建设大厦3楼,邮编:239300,电话:0550-7312392)。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政务公开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拓宽公开渠道,提高服务效能,围绕天长市住房城乡建设重点领域,扎实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做到“应公开、尽公开”。2023年我局在政务公开网上发布信息共959条,其中:重点领域信息522,涉及到建议提案办理、财政资金、行政权力运行、重大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等栏目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3件,均为自然人申请,其中网上申请12,信函申请1件。所有申请全部依法依规按时办结,无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三审制”要求,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部署,局办公室抓落实,责任股室层层推进的工作格局,所有政府信息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审核后公开确保政务公开内容合法、规范、及时、准确、安全局办公室对信息的敏感性和涉及隐私等情况进行审核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无错别字、无效链接和涉及意识形态等方面的问题。

    (四)公开平台建设。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有关文件精神,持续抓好网站专栏建设,科学调整栏目设置,及时更新和充实“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题网站平台有关内容,在保障性住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农村危房改造领域,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全面、更便捷、更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五)强化监督保障.一是切实加强领导。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确保全年政务公开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二是加强日常检查。开展自查自纠,针对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情况及时开展问题和对确认和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

    0

    0

    0

    0

    0

    1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9

    0

    0

    0

    0

    0

    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3

    0

    0

    0

    0

    0

    1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政策文件解读数量和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形式也较为单一,多为文字解读;二是队伍建设需要加强,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日常工作量较为繁重,造成信息数据时效性难以把握部分股室信息报送不及时,在文案撰写、图表制作方面需要进一步提升能力和水平

    为此,2023年我们将提高政策文件的解读质量,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对住建领域的重点政策进行详细解读。同时,加强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督查和考核机制,明确公开的责任部门,加强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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