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员职责
(一)对本地政府及所属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进行监督,尤其是对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政府信息的“五公开”情况进行监督。
(二)对本地政府及所属部门审批服务事项的办事依据、程序、时限和方式、方法、结果的公开情况进行监督。
(三)对本地政府及所属部门的服务承诺及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四)对本地政府及所属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积极参加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召集的监督员工作会议以及组织的相关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