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财政局行政权力事项廉政风险点

    发布时间:2024-03-11 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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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权力事项 廉政风险点数量 表现形式 等级 防控措施 责任人
    1 企业和个人不缴或者少缴财政收入行为的处罚 4 立项风险:1.未按相关程序确定监督对象;2.对群众举报事项未按规定程序办理。 1、制订工作计划;2、对于举报案件严格按信访规定进行办理。 监督检查局经办人员;监督检查局分管负责人
    检查风险:1.违反规定程序实施检查的;2.对知悉的财政、财务和会计违法行为未及时处置;3.泄露监督检查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4.利用监督检查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1、严格执行检查纪律;2、加强对检查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监管;3、严格执行检查程序。 检查组经办人员;检查组组长;监督检查局主要负责人
    处理风险:1.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2.法律法规运用错误;3.未告知监督对象作出处理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依法享有的权利;4.未听取监督对象的陈述和申辩;5.对监督对象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未进行复核;5.监督对象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未予采纳。 1、依据违法事实,严格细化处理处罚适用的法律法规;2、集体讨论,严格审批制度; 3、严格执行告知制度和审理复核制度。4、认真听取监督对象的陈述和申辩。 监督检查局经办人员;监督检查局主要负责人
    执行风险:1.未履行处理决定送达程序;2.监督对象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未予跟踪监督。 1、严格执行送达程序;2、对监督对象作出的处理决定及其执行情况,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向社会公开;3、对监督对象进行回访,对检查结果进行抽查,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 监督检查局经办人员;监督检查局分管负责人
    2 对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财政资金以及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行为的处罚 4 立项风险:1.未按相关程序确定监督对象;2.对群众举报事项未按规定程序办理。 1、制订工作计划;2、对于举报案件严格按信访规定进行办理。 监督检查局经办人员;监督检查局分管负责人
    检查风险:1.违反规定程序实施检查的;2.对知悉的财政、财务和会计违法行为未及时处置;3.泄露监督检查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4.利用监督检查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1、严格执行检查纪律;2、加强对检查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监管;3、严格执行检查程序。 检查组经办人员;检查组组长;监督检查局主要负责人
    处理风险:1.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2.法律法规运用错误;3.未告知监督对象作出处理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依法享有的权利;4.未听取监督对象的陈述和申辩;5.对监督对象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未进行复核;5.监督对象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未予采纳。 1、依据违法事实,严格细化处理处罚适用的法律法规;2、集体讨论,严格审批制度; 3、严格执行告知制度和审理复核制度。4、认真听取监督对象的陈述和申辩。 监督检查局经办人员;监督检查局主要负责人
    执行风险:1.未履行处理决定送达程序;2.监督对象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未予跟踪监督。 1、严格执行送达程序;2、对监督对象作出的处理决定及其执行情况,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向社会公开;3、对监督对象进行回访,对检查结果进行抽查,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 监督检查局经办人员;监督检查局分管负责人
    3 单位和个人违反财政收入票据管理规定的处罚 4 立项风险:1.未按相关程序确定监督对象;2.对群众举报事项未按规定程序办理。 1、制订工作计划;2、对于举报案件严格按信访规定进行办理。 监督检查局经办人员;监督检查局分管负责人
    检查风险:1.违反规定程序实施检查的;2.对知悉的财政、财务和会计违法行为未及时处置;3.泄露监督检查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4.利用监督检查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1、严格执行检查纪律;2、加强对检查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监管;3、严格执行检查程序。 检查组经办人员;检查组组长;监督检查局主要负责人
    处理风险:1.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2.法律法规运用错误;3.未告知监督对象作出处理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依法享有的权利;4.未听取监督对象的陈述和申辩;5.对监督对象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未进行复核;5.监督对象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未予采纳。 1、依据违法事实,严格细化处理处罚适用的法律法规;2、集体讨论,严格审批制度; 3、严格执行告知制度和审理复核制度。4、认真听取监督对象的陈述和申辩。 监督检查局经办人员;监督检查局主要负责人
    执行风险:1.未履行处理决定送达程序;2.监督对象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未予跟踪监督。 1、严格执行送达程序;2、对监督对象作出的处理决定及其执行情况,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向社会公开;3、对监督对象进行回访,对检查结果进行抽查,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 监督检查局经办人员;监督检查局分管负责人
    4 对单位和个人违反财务管理规定,私存私放财政资金或者其他公款行为的处罚 4 立项风险:1.未按相关程序确定监督对象;2.对群众举报事项未按规定程序办理。 1、制订工作计划;2、对于举报案件严格按信访规定进行办理。 监督检查局经办人员;监督检查局分管负责人
    检查风险:1.违反规定程序实施检查的;2.对知悉的财政、财务和会计违法行为未及时处置;3.泄露监督检查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4.利用监督检查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1、严格执行检查纪律;2、加强对检查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监管;3、严格执行检查程序。 检查组经办人员;检查组组长;监督检查局主要负责人
    处理风险:1.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2.法律法规运用错误;3.未告知监督对象作出处理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依法享有的权利;4.未听取监督对象的陈述和申辩;5.对监督对象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未进行复核;5.监督对象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未予采纳。 1、依据违法事实,严格细化处理处罚适用的法律法规;2、集体讨论,严格审批制度; 3、严格执行告知制度和审理复核制度。4、认真听取监督对象的陈述和申辩。 监督检查局经办人员;监督检查局主要负责人
    执行风险:1.未履行处理决定送达程序;2.监督对象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未予跟踪监督。 1、严格执行送达程序;2、对监督对象作出的处理决定及其执行情况,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向社会公开;3、对监督对象进行回访,对检查结果进行抽查,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 监督检查局经办人员;监督检查局分管负责人
    5 对单位和个人违反国家投资建设项目有关规定行为的处罚 4 立项风险:1.未按相关程序确定监督对象;2.对群众举报事项未按规定程序办理。 1、制订工作计划;2、对于举报案件严格按信访规定进行办理。 监督检查局经办人员;监督检查局分管负责人
    检查风险:1.违反规定程序实施检查的;2.对知悉的财政、财务和会计违法行为未及时处置;3.泄露监督检查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4.利用监督检查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1、严格执行检查纪律;2、加强对检查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监管;3、严格执行检查程序。 检查组经办人员;检查组组长;监督检查局主要负责人
    处理风险:1.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2.法律法规运用错误;3.未告知监督对象作出处理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依法享有的权利;4.未听取监督对象的陈述和申辩;5.对监督对象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未进行复核;5.监督对象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未予采纳。 1、依据违法事实,严格细化处理处罚适用的法律法规;2、集体讨论,严格审批制度; 3、严格执行告知制度和审理复核制度。4、认真听取监督对象的陈述和申辩。 监督检查局经办人员;监督检查局主要负责人
    执行风险:1.未履行处理决定送达程序;2.监督对象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未予跟踪监督。 1、严格执行送达程序;2、对监督对象作出的处理决定及其执行情况,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向社会公开;3、对监督对象进行回访,对检查结果进行抽查,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 监督检查局经办人员;监督检查局分管负责人
    6 对随意改变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标准等五类行为的处罚 4 立项风险:1.未按相关程序确定监督对象;2.对群众举报事项未按规定程序办理。 1、制订工作计划;2、对于举报案件严格按信访规定进行办理。 监督检查局经办人员;监督检查局分管负责人
    检查风险:1.违反规定程序实施检查的;2.对知悉的财政、财务和会计违法行为未及时处置;3.泄露监督检查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4.利用监督检查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1、严格执行检查纪律;2、加强对检查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监管;3、严格执行检查程序。 检查组经办人员;检查组组长;监督检查局主要负责人
    处理风险:1.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2.法律法规运用错误;3.未告知监督对象作出处理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依法享有的权利;4.未听取监督对象的陈述和申辩;5.对监督对象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未进行复核;5.监督对象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未予采纳。 1、依据违法事实,严格细化处理处罚适用的法律法规;2、集体讨论,严格审批制度; 3、严格执行告知制度和审理复核制度。4、认真听取监督对象的陈述和申辩。 监督检查局经办人员;监督检查局主要负责人
    执行风险:1.未履行处理决定送达程序;2.监督对象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未予跟踪监督。 1、严格执行送达程序;2、对监督对象作出的处理决定及其执行情况,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向社会公开;3、对监督对象进行回访,对检查结果进行抽查,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 监督检查局经办人员;监督检查局分管负责人
    7 对不依法设置会计帐簿等十类行为的处罚 3 立项风险:1.未按相关程序确定监督对象;2.对群众举报事项未按规定程序办理。 1、制订工作计划;2、对于举报案件严格按信访规定进行办理。 监督检查局经办人员;监督检查局分管负责人
    检查风险:1.违反规定程序实施检查的;2.对知悉的财政、财务和会计违法行为未及时处置;3.泄露监督检查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4.利用监督检查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1、严格执行检查纪律;2、加强对检查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监管;3、严格执行检查程序。 检查组经办人员;检查组组长;监督检查局主要负责人
    处理风险:1.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2.法律法规运用错误;3.未告知监督对象作出处理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依法享有的权利;4.未听取监督对象的陈述和申辩;5.对监督对象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未进行复核;5.监督对象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未予采纳。 1、依据违法事实,严格细化处理处罚适用的法律法规;2、集体讨论,严格审批制度; 3、严格执行告知制度和审理复核制度。4、认真听取监督对象的陈述和申辩。 监督检查局经办人员;监督检查局主要负责人
    执行风险:1.未履行处理决定送达程序;2.监督对象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未予跟踪监督。 1、严格执行送达程序;2、对监督对象作出的处理决定及其执行情况,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向社会公开;3、对监督对象进行回访,对检查结果进行抽查,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 监督检查局经办人员;监督检查局分管负责人
    8 对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行为的处罚 4 立项风险:1.未按相关程序确定监督对象;2.对群众举报事项未按规定程序办理。 1、制订工作计划;2、对于举报案件严格按信访规定进行办理。 监督检查局经办人员;监督检查局分管负责人
    检查风险:1.违反规定程序实施检查的;2.对知悉的财政、财务和会计违法行为未及时处置;3.泄露监督检查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4.利用监督检查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1、严格执行检查纪律;2、加强对检查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监管;3、严格执行检查程序。 检查组经办人员;检查组组长;监督检查局主要负责人
    处理风险:1.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2.法律法规运用错误;3.未告知监督对象作出处理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依法享有的权利;4.未听取监督对象的陈述和申辩;5.对监督对象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未进行复核;5.监督对象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未予采纳。 1、依据违法事实,严格细化处理处罚适用的法律法规;2、集体讨论,严格审批制度; 3、严格执行告知制度和审理复核制度。4、认真听取监督对象的陈述和申辩。 监督检查局经办人员;监督检查局主要负责人
    执行风险:1.未履行处理决定送达程序;2.监督对象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未予跟踪监督。 1、严格执行送达程序;2、对监督对象作出的处理决定及其执行情况,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向社会公开;3、对监督对象进行回访,对检查结果进行抽查,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 监督检查局经办人员;监督检查局分管负责人
    9 对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行为的处罚 4 立项风险:1.未按相关程序确定监督对象;2.对群众举报事项未按规定程序办理。 1、制订工作计划;2、对于举报案件严格按信访规定进行办理。 监督检查局经办人员;监督检查局分管负责人
    检查风险:1.违反规定程序实施检查的;2.对知悉的财政、财务和会计违法行为未及时处置;3.泄露监督检查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4.利用监督检查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1、严格执行检查纪律;2、加强对检查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监管;3、严格执行检查程序。 检查组经办人员;检查组组长;监督检查局主要负责人
    处理风险:1.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2.法律法规运用错误;3.未告知监督对象作出处理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依法享有的权利;4.未听取监督对象的陈述和申辩;5.对监督对象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未进行复核;5.监督对象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未予采纳。 1、依据违法事实,严格细化处理处罚适用的法律法规;2、集体讨论,严格审批制度; 3、严格执行告知制度和审理复核制度。4、认真听取监督对象的陈述和申辩。 监督检查局经办人员;监督检查局主要负责人
    执行风险:1.未履行处理决定送达程序;2.监督对象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未予跟踪监督。 1、严格执行送达程序;2、对监督对象作出的处理决定及其执行情况,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向社会公开;3、对监督对象进行回访,对检查结果进行抽查,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 监督检查局经办人员;监督检查局分管负责人
    10 对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行为的处罚 4 立项风险:1.未按相关程序确定监督对象;2.对群众举报事项未按规定程序办理。 1、制订工作计划;2、对于举报案件严格按信访规定进行办理。 监督检查局经办人员;监督检查局分管负责人
    检查风险:1.违反规定程序实施检查的;2.对知悉的财政、财务和会计违法行为未及时处置;3.泄露监督检查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4.利用监督检查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1、严格执行检查纪律;2、加强对检查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监管;3、严格执行检查程序。 检查组经办人员;检查组组长;监督检查局主要负责人
    处理风险:1.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2.法律法规运用错误;3.未告知监督对象作出处理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依法享有的权利;4.未听取监督对象的陈述和申辩;5.对监督对象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未进行复核;5.监督对象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未予采纳。 1、依据违法事实,严格细化处理处罚适用的法律法规;2、集体讨论,严格审批制度; 3、严格执行告知制度和审理复核制度。4、认真听取监督对象的陈述和申辩。 监督检查局经办人员;监督检查局主要负责人
    执行风险:1.未履行处理决定送达程序;2.监督对象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未予跟踪监督。 1、严格执行送达程序;2、对监督对象作出的处理决定及其执行情况,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向社会公开;3、对监督对象进行回访,对检查结果进行抽查,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 监督检查局经办人员;监督检查局分管负责人
    11 对代理记账机构及其负责人、主管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及其从业人员违反规定出具虚假申请材料或者备案材料的处罚 4 立项风险:1.未按相关程序确定处罚对象;2.对群众举报事项未按规定程序办理。 1、制订工作计划;2、对于举报案件严格按信访规定进行办理。 会计股经办人员;会计股分管负责人
    检查风险:1.违反规定程序实施检查的;2. 对知悉的违法行为未及时处置的;3.泄露监督检查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4.利用监督检查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1、严格执行检查纪律;2、加强对检查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监管;3、严格执行检查程序。 检查组经办人员;检查组组长;监督检查局主要负责人
    处理风险:1.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2.法律法规运用错误;3.未告知监督对象作出处理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依法享有的权利;4.未听取监督对象的陈述和申辩;5.对监督对象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未进行复核;6.监督对象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未予采纳。 1、依据违法事实,严格细化处理处罚适用的法律法规;2、集体讨论,严格审批制度; 3、严格执行告知制度和审理复核制度。4、认真听取监督对象的陈述和申辩。 会计股经办人员;会计股主要负责人
    执行风险:1.未履行处理决定送达程序;2.监督对象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未予跟踪监督。 1、严格执行送达程序;2、对监督对象作出的处理决定及其执行情况,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向社会公开;3、对监督对象进行回访,对检查结果进行抽查,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 会计股经办人员;会计股分管负责人
    12 对代理记账机构从业人员在办理业务中违反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造成委托人会计核算混乱、损害国家和委托人利益的处罚 4 立项风险:1.未按相关程序确定处罚对象;2.对群众举报事项未按规定程序办理。 1、制订工作计划;2、对于举报案件严格按信访规定进行办理。 会计股经办人员;会计股分管负责人
    检查风险:1.违反规定程序实施检查的;2. 对知悉的违法行为未及时处置的;3.泄露监督检查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4.利用监督检查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1、严格执行检查纪律;2、加强对检查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监管;3、严格执行检查程序。 检查组经办人员;检查组组长;监督检查局主要负责人
    处理风险:1.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2.法律法规运用错误;3.未告知监督对象作出处理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依法享有的权利;4.未听取监督对象的陈述和申辩;5.对监督对象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未进行复核;6.监督对象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未予采纳。 1、依据违法事实,严格细化处理处罚适用的法律法规;2、集体讨论,严格审批制度; 3、严格执行告知制度和审理复核制度。4、认真听取监督对象的陈述和申辩。 会计股经办人员;会计股主要负责人
    执行风险:1.未履行处理决定送达程序;2.监督对象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未予跟踪监督。 1、严格执行送达程序;2、对监督对象作出的处理决定及其执行情况,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向社会公开;3、对监督对象进行回访,对检查结果进行抽查,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 会计股经办人员;会计股分管负责人
    13 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而擅自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六类情形的处罚 4 立项风险:1.未按相关程序确定监督对象;2.对群众举报事项未按规定程序办理。 1、制订工作计划;2、对于举报案件严格按信访规定进行办理。 采购办经办人员;采购办分管负责人
    检查风险:1.违反规定程序实施检查的;2.对知悉的财政、财务和会计违法行为未及时处置;3.泄露监督检查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4.利用监督检查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1、严格执行检查纪律;2、加强对检查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监管;3、严格执行检查程序。 检查组经办人员;检查组组长;监督检查局主要负责人
    处理风险:1.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2.法律法规运用错误;3.未告知监督对象作出处理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依法享有的权利;4.未听取监督对象的陈述和申辩;5.对监督对象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未进行复核;5.监督对象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未予采纳。 1、依据违法事实,严格细化处理处罚适用的法律法规;2、集体讨论,严格审批制度; 3、严格执行告知制度和审理复核制度。4、认真听取监督对象的陈述和申辩。 采购办经办人员;采购办主要负责人
    执行风险:1.未履行处理决定送达程序;2.监督对象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未予跟踪监督。 1、严格执行送达程序;2、对监督对象作出的处理决定及其执行情况,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向社会公开;3、对监督对象进行回访,对检查结果进行抽查,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 采购办经办人员;采购办分管负责人
    14 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与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等四类情形的处罚 4 立项风险:1.未按相关程序确定监督对象;2.对群众举报事项未按规定程序办理。 1、制订工作计划;2、对于举报案件严格按信访规定进行办理。 采购办经办人员;采购办分管负责人
    检查风险:1.违反规定程序实施检查的;2.对知悉的财政、财务和会计违法行为未及时处置;3.泄露监督检查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4.利用监督检查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1、严格执行检查纪律;2、加强对检查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监管;3、严格执行检查程序。 检查组经办人员;检查组组长;监督检查局主要负责人
    处理风险:1.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2.法律法规运用错误;3.未告知监督对象作出处理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依法享有的权利;4.未听取监督对象的陈述和申辩;5.对监督对象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未进行复核;5.监督对象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未予采纳。 1、依据违法事实,严格细化处理处罚适用的法律法规;2、集体讨论,严格审批制度; 3、严格执行告知制度和审理复核制度。4、认真听取监督对象的陈述和申辩。 采购办经办人员;采购办主要负责人
    执行风险:1.未履行处理决定送达程序;2.监督对象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未予跟踪监督。 1、严格执行送达程序;2、对监督对象作出的处理决定及其执行情况,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向社会公开;3、对监督对象进行回访,对检查结果进行抽查,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 采购办经办人员;采购办分管负责人
    15 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违反本法规定隐匿、销毁应当保存的采购文件或者伪造、变造采购文件的处罚 4 立项风险:1.未按相关程序确定监督对象;2.对群众举报事项未按规定程序办理。 1、制订工作计划;2、对于举报案件严格按信访规定进行办理。 采购办经办人员;采购办分管负责人
    检查风险:1.违反规定程序实施检查的;2.对知悉的财政、财务和会计违法行为未及时处置;3.泄露监督检查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4.利用监督检查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1、严格执行检查纪律;2、加强对检查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监管;3、严格执行检查程序。 检查组经办人员;检查组组长;监督检查局主要负责人
    处理风险:1.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2.法律法规运用错误;3.未告知监督对象作出处理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依法享有的权利;4.未听取监督对象的陈述和申辩;5.对监督对象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未进行复核;5.监督对象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未予采纳。 1、依据违法事实,严格细化处理处罚适用的法律法规;2、集体讨论,严格审批制度; 3、严格执行告知制度和审理复核制度。4、认真听取监督对象的陈述和申辩。 采购办经办人员;采购办主要负责人
    执行风险:1.未履行处理决定送达程序;2.监督对象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未予跟踪监督。 1、严格执行送达程序;2、对监督对象作出的处理决定及其执行情况,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向社会公开;3、对监督对象进行回访,对检查结果进行抽查,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 采购办经办人员;采购办分管负责人
    16 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等六类情形的处罚 4 立项风险:1.未按相关程序确定监督对象;2.对群众举报事项未按规定程序办理。 1、制订工作计划;2、对于举报案件严格按信访规定进行办理。 采购办经办人员;采购办分管负责人
    检查风险:1.违反规定程序实施检查的;2.对知悉的财政、财务和会计违法行为未及时处置;3.泄露监督检查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4.利用监督检查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1、严格执行检查纪律;2、加强对检查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监管;3、严格执行检查程序。 检查组经办人员;检查组组长;监督检查局主要负责人
    处理风险:1.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2.法律法规运用错误;3.未告知监督对象作出处理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依法享有的权利;4.未听取监督对象的陈述和申辩;5.对监督对象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未进行复核;5.监督对象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未予采纳。 1、依据违法事实,严格细化处理处罚适用的法律法规;2、集体讨论,严格审批制度; 3、严格执行告知制度和审理复核制度。4、认真听取监督对象的陈述和申辩。 采购办经办人员;采购办主要负责人
    执行风险:1.未履行处理决定送达程序;2.监督对象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未予跟踪监督。 1、严格执行送达程序;2、对监督对象作出的处理决定及其执行情况,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向社会公开;3、对监督对象进行回访,对检查结果进行抽查,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 采购办经办人员;采购办分管负责人
    17 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依法开展采购活动等十一类情形的处罚 4 立项风险:1.未按相关程序确定监督对象;2.对群众举报事项未按规定程序办理。 1、制订工作计划;2、对于举报案件严格按信访规定进行办理。 采购办经办人员;采购办分管负责人
    检查风险:1.违反规定程序实施检查的;2.对知悉的财政、财务和会计违法行为未及时处置;3.泄露监督检查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4.利用监督检查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1、严格执行检查纪律;2、加强对检查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监管;3、严格执行检查程序。 检查组经办人员;检查组组长;监督检查局主要负责人
    处理风险:1.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2.法律法规运用错误;3.未告知监督对象作出处理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依法享有的权利;4.未听取监督对象的陈述和申辩;5.对监督对象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未进行复核;5.监督对象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未予采纳。 1、依据违法事实,严格细化处理处罚适用的法律法规;2、集体讨论,严格审批制度; 3、严格执行告知制度和审理复核制度。4、认真听取监督对象的陈述和申辩。 采购办经办人员;采购办主要负责人
    执行风险:1.未履行处理决定送达程序;2.监督对象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未予跟踪监督。 1、严格执行送达程序;2、对监督对象作出的处理决定及其执行情况,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向社会公开;3、对监督对象进行回访,对检查结果进行抽查,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 采购办经办人员;采购办分管负责人
    18 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按照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政府采购信息等五类情形的处罚 4 立项风险:1.未按相关程序确定监督对象;2.对群众举报事项未按规定程序办理。 1、制订工作计划;2、对于举报案件严格按信访规定进行办理。 采购办经办人员;采购办分管负责人
    检查风险:1.违反规定程序实施检查的;2.对知悉的财政、财务和会计违法行为未及时处置;3.泄露监督检查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4.利用监督检查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1、严格执行检查纪律;2、加强对检查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监管;3、严格执行检查程序。 检查组经办人员;检查组组长;监督检查局主要负责人
    处理风险:1.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2.法律法规运用错误;3.未告知监督对象作出处理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依法享有的权利;4.未听取监督对象的陈述和申辩;5.对监督对象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未进行复核;5.监督对象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未予采纳。 1、依据违法事实,严格细化处理处罚适用的法律法规;2、集体讨论,严格审批制度; 3、严格执行告知制度和审理复核制度。4、认真听取监督对象的陈述和申辩。 采购办经办人员;采购办主要负责人
    执行风险:1.未履行处理决定送达程序;2.监督对象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未予跟踪监督。 1、严格执行送达程序;2、对监督对象作出的处理决定及其执行情况,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向社会公开;3、对监督对象进行回访,对检查结果进行抽查,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 采购办经办人员;采购办分管负责人
    19 对采购人未按照规定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等四类情形的处罚 4 立项风险:1.未按相关程序确定处罚对象;2.对群众举报事项未按规定程序办理。 1、制订工作计划;2、对于举报案件严格按信访规定进行办理。 采购办经办人员;采购办分管负责人
    检查风险:1.违反规定程序实施检查的;2. 对知悉的违法行为未及时处置的;3.泄露监督检查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4.利用监督检查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1、严格执行检查纪律;2、加强对检查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监管;3、严格执行检查程序。 检查组经办人员;检查组组长;监督检查局主要负责人
    处理风险:1.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2.法律法规运用错误;3.未告知监督对象作出处理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依法享有的权利;4.未听取监督对象的陈述和申辩;5.对监督对象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未进行复核;6.监督对象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未予采纳。 1、依据违法事实,严格细化处理处罚适用的法律法规;2、集体讨论,严格审批制度; 3、严格执行告知制度和审理复核制度。4、认真听取监督对象的陈述和申辩。 采购办经办人员;采购办主要负责人
    执行风险:1.未履行处理决定送达程序;2.监督对象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未予跟踪监督。 1、严格执行送达程序;2、对监督对象作出的处理决定及其执行情况,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向社会公开;3、对监督对象进行回访,对检查结果进行抽查,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 采购办经办人员;采购办分管负责人
    20 对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收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等六类行为的处罚 4 立项风险:1.未按相关程序确定处罚对象;2.对群众举报事项未按规定程序办理。 1、制订工作计划;2、对于举报案件严格按信访规定进行办理。 采购办经办人员;采购办分管负责人
    检查风险:1.违反规定程序实施检查的;2. 对知悉的违法行为未及时处置的;3.泄露监督检查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4.利用监督检查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1、严格执行检查纪律;2、加强对检查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监管;3、严格执行检查程序。 检查组经办人员;检查组组长;监督检查局主要负责人
    处理风险:1.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2.法律法规运用错误;3.未告知监督对象作出处理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依法享有的权利;4.未听取监督对象的陈述和申辩;5.对监督对象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未进行复核;6.监督对象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未予采纳。 1、依据违法事实,严格细化处理处罚适用的法律法规;2、集体讨论,严格审批制度; 3、严格执行告知制度和审理复核制度。4、认真听取监督对象的陈述和申辩。 采购办经办人员;采购办主要负责人
    执行风险:1.未履行处理决定送达程序;2.监督对象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未予跟踪监督。 1、严格执行送达程序;2、对监督对象作出的处理决定及其执行情况,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向社会公开;3、对监督对象进行回访,对检查结果进行抽查,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 采购办经办人员;采购办分管负责人
    21 对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收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等六类行为的处罚 4 立项风险:1.未按相关程序确定处罚对象;2.对群众举报事项未按规定程序办理。 1、制订工作计划;2、对于举报案件严格按信访规定进行办理。 采购办经办人员;采购办分管负责人
    检查风险:1.违反规定程序实施检查的;2. 对知悉的违法行为未及时处置的;3.泄露监督检查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4.利用监督检查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1、严格执行检查纪律;2、加强对检查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监管;3、严格执行检查程序。 检查组经办人员;检查组组长;监督检查局主要负责人
    处理风险:1.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2.法律法规运用错误;3.未告知监督对象作出处理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依法享有的权利;4.未听取监督对象的陈述和申辩;5.对监督对象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未进行复核;6.监督对象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未予采纳。 1、依据违法事实,严格细化处理处罚适用的法律法规;2、集体讨论,严格审批制度; 3、严格执行告知制度和审理复核制度。4、认真听取监督对象的陈述和申辩。 采购办经办人员;采购办主要负责人
    执行风险:1.未履行处理决定送达程序;2.监督对象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未予跟踪监督。 1、严格执行送达程序;2、对监督对象作出的处理决定及其执行情况,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向社会公开;3、对监督对象进行回访,对检查结果进行抽查,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 采购办经办人员;采购办分管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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