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主要负责人关于《天长市镇工业园区(集中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以奖代补办法》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7-07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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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2015年天长市政府出台《天长市镇工业园区(集中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以奖代补暂行办法》,2019年印发《关于支持镇域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对我市各镇工业发展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工业产业的发展,以上奖补办法和实施意见存在着一定局限。为更好支持各镇工业园区和工业集中区(以下简称“园区”)集约化、特色化发展,形成主业突出、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的产业发展格局根据《天长市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在征求各镇和相关单位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拟定了《天长市镇工业园区(集中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以奖代补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明确对六园八区奖补资金的目是为支持各镇工业园区和工业集中区集约化、特色化发展,形成主业突出、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的产业发展格局。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该奖补办法由市财政局牵头拟稿,征求了发改委、经信局、金融局、住建局、审计局等部门和各镇(街道)的意见,在充分研究、修改完善后,形成了奖补办法初稿。

    四、工作目标

    第一章总则明确奖补资金的目的、奖补资金总额和奖补资金使用范围。每年市财政安排1亿元的奖补资金,按照不高于镇级投入总额的60%进行奖补。同时明确奖补范围,主要包括园区内道路、桥涵项目,生态环保项目,供电、供水及通讯网络项目,统一修建的标准化厂房项目和路灯、绿化项目等。

    五、主要任务

    第二章园区分类中,将铜城镇、秦栏镇、汊涧镇、杨村镇、金集镇、仁和集镇等6个工业园区(包括其区划调整前原乡镇所在地园区)为优先发展区域,市财政每年在园区奖补资金中安排70%的资金,用于对该区域园区进行奖补;冶山镇、石梁镇、大通镇、郑集镇、永丰镇、万寿镇、新街镇、张铺镇等8个工业集中区(包括其区划调整前原乡镇所在地工业集中区)为特色发展区域,市财政每年在奖补资金中安排30%的资金,用于对该区域工业集中区进行奖补。

    第三章明确奖补项目的申报和批准流程。园区奖补项目实行镇级申报,市相关部门审核,市政府审批的管理制度。各镇在3月底前向市财政局报送当年园区情况简介、当年园区计划建设项目名称、资金投入预算及来源以及项目建设对推动园区发展的作用等有关材料,没有报送的项目不列入奖补范围,市发改委、财政局、住建局、经信局等相关部门对各园区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报市政府审批后组织实施。

    第四章规定奖补资金测算方法。奖补资金按照基础设施投入分类进行奖补。各类园区按照拟分配的奖补资金数除以核实后的投资总额,得出一个系数,各镇投资总额乘以此系数,分别计算出各镇按基础设施投入应得奖补资金。

    第五章规定奖补资金的申请和拨付。市财政采取预拨资金与年终清算相结合的办法,6月底前按各镇投入进度或上年奖补资金数的一定比列进行预拨,年度终了经核查报市政府批准后,进行清算。

    六、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则

    明确奖补范围和奖补原则,每年市财政安排1亿元的奖补资金,按照不高于镇级投入总额的60%进行奖补。

    第二章 园区分类

    铜城镇、秦栏镇、汊涧镇、杨村镇、金集镇、仁和集镇等6个工业园区(包括其区划调整前原乡镇所在地园区)为优先发展区域,园区奖补资金的70%对该区域园区进行奖补;30%的奖补资金用于对冶山镇、石梁镇、大通镇、郑集镇、永丰镇、万寿镇、新街镇、张铺镇等8个工业集中区(包括其区划调整前原乡镇所在地工业集中区)进行奖补。

    第三章 奖补项目的申报和批准

    园区奖补项目由各镇级先行申报,经市相关部门审核、市政府审批后实施。

    第四章 奖补资金测算方法

    奖补资金由市财政按照基础设施投入分园区进行奖补。各类园区按照拟分配的奖补资金数除以核实后的投资总额,得出一个系数,各镇投资总额乘以此系数,分别计算出各镇按基础设施投入应得奖补资金。

    第五章 奖补资金的申请和拨付

    市财政采取预拨资金与年终清算相结合的办法,6月底前进行预拨,年度终了按照规定进行清算。

    七、保障措施

    第六章奖补资金的管理与监督,要求市财政局要切实加强奖补资金的管理与监督,各镇要建立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管理责任制,市财政局、审计局要对奖补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七章附则规定本办法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自2021年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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