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主要负责人解读《2020年财政资金风险防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7-14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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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2020年财政资金风险防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起草背景

        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全面推进“六清”行动,根据《预算法》、《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滁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财政资金风险防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财监【2020219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预算法》、《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全面加强各级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切实强化财政监管,落实单位主体责任,规范单位财务管理行为,有效防控廉政风险,确保财政资金和财政财务人员“双安全”。

    三、起草过程

    20206月,财政监督局根据《滁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财政资金风险防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财监【2020219号)文件精神,草拟《2020年财政资金风险防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初稿,7月初,在充分征求市财政局各股室意见的基础上,对初稿进行了补充完善。    

        四、主要任务

     以“查风险、除隐患、强管理”为目标,紧盯财政资金管理风险隐患关键环节,在各单位开展财政资金风险防控专项整治行动。通过集中整治和持续常抓不懈,进一步推进单位内控制度建设,加强和规范单位财务管理,维护单位财经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五、主要内容

    《方案》共分四个部分:1、总体要求;2、整治内容;3、工作要求;4、保障措施。

    六、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明确责任体系。

    七、下一步工作

    1、构建长效机制。全面建立健全内控制度,进一步完善财务和会计相关管理制度,建立财政资金风险管控长效机制,切实实现长效长治。    

    2、强化问责机制。对单位及财务会计人员履行财务管理职责不清,导致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者造成其他不良影响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规定,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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