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评结果】天长市2019年镇(街道)财政资金监管和惠农补贴资金管理发放工作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0-04-07 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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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我市按照《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加强乡村财政事务管理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的意见》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以优化乡镇财政职能为切入点,以服务农村改革发展为目的,以提升乡镇财政管理水平为重点,夯实乡镇财政监督问责,规范惠农补贴资金管理发放,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保障。在2019年省财政厅举办的财政所长培训班和全省乡村财政事务管理工作培训会上,分别作内控管理和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典型交流发言。

    一、财政资金监管基础工作扎实,重点工作突出

    1、完善配套措施,健全监管制度。及时转发《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加强乡村财政事务管理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的意见》(皖财乡[2019]1151)等文件,进一步完善我市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制度,加强对乡镇财政工作的督查和指导,明确乡镇财政的职责范围、督查任务和重点环节。转发《安徽省财政厅等十四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惠农补贴资金管理“一卡通”打卡发放操作规程〉的通知》,保障惠农政策有效落实、补贴资金精准发放。同时,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完善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天长市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认真落实对乡镇财政的监管要求,围绕目标,注重实效,督查坚持问题导向,务求在重点环节和重点方向取得突破等,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完善配套措施,确保我市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和惠农补贴发放工作有序开展,不断推进。

    2、完善工作机制,创新监管方式。一是做好财政监管信息数据共享。拓展 “一卡通”系统功能,确立了“部门发放、财政审核、银行发钱”发放机制,充分发挥“一卡通”比对系统作用,确保每笔资金发放无差错。二是做好监管资金的信息传递与反馈。财政资金监管联络员负责确认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资金信息,并传递给各财政专管员明确乡镇财政专管员的监管职责,财政专管员将实际核查结果及时反馈给财政资金监管联络员,财政资金监管联络员通过监管系统及时向市局进行反馈,并提出反馈意见和建议。三是创新公开公示形式。明确各项财政资金公示内容,并明确镇、村两级公示职责,实行分类分层公开,完善固定公开、定期公开、及时公开等方式,充分运用线上线下、墙上墙下相结合方式。对于影响较大、群众关注度较高的镇(街道)财政资金,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短信等方式进行政策宣传,丰富公开公示手段。四是强化日常抽查巡查。要求各 镇(街道)财政所(分局)充分发挥就近监管的优势,负责对镇(街道)财政资金开展抽查巡查,是抽查巡查的主要承担者。财政专管员定期不定期开展基础数据核实、项目实施跟踪等查实行动,发现问题及时督办整改。市财政局对部分资金进行抽查巡查,并督导和检查镇(街道)财政所(分局)抽查巡查工作情况。

    2019年,我市纳入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系统资金19.01亿元,市财政局相关股室共向镇(街道)传递监管信息81次,市财政局开展抽查巡查工作168次,各镇(街道)开展抽查巡查工作2165次,市镇(街道)公开公示共5215次,并取得一定成效。

    3、开展专项治理,严格责任落实。天长市财政局根据《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 省民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审计厅 省扶贫办 省银保监会关于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的通知》(皖财监[2019]366号)要求,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的通知》(财监[2019]47),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检查工作。我市成立了由财政局、审计局、农委等部门组成的三个检查小组,分别对15个镇的一卡通专项自理自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每个镇深入1-3个行政村,并随机抽取5-10个农户进行走访调查,了解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开展情况。通过专项治理达到“堵塞漏洞、规范管理、便利群众、防治腐败”的目的,坚决斩断伸向惠民惠农尤其是扶贫资金的“黑手”,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我局在拨付资金时,各相关股室根据各项补贴资金的发放时间、标准等规定,及时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市国库支付中心账户,市农村财政管理服务中心委托农商行及时通过“一卡通”将补贴资金足额打卡发放。一般资金在5个工作日内、应急救灾资金在2个工作日内打入农民个人“一卡通”补贴帐户,确保了补贴资金发放的及时准确,年终发放率达到100%。尤其对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户补贴资金均能及时足额发放,安全快捷打卡发放到户。

    二、财政资金监管工作质量提升,监管效果显著

    1、开展分类监管,提高监管实效。我市根据镇(街道)财政资金的不同特点,开展分类监管,继续做到“四个结合”:第一,把预算资金监管与镇(街道)财政管理结合起来,加强预算资金管理,严格资金拨付程序,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指标。同时,加强镇(街道)财政支出管理,严格履行“三签字”手续;第二,把项目类资金监管与农村公益性事业财政奖补等项目资金管理结合起来。按照资金项目建立资金监管台账,全面实行信息通达,公开公示,抽查巡查制度,完善工程项目的“六制”管理,切实保证各级财政资金用到工程项目中去,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第三,把补贴类资金监管与惠农补贴资金发放结合起,实行市、镇、村三级公示,开通网站查询补贴发放窗口,丰富公开公示方式等,增加各项补贴资金发放的透明度。第四,把村级资金监管与村级组织保障结合起来,除将村级的资金、资产、资源纳入三资平台进行管理外,定期对村级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同时,加强村级运转经费保障工作,将村级保障经费足额列入预算,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切实保障农村社会稳定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

    2、加强扶贫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滁州市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部署,进一步压实脱贫攻坚责任,全面提升2019年全市困难群众帮扶工作暨县域结对帮扶萧县工作成效,依据滁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滁州市2019年县(市、区)脱贫攻坚暨困难群众帮扶工作考核办法》和有关政策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天长市2019年困难群众帮扶暨县域结对帮扶萧县工作成效考核办法》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政府、包村干部、村两委关于扶贫的工作职责,职责清晰,责任明确。

    3加强财政基础建设,提高基层管理水平。一是依托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系统,安排专人负责资金监管系统数据录入维护工作,并及时高效建立健全预算资金、补贴类资金、项目类资金和村级资金监管台账,提高信息化监管水平,确保监管工作取得实效。二是组织业务培训,加强工作指导,积极开展创新监管机制工作。2019年市财政局和农村财政管理服务中心组织召开了三次培训,进行工作指导、业务培训等。三是开展财政财务互审工作。2019年为进一步加强镇(街道)财政建设,夯实镇(街道)会计基础工作,推动基层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根据修订的《天长市镇(街道)财政财务互审工作实施细则》(财农村[2018]114号)文件,对各乡镇预决算管理、财务会计管理、内部控制管理各方面进行集中互审。互审工作由市农村财政管理服务中心牵头,市纪委、监委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配合,从各财政所抽调相关人员组成互审小组,采用交叉互审的方式,并定期回访互审处理意见,认真督促相关镇(街道)整改落实,将各乡镇互审结果纳入年终对各乡镇财政所的考评考核范围。今年市局还进行了两次党风廉政建设和资金安全管理等综合巡查。四是开展工作督查巡查。为进一步规范资金运行,完善监管机制,堵塞管理漏洞,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提升工作效能,加强廉政建设。今年市局进行了两次党风廉政建设和资金安全管理等综合巡查。五是严格财政资金账户管理,财政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收入及时缴库,杜绝“坐支”现象;财政印章分开保管,财政票据实行专人管理、专柜储存、及时领销。建立起财政“四项资金”的监管台账,内容完整,材料清晰,目标明确。根据各岗位之间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的原则,财政内部实行交叉分工,不相融岗位不得一个兼任,定期进行轮岗,形成内部制衡机制。天长市财政局出台了《预决算管理制度》、《财务审批制度》、《招标采购管理制度》等内控管理制度,并印发了《天长市镇(街)财政制度汇编》,人手一册,按月学习,熟记于心。各所做到职责制度上墙、流程上墙,将每个内控环节落实到人。通过梳理排查各个岗位风险点,查找潜在风险,制定有效管控的风险防控措施,出台乡镇财政资金风险防控清单。通过加强财政内控体系建设,使财政内控水平和财政干部素质都得到了提升。

    三、镇(街道)财政资金监管长效机制建立,工作推动有力

    1、按月报送农村财政管理信息。转发《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建立农村财政管理工作信息报送制度的通知》,各镇(街道)财政所(分局)按月向市局报送信息,同时保证信息质量,信息报送列入市局对财政所(分局)的考评范围。

    2、大力宣传资金监管工作。为体现监管工作成效,我市及各镇(街道)积极宣传资金监管工作,充分体现监管成效:财政部网站发布“天长市财政局推进乡镇财政内控建设确保乡镇财政资金安全”、“天长市财政局当好“三员”,进一步强化小金库源头管理”,“天长市郑集镇多措并举扎实做好资金监管工作”,安徽财政刊登《郑集镇强化财政资金监管》,安徽民生网发布《天长统筹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等信息,各镇(街道)还通过天长市政府网、先锋网等媒体广泛宣传资金监管工作。

    3开展监管考评考核工作。按照考评要求,对照评分标准,逐项进行考评。同时,市政府将财政资金监管工作列入镇(街道)和市直部门的考核范围,市财政局将镇(街道)财政资金监管工作列入对财政所的考核范围,具体明确监管内容,层层落实监管责任,建立健全镇(街道)财政资金监管长效机制。

    四、取得工作成效

    1、资金使用和惠农政策更加透明,群众受益感明显增强。通过对纳入监管的四项资金进行全方位、多渠道、多层次的公开公示,各类资金使用更加透明,群众更加满意;同时通过网站、媒体以及开通监督投诉热线等宣传方式,不断提高惠农政策的透明度和知晓率,有效促进了涉农政策的落实。

    2、结合本地实际,创新工作机制,资金监管责任得以明确。把涉农资金监管工作列入包村干部的职责范围,同时,每个村都安排固定的乡镇财政专管员,协助包村干部处理与涉农补贴资金、项目建设资金和村级资金有关的监管工作,乡镇政府与包村干部、财政所与财政专管员签订了责任书,明确了资金的监管责任。

    3、监管效果明显,基层矛盾有效化解。我市实行名片制度,广大农民群众遇到矛盾和问题,随时能与包村干部和财政专管员联系,包村干部和财政专管员及时采取措施,为群众化解一些矛盾和问题。同时我市开展专题走访调研活动,梳理整理建立了“问题库”,并根据问题的具体情况切实加以解决,及时化解了基层矛盾。

    4、乡镇财政资金管理总体上规范有序、合符规定,资金运行总体上安全平稳、监督有力,资金使用总体上注重绩效、效益明显。我市依据省厅下发的一系列资金监管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从资金监管的乡镇财政资金管理、运行、使用等方面制定了相应的制度文件并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有力的确保我市在乡镇财政资金管理规范有序、符合规范;资金运行安全平稳、监督有力;资金使用注重绩效、效益明显,发现存在资金监管问题及时整改并落实到位。

    五、下一步工作

     1、进一步加强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党建引领,建立党风廉政建设预警机制, 认真查找内控管理风险点,制定问题责任清单,及时落实整改互审、巡查等发现的问题。加大风险防控,确保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2、进一步增强财政资金监管领导小组作用,把此项工作列为政府日常工作,创新监管工作。财政专管员主动引导、密切配合包村干部开展资金监管活动,负责监管资料的收集、整理,协助包村干部开展监管工作。

    3、加大培训力度,提高监管水平。镇(街道)财政所将根据财政资金监管程序图,细化监管工作步骤,制定具体监管工作方法和量化工作标准,确保各项资金监管到位。

    4、完善项目资金支付台账,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开展乡镇涉农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村级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

    5、注重工作宣传,加大督查考核力度,提高乡镇涉农资金使用效率。

    近年来,我市在财政资金监管工作、惠农补贴发放工作和内控管理制度上不断完善,虽然得到了领导的肯定,我们还将继续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借鉴经验,找准自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迎难而上,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促使我市财政资金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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