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项依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发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07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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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县(区)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审计(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完善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发放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完善系统拓展。经过各级财政部门共同努力,惠农补贴“一卡通”系统拓展应用工作全面完成,提升了基层财政工作效能,降低了管理成本。但个别县区仍存在部门拓展不到位、成果运用不明显等问题。各地要在去年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系统建设,做到部门拓展全覆盖。既要在拓展延伸工作中厘清责任又要坚守监管职能。要继续向新组建部门、向财政内部涉农股室拓展延伸功能。全面形成以岗位为点、程序为线、制度为面的长效发放机制。

        二、维护基础信息。信息准确率是“一卡通”管理发放工作的基础和关键,农户基础信息和数据库信息不精准,直接影响补贴资金发放效果、农户收入分配等。各地财政部门要主动与有关部门会商,集中时间、人力,提高信息准确率、二代身份证使用率,做好数据维护工作。对于不完整、不准确的农户基础信息,要重新采集、核实,切实发挥好平台基础功能和支撑作用。进一步和扶贫部门对接,加强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户、贫困村、脱贫村的精准标识工作,保留好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资料。此项工作纳入2019年惠农补贴绩效评价重点内容。标识工作以县为单位于2019831日上报省财政厅(只需提供电子版)。

        三、完善卡折使用。县(区)财政部门要继续加强惠农补贴资金专用存折管理使用。严禁任何人、任何单位不与财政部门协商擅自违规收取农户“一卡通”存折。在社保卡已推广使用的地方,财政部门和代发金融机构要加强政策宣传、分类分层指导、规范操作程序、完善服务保障,换发社保卡的同时,必须配备相应的存款对账簿,方便农户取款对账,确保平稳过渡。各地如开展换发社保卡工作,必须是财政部门和代发金融机构联合行文,向省财政厅和省级金融机构报告(前期已换发的地方,重新补报)。    

        四、清理“一户多卡”。据了解,全省还有一些地方存在“一户多卡”的现象。“一户多卡”容易造成农民群众辨识使用混淆,违背了“一卡通”管理和支付方式改革的初衷。各地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对各级财政安排并直接发放给农民用于保障基本生活需要和发展农业生产等各类补贴资金进行清理整合,全部纳入“一卡通”管理发放。杜绝“卡出多门”、“一户多卡”等现象。各市于20199月底将所辖县(区)清理情况汇总上报。

        五、落实公开公示。各地要严格落实《安徽省惠农补贴资金管理“一卡通”打卡发放操作规程》和《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推进乡镇涉农资金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进一步明确责任,规范程序,强化监督。要加强对同级部门、单位的联系指导,形成不同层级间信息公开工作的良性互动,推进建立信息公开横向联系、信息反馈机制;要加强对内部股室和乡镇财政的监督检查,推进建立财政科室之间、县乡财政之间信息沟通机制,实现互联互通,形成工作合力,确保补贴对象真实、公开公示到位、补贴资金到户、监督执纪有效。

        六、加强数据运用。各地要参照省厅惠农补贴资金分析表,结合工作实际,对区域内惠农补贴资金发放数据进行全面、系统、分层次分类别的统计分析。一是精准掌握各类补贴对象、补贴项目、补贴标准的真实状况,提升监督管理的精准性和针对性;二是通过数据深度挖掘分析,对系统风险进行预测预警,降低违规操作风险;三是为有关部门决策提供系统、准确、科学参考依据,实现由被动响应向主动服务转变。自2019年起,建立数据分析报送制度,请各县(区)于每年715日和次年115日分别报送半年和全年本区域内惠农补贴资金数据分析报告。

        七、推进系统升级。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网络版使用后,为补贴资金安全、及时发放到户起到了关键作用。但同时还存在系统功能不完善等问题。一是重点解决“三联网”问题:财政与公安部门联网,解决户籍信息失真问题;财政与金融部门联网,解决发放数据传递安全与效率问题;惠农补贴系统与动态扶贫监控系统联网,解决信息共享交叉审核问题。二是推进预警纠错功能升级,运用大数据功能,通过数据库信息收集、传递、处理、识别等环节,设定操作预警线。鼓励各县区财政部门先行先试,为全面推开提供好经验、好做法。三是严格指标数录入。自2019年起,各县区要加强指标录入工作的管理,指标以省财政厅分配和各县(区)财政股室提供的指标数额录入到系统,做到真实、准确、及时。

         联系人:耿鹏 0551-68150567   pg1717@163.com

     

     

                                  安徽省财政厅

                                 2019424

     

    信息来源:安徽省财政厅 原文链接:http://czt.ah.gov.cn/public/7041/1400382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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