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民政厅 省财政厅 省残联《关于进一步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的通知》(皖民务函〔2022〕308 号)等文件精神要求,从2024年1月1日起,我市享有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残疾人,补贴标准由80元至100元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100元;享有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残疾人,补贴标准由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8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