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安徽省地名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相关部门(单位)批准,下列名称为标准地名,准予使用,特此公告如下:
序号 |
标准地名 |
罗马字母拼写 |
批准时间 |
批准单位 |
地名类别 |
地理位置 |
申报单位 |
1 |
天长 科创园 |
Tiāncháng Kēchuàng Yuán |
2022年12月13日 |
天长市金牛湖新区筹备工作委员会 |
工业园区 |
金牛湖新区颐养大道南侧、纵二路东侧 |
安徽健元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
在各类标识、公文证件、公开出版物、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等公共平台发布的信息等范围必须使用标准地名,不得擅自更改、简化。
2023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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