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民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0 17:20 来源:天长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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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长市民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天长市民政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方面内容组成。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若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天长市民政局办公室(地址:天长市炳辉中路1号政务中心四楼403,电话:0550—7770403)。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国家、省、市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认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对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行宣传贯彻,同时按照政府要求修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依申请公开申请表;梳理公开事项,优化主动公开目录;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流程;同时健全信息公开审核发布流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做好主动公开要求2021年,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并按照新的目录修改完善了政务公开栏目,涉及残疾人福利工作、社会救助领域改革发展情况、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工作情况。全年“12345”市长热线办件43件,主要涉及婚姻登记、区划调整、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领域。全年主动公开各类信息逾268条,涉及养老服务通用政策、养老机构业务办理、养老机构行业管理信息,及时向群众公开养老服务机构信息、社会救助信息等。

    二是做好依申请公开回复。我局及时更新并发布了依申请公开条件,确保政务公开网上申请平台的渠道畅通。建立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做好信函、来访申请的登记、办理工作。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答复文本,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答复格式规范。全年我局办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如有申请均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答复。

    三是做好政府信息管理。1、积极开展信息公开三审制度,对主动公开内容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 2、及时更新维护、补充完善相关栏目信息。对重点领域“社会公益事业建设”专栏内容进一步完善,及时将机构职责、机构设置、联系方式等主动对外公开。

    四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规范运营政府网站民政局栏目,及时公布更新我局日常工作重点、市民关心的涉及民政领域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等信息,确保信息公开高效及时透明,切实推进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专栏建设。落实信息发布人员每天查阅局长信箱,及时处理咨询、投诉信件,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今年共回复网民留言12条。

    五是做好监督保障工作。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落实规范民政局栏目网站信息发布审核要求,加强政府信息规范化管理。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及时梳理更新信息公开目录,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建立工作考核机制,在年初将政务公开任务分解至相关股室,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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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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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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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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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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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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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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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七)总计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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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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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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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较单一、政策类信息解读力度较弱、政务公开欠缺时效性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同时,做好政策类信息的研讨与解读工作,以人民群众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政策传达。以“及”“准确全面为原则,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系统化和常态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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