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解读】史昭平主任为您解读《关于印发《2020年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天民字〔2020〕62号)

    发布时间:2020-06-18 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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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滁州市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2018-2020年)行动计划》(滁政办〔2018〕59号)和相关文件要求,根据历年各镇街三级养老中心建设情况,制定2020年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建设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为工作方针,以满足社区老人养老等多种需求为目标,以保障高龄特殊困难老人为重点,通过建立社区养老服务体系,逐步完善服务设施、建立服务队伍、拓展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天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应有作用。

    二、工作目标

    年底前,在按每百户不少于15平方米的标准配建社区养老服务用房的基础上,实现县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街道(乡镇)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站三级中心(以下简称三级中心)全覆盖,每个乡镇同步建成3-5个村级养老服务站。

    三、任务分解

    按照《安徽省城乡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建设指导规范(试行)》(皖民福字〔2018〕63号)中明确的各级中心建设规模和功能设置标准,2020年,主要利用现有闲置资源改建方式(也可采取新建方式),共建成7个社区养老服务站,5个乡镇养老服务中心、15个村级养老服务站(详见附件)。

    四、实施步骤

    区分为筹划准备、施工建设、验收整改、全面总结四个阶段。

    (一)筹划准备阶段(5月31日前)

    各镇街根据本辖区2020年建设任务,逐个项目确定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预算,并汇总形成建设方案,按规定进行方案审批和相关建设准备工作。

    (二)施工建设阶段(6月1日至10月30日)

    依据建设方案,按照规范要求,确定施工单位,全面展开项目施工。

    (三)验收整改阶段(10月30日至12月1日)

    项目建设完成后,依据三级中心建设标准和建设方案,及时组织验收,对不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的,及时按要求组织整改。验收通过的,由县级统一制作并下发标识。

    (四)全面总结阶段(12月1日至12月15日)

    对本地2020年三级中心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汇总统计相关数据,梳理经验做法。

    五、有关要求

       (一)思想重视,加强领导。按标准配建社区养老服务用房,推进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建设是提升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能力的重要途径,是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的重要支撑,均已纳入县域经济考核、民生工程考核等。今年是社区养老服务用房达标验收之年,是三级中心建设收官之年,各镇要高度重视,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提请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坚强组织领导,科学统筹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建设。

    (二)积极协调,搞好保障。各镇街牵头做好养老服务三级中心的建设统筹和谋划。要合理利用辖区内配建的社区养老服务用房以及政府闲置资源,解决项目建设用房;要主动与财政等部门沟通协调,解决项目资金保障;确保三级中心建设有序开展和推进。同时,各镇街要依据相关文件要求,优化三级中心运营管理,开展直接为老服务,真正发挥三级中心社会效益。

    (三)把握进度,确保达标。各地要加大检查督导力度,及时掌握和推进项目建设进度,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年度建设任务,7月底前,三级中心建设项目开工率要达50%以上,8月底前,所有项目必须开工,11月底前,所有项目必须符合建设指导规范要求(含2018、2019年已建项目),市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对各地三级中心2020年建设进展情况以及运营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

    请各镇街于4月15日前,将本地2020年三级中心建设方案报市民政局养老服务股;从5月份开始,每月30日前,报送本月三级中心项目推进完成情况;12月16日前报送总结。

    联系人:吴德祥,电话:7770410,邮箱:15608621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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