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民政局新闻发布会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20-06-23 11:04
    【字体:打印

    为加强本机关对外新闻宣传工作的管理,确保我局对外新闻宣传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着力提高新闻发布工作质量和舆论引导能力,努力为全市民政民生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新闻发布的原则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有利于促进工作及社会稳定,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为目的,确保新闻发布主动、及时、准确,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为我局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新闻发言人构成与职责

        (一)新闻发言人构成

        实行新闻发言人制度,新闻发言人由委领导担任,情况特殊的,由局领导指定分管领导担任。

        (二)新闻发言人职责

        新闻发言人是委发布新闻信息的责任人,应根据新闻发布有关规定,及时、准确、系统地做好全委新闻信息公开发布工作,主动引导好舆论导向。其他人员未经新闻发言人授权,不得擅自发布新闻信息。

        及时向上级领导部门通报我委重大举措、重要活动和突发事件,拟定相应的宣传口径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新闻发言人发布新闻信息,其内容和口径须经委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必要时应请示上级部门。

        建立委新闻预警和舆情监控机制,研究、掌握舆论导向及媒体有关报道情况,及时向上级部门通报并有针对性地做好相关工作。

        在上级部门统一指导下,做好外地记者到我委采访的接待工作。

        三、新闻发布的主要内容

       (一)本委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

       (二)全市民政民生工作或事业发展情况;

       (三)重要或突发事件、媒体事件;

       (四)媒体、网民关注的涉及本委的社会热点问题;

       (五)本委需向社会通报的有关情况;

       (六)其他需发布与答复的事项。

        四、新闻发布的方式

        以召开新闻发布会方式为主,以其他方式为补充,根据需要不定期举行。

       (一)新闻发布会

        新闻发布会由局办公室主持,由委新闻发言人发布新闻。也可根据所发布新闻的内容,邀请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或非本委新闻发言人发布新闻。

       (二)其他方式

        以书面问答形式或以发改委名义发表新闻报道。

        局领导同志或委新闻发言人通过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发表讲话或文章。

        经局主要领导同意,局新闻发言人可代表接受记者采访。

        如发生突发公共事件,要客观进行新闻发布,并表明部门态度,及时澄清事实,解疑释惑,正确引导。

        五、新闻发布会的组织

       (一)局办公室负责统筹管理、监督指导本局的新闻发布会工作,包括确定到会新闻单位、协调安排记者现场或会后采访、追踪中外媒体报道情况和社会舆论的反应以及会务工作等。新闻发布内容涉及到的有关业务科室协助负责新闻发布会组织召开。

       (二)协助负责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的业务科室,应当提前准备并提供以下书面材料:

        新闻发布稿,一般不超过三千字,时间不超过二十分钟;

        背景材料,介绍与发布会内容有关的情况,为新闻发布稿的补充材料;

        答问预案,根据媒体近期内对本机关工作所关注的、在发布会上可能被问及的问题,准备简短答问预案;

        主持词,介绍发布会主题、简要背景、发布人、议程等内容;

        其他宣传材料或光盘等电子产品。

       (三)一般情况下,新闻发布会由新闻发言人发布新闻,必要时也可邀请上级部门领导、市领导或有关方面负责人发布新闻。

        六、新闻发布会纪律

       (一)新闻发布会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遵守新闻宣传纪律和有关保密规定,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举办新闻发布会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内容进行,所发布的内容要按照确定的口径统一对外发布。如需变动,要重新审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