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公安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0 17:05 来源:天长市公安局
    【字体:打印

    天长市公安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由天长市公安局编制。本年度报告中使用的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12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天长市公安局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栏目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天长市公安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天康大道3号,电话:0550-7624626,邮编:2393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按照《天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的部署要求,深入贯彻落实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统筹推进、有序衔接,坚持务实求实、便民利企,大力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和互联网+政务服务,努力把政务公开做深、做实、做透,把政务服务做精、做细、做优,努力以公开促进社会监督,以服务促进人民满意,为推动美好天长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主动公开情况。全年在政务公开网站共发布信息180余条,其中政策法规信息10条,办结1条已申请公开事项,政策解读8条,规划计划12条,决策部署落实5条,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信息7条,机构设置信息2条,机构领导信息2条,财政资金28条,行政权力运行类64条,回应群众关切信息6条、监督保障信息2条、政府网站年度报表1条。我局本年度没有收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不断畅通网上及信函受理渠道。 2023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件1件,均按期答复,无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和管理,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严格落实“三审”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的重要作用,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平台的名称、页面设计和栏目设置,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

    (五)监督保障

     一是做好自查整改。每个季度开展自查,自查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找出原因。二是强化专项整改。狠抓政务公开第三方测评问题的问题整改,在第一时间认真研究,及时与市政务公开办沟通交流,找出问题症结,落实整改。三是严格落实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与社会评议制度。全年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06817

    行政强制

     401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828.992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场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政策解读数量不够;

    2.信息公开内容质量有待提高;

    3.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能力有待提高。

    下一步,提升政策解读质量数量,提高信息公开内容质量。同时,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扩大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