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教育体育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3 11:36 来源:天长市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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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现向社会公布天长市教体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期限如无特别说明,均为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天长市教体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天长市广陵路68号,电话0550-7331880,邮编:2393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天长市教体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2023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清单》《安徽省教育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指引目录》等文件精神,结合天长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突出重点工作,着力推进全市教育体育领域信息公开,满足人民群众对教育、体育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主动公开教育体育部门法规、上级政策及解读,公开本级文件,规划计划、工作落实、提案议案办理、权力运行、招标采购等情况,主动回复群众关切问题,公布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全年在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发布信息977条。

    抓好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试点事业单位政务公开。2023年,我局推出天长中学、实验中学、城南小学,试点中小学校政务公开。

    2023年,举办学前教育招生方案媒体发布会1场,参加市电台在线访谈民生工程解读节目1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要求发布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如无依公开申请目录,每月发布情况说明。2023年,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继续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核制度,确保信息内容正确,严防敏感信息上网,不断提升信息公开质量。

    (四)公开平台建设

    安排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上级政务公开办要求,做好平台建设维护工作。2023年,新建“教育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目录,把三所学校纳入教体局信息公开目录。

    (五)监督保障

    始终强化领导力量,突出组织保障。在市教体局政务公开领导组的指导下,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掌握工作要求标准,及时领取工作任务,收集整理发布政务信息。

    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加强制度保障。全年开展2次政务公开业务会议,学习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报告政务公开工作进度和存在的问题,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向更高层次迈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1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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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七)总计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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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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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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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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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信息公开主动性不足,时效性不强,有后补信息情况发生。

    2.信息公开形式单一,深度不足,生动性不足。信息公开以文字形式为主,重点内容不突出,不方便群众检索需要的信息。

    3.对群众关心关切的问题,公开程度不够。未能及时收集群众关心的问题,及时回应,主动公开。通过政务公开,发挥政府服务功能的意识还不够强。

    (二)改进措施

    1.督促各部门提高政务公开意识,及时公开部门信息。

    2.加强政务公开业务能力学习,增强工作水平,提升信息公开质量。

    3.关心群众关切问题,丰富主动公开内容,丰富解读形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天长市教体局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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