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述。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为中小学、幼儿园配备一定数量的安保人员。
2.立项依据。根据公安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公治〔2015〕168号),师生100人以下至少配1名专职保安,100-1000人配2名专职保安,超过1000人,每增加500人配1名专职保安。
3.实施主体:天长市教育体育局
4.起止时间。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5.项目内容。经测算,共需配备保安353名,需保安服务费1270.8万;安保器材购置50万。
6.年度预算安排。2023年度学校安全专项经费预算安排1320.8万元。
7.绩效目标。
目标1: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公安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公治〔2015〕168号),师生100人以下至少配1名专职保安,100-1000人配2名专职保安,超过1000人,每增加500人配1名专职保安。应配备保安353人*3.6万=1270.8万;
目标2:安保器材购置5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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