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修订印发《滁州市民用爆炸物品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28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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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区)民爆行业主管部门:

    为切实加强全市民爆行业应急管理工作,提高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现结合全市民爆行业实际,对《滁州市民用爆炸物品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滁州市民用爆炸物品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滁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5月23

    附件

     

     

     

     

    滁州市民用爆炸物品行业生产安全事故

    应急预案

     

     

     

     

     

     

     

     

     

     

     

    滁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编制

    2022年5月23

     

     

     

     

      

     、总则..........................................5

       (一)编制目的 .................................5

       (二)编制依据 .................................5

       (三)适用范围..................................6

       (四)应急救援体系 .............................6

    (五)应急工作原则..............................7

    二、危险源分析.....................................8

    三、应急管理机构和职责 ....... ....................9

       (一)市县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应急管理机构及职责...10  

       (二)民爆企业应急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10

    四、预防与预警....................................11

       (一)事故预防.................................11

       (二)事故预警.................................11

       (三)信息报告与处置...........................12

    五、应急响应......................................13

       (一)响应分级................................. 13

       (二)响应程序.................................13

       (三)应急结束.................................14

    六、信息发布......................................14

    七、后期处置...................................... 14

    八、保障措施......................................15

       (一)通讯与信息保障...........................15

       (二)应急队伍保障.............................15

       (三)应急物资装备保障.........................15

       (四)经费保障.................................15

    九、培训与演练....................................15

    十、奖励与责任追究................................16

       (一)奖励.....................................16

       (二)责任追究.................................16

    十一、附则........................................16

     

    附件1.全市民爆行业应急通讯录

              2.滁州市经信局民爆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队伍

    3.市民爆行业危险源名称及位置

     

     

     

     

     

     

     

     

     

    滁州市民用爆炸物品行业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  

    (一)编制目的

    规范全市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以下简称:民爆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和响应程序;提高对突发事故的综合应急处置能力;及时、科学、有效地响应民爆物品生产、销售企业(以下简称:民爆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保护职工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主席令第六十九号)

    3.《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

    4.《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

    5.《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6.《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

    7.《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

    8.《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9.工业和信息化部民爆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10.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20

    1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

    12.《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 21号)

    13.《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

    14.《安徽省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

    15.《安徽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

    16.《安徽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17.其他有关规定。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滁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以下简称市经信局)对全市民爆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指导县(市、区)经信局和民爆企业编制相应预案。

    (四)应急救援体系

    滁州市民爆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分为级三类。分别是:市级经信局县(市、区)经信局和民爆企业级三类分别是: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应急预案体系框图,见图1。

     

     

     

     

     

     

     

     

     

    1  滁州市民爆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框图

     

    (五)应急工作原则

    1.地方主体原则:充分利用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事故应急救援各种资源,在当地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发挥各地民爆行业主管部门、相关单位及民爆企业应急机构力量的作用,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分级响应的原则:全市民爆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管理和实施,实行责任制。各县(市、区)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和民爆企业按照各自职责,组织实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根据本预案和各县(市、区)民爆行业主管部门事故应急体系设置,民爆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按事故大小、危害程度和快捷、有效控制和救援的要求,实施分级响应,开展应急救援。

    3.科学、规范、平战结合原则

    各县(市、区)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和各民爆企业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要科学、规范,要紧密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体现民爆行业特点,通过危险源评估、危险因素辩识、事故类型与危害分析、应急救援措施制定和专家评审等过程,并经过演练形成规范、简洁、实用的应急预案。确保内容和措施针对性强,并能够逐一落实;应急队伍及装备处于备防状态,并通过演练不断完善。

    二、危险源分析

    (一)全市民爆行业危险源名称及位置

    截止到2022年1月份,全市民爆企业分布于6个县(市、区)。共有1家民爆物品销售企业(含6个分公司),主要危险源点为工业炸药、工业雷管和索类火工品储存库。全市民爆行业危险源名称及位置(见附件一)。

    (二)危险性分析

    我市民爆企业销售的民用爆炸物品以工业炸药、工业雷管及工业索类火工品为主。民用爆炸物品具有易燃易爆危险属性,在销售储运过程中存在以下危险

    1.工业炸药、工业雷管受热、撞击摩擦、冲击波、爆轰波、激光、火焰、雷电、静电、射频感应等都有可能引起燃烧、爆炸。

    2.可能发生的其他伤亡事故。

    三、应急管理机构和职责

    滁州市民爆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体系,由市经信局、各县(市、区)经信局和民爆企业的事故应急机构、民爆行业事故应急专家组组成。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依照法定职责和相关责任制分级负责,并与上级业务部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省、市政府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相衔接,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滁州市民爆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机构设置框图,见图2。

     

     

     

     

     

     

     

     

     

     

     

     

     

     

    2  滁州市民爆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机构设置框图

    (一)市、县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应急机构及其职责

    市、县民爆行业主管部门设立事故应急管理机构,对辖区内民爆企业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进行协调和指导,将辖区内民爆企业的事故应急预案纳入当地政府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形成“条块结合”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主要职责为:

    1.贯彻国家及省政府有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制定本行政区域民爆行业应急预案,建立专职或兼职应急队伍和专家组

    3.监督检查辖区内民爆企业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培训、演练和应急准备工作的落实;

    4.接到事故报告后,在迅速组织救援的同时,负责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并按照规定及时上报事故和应急信息;

    5.依据当地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工作分工,开展相应的事故应急工作

    6.积极与当地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为及时开展应急工作创造条件

    7.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二)民爆企业事故应急机构及其职责

    民爆企业事故应急机构是本单位应急工作的组织和执行机构,包括指挥机构及警戒、疏散、救援、救护、通讯、后勤保障等。

    民爆企业事故应急机构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地方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应急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针对本企业的重大危险源,制定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3.根据本企业事故应急救援的需要,建立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应急救援装备和器材、开展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

    4.发生事故时,按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救灾、人员疏散、现场控制与保护、医疗救护等应急救援工作,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5.在规定的时限内,如实向市经信局、当地人民政府以及民爆行业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6.与当地的社会救援、救助网络体系建立稳定、有效的联系,本企业救援力量不足以控制事态时,及时向社会救援机构求助。

    四、预防与预警

    (一)事故预防

    各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应按照民爆行业有关规范、标准和生产技术条件要求,督促民爆企业抓好危险源监控管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断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民爆企业应根据安全生产现状,及时开展风险评估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切实强化危险源管理。

    (二)事故预警

    遭遇地震、洪水、极端气候等自然灾害,以及发现企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时,应予以事故预警

    (三)信息报告和处置

    1.事故等级

    事故等级从高到低分为四级: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一级特别重大事故。发生造成30人及以上死亡,或者100人及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及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级:重大事故。发生造成10人及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及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及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级:较大事故。发生造成3人及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及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及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级:一般事故。发生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事故应急报告

    1)发生死亡事故报告程序

    发生死亡事故的民爆企业必须于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报告县、市、省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滁州市经信局在接到事故报告1小时内书面向省经信厅、滁州市安委办和滁州市应急管理局报告。县(市、区)经信局按照有关规定逐级上报事故信息。

    2)发生造成人员受伤的燃爆事故报告程序

    发生事故的民爆企业应在48小时内报告所在地经信局、滁州市经信局、省经信厅民爆处。

    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时间、地点、事故单位、事故简述(事故类别、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发展趋势)、原因初步判断、现场处置和救援情况等

    3.信息接报、传递与处置

    市经信局事故信息接报部门为非煤矿山和安全生产办公室与市经信局应急值班室。

    1)市经信局接到死亡事故报告后,接报人应对事故基本情况进行记录,立即逐级上报,紧急情况下可越级报告。市经信局视事故情况上报市安委办、市应急管理局、省经信厅。

    2)市经信局接到造成人员受伤的燃爆事故报告后,接报人应对事故基本情况进行记录,随即向分管领导报告,市经信局视情况上报省经信厅。

    五、应急响应

    (一)响应级别

    滁州市民爆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级别由低到高,分为级、级、级三个级别

    级响应——对应于一级和二级事故

    级响应——对应于三级事故

    级响应——对应于四级事故

    (二)响应程序

    响应程序框图,见图3

     

     

     

     

     

     

     

     

     

     

     

    3  滁州市民爆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程序框图

    (三)应急结束

    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完成后,按照谁启动,谁结束的要求,事故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宣布事故应急程序结束,相应的应急响应状态解除

    六、信息发布

    应急预案启动后应依据相关规定发布信息

    七、后期处置

    )现场应急结束后,事发企业应实施现场保护,为事故调查做好准备。

    )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完成后,应总结事故应急经验,修订应急预案,补充事故处理中消耗的应急设备、器材,使之恢复至备防状态。

    )根据有关规定,事故调查组正式进驻事发企业后,应急机构应向事故调查组提供和移交必要的事故情况材料。

    八、应急保障

    (一)通讯与信息保障

    各县(市、区)经信局和民爆企业应建立事故应急救援信息体系,编制民爆行业应急通讯录,明确各级应急联系人及应急联络专用电话(见附件二)。现场应急通讯方式由各单位在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中明确

    (二)应急队伍保障

    根据平战结合和事故应急的需要,各民爆企业要合理设置事故应急抢险救灾组、医疗救护组和其它应急组。应急队员应选择身体好、业务素质高的人员,以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

    (三)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各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民爆企业及其应急机构应当根据各自应急预案和相关救援工作的需要,配备应急救援所需的自防自救、抢险救灾、医疗救护、通讯器材、交通工具等事故应急器材装备,确保应急救援的需要。

    (四)经费保障

    民爆企业应落实应急装备与物资、应急预案培训及演练等年度资金预算,保障必要的应急能力

    九、培训与演练

    民爆企业相关人员应定期参加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应急预案培训。

    民爆企业每年至少应开展2次应急预案演练,以提高应急指挥、现场处置、各种应急救援力量的协同配合能力。综合性演练,应邀请当地政府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应急管理部门现场观摩指导。

    十、奖励与责任追究

    (一)奖励

    在事故应急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1.对处置及时、正确、果断,有效制止险情扩大,或防止次生、衍生事故的,或在应急救援中有突出立功表现的,予以重奖;

    2.完成事故应急任务成绩显著,有效防止重大损失发生的;

    3.抢险、救灾、排险工作中有突出立功表现的;

    4.对事故应急准备与响应提出重要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5.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二)责任追究

    对于事故应急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责任追究

    十一、附则

    (一)本应急预案由市经信局负责制定,报省经信厅、市政府有关部门备案。各县(市、区)经信局和民爆企业按本预案的规定,落实相关工作。

    (二)遇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修改或新的相关法律法规颁布实施,或者民爆行业行政管理体制变化或职能调整,应急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发生较大变动时,市经信局结合事故应急工作的需要对本预案体系及其职能做相应的修改、调整和完善,并报省经信厅、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备案。

    (三)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四)本预案滁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

     

     

     

     

     

     

     

     

     

     

     

     

     

     

    附件1

    滁州市民爆行业事故应急通讯录

     

    一、省经济和信息化厅24小时值班电话:0551-62871122

      真:0551-62871004;0551-62871867

    二、市政府24小时值班电话:0550-3022401

    市应急管理局应急值班电话: 0550-3075692

    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应急领导小组电话

      

                 0550-3069628,18005505581

    副组长

    张正强  副局长       0550-3066108,13399601551

      

    程定军  办公室主任   0550-3075511,19955087118

    徐惠平  盐业科科长   0550-3064990,13855005688

    张建国  非煤办主任   0550-3057133,13866903112

     

     

     

     

     

     

    四、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应急专家组通讯录

     

     

                 

       

       

     

    宋家良

    中煤科工集团淮北爆破技术研究院

    0561-3090281

    13705618031

    副组长

    李运民

    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0561-2338152

    13856126601

    邬本志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0551-6586256

    18605633306

    朱福元

    淮南舜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0554-5128296

    13955416916

     

    曹长城

    北京安联国科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13805553792

    李昌满

    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有限公司

    0555-2404603

    13855541000

    刘治兵

    中煤科工集团淮北爆破技术研究所安评中心

    0561-3091505

    18905618121

    章万龙

    淮南舜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0554-5128322

    13955422961

    何家林

    安徽向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0556-5367610

    18905561952

    杨小四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宁国分公司

    0563-4803099

    18356387378

      

    马鞍山江南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0555-3106081

    13705555092

    范结龙

    安徽恒源技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0552-5082960

    13805566294

      

    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

    0561-2338543

    13966090681

    五、县(市、区)经信局应急通讯录

      

          

        

        

      

    滁州市琅琊区经信局

    0550-3010573

    13721000857

    李晶晶

    0550-3010283

    18955085133

    陈向阳

    天长市经信局

    0550-7770720

    13955098962

    徐大山

    0550-7770718

    13955079355

    吴文良

    明光市经信局

    0550-8022059

    13637043608

    郭茂盛

    0550-2272823

    15905507185

    孙德祥

    来安县经信局

    0550-5612155

    13955028341

      

    0550-5606613

    13855085621

    安华凤

    定远县经信局

    0550-4288163

    13739204007

    程良斌

    0550-4288231

    13956322274

      

    凤阳县经信局

    0550-2551006

    15855039928

    马家喜

    0550-2551001

    13485763672

     

    六、滁州市皖东民爆器材有限公司应急通讯录

      

            

      

      

    郑德明

    滁州市皖东民爆器材有限公司

    0550-3076077

    13905501928

    陈春华

    0550-3076077

    18655015025

      

    滁州市民爆分公司

    0550-3035417

    18905501519

    曾劲松

    0550-7119009

    18905501521

    胡林江

    天长市民爆分公司

    0550-7022724

    13955071582

    赵伟明

    0550-7956028

    13905508134

      

    明光市民爆分公司

    0550-8105932

    13955091790

    刘广奇

    0550-8562358

    18225825062

      

    定远县民爆分公司

    0550-2161160

    13909604309

    刘正友

    0550-2161135

    13855030236

    谢金尚

    来安县分公司

    0550-5608988

    13905505338

      

    0550-5786067

    18055068898

    杜晓超

    凤阳县天明民爆分公司

    0550-6263396

    18655015021

      

    0550-6263398

    18655015028

     

    附件2

    滁州市经信局民爆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队伍

     

    一、应急队伍组织机构

     

      挥:郑德明  滁州市皖东民爆器材有限公司董事长

    副总指挥:陈春华  滁州市皖东民爆器材有限公司总经理

     

       员:

    曾劲松  滁州市民爆分公司副经理

    赵伟明  天长市民爆分公司副经理

         明光市民爆分公司经理

         来安县民爆分公司副经理

    刘正友  定远县民爆分公司副经理

    杜晓超  凤阳县天明民爆分公司经理

    王维义   滁州市皖东民爆器材有限公司工程师

     

     

     

     

     

     

     

    二、应急救援队伍通讯录

     

    职务

    姓名

    单位

    电话

    手机

    总指挥

    郑德明

    滁州市皖东民爆器材有限公司

    3076077

    13905501928

    副总指挥

    陈春华

    滁州市皖东民爆器材有限公司

    3076077

    18655015025

    成员

    王维义

    滁州市皖东民爆器材有限公司

    3076077

    13335501660

    成员

    曾劲松

    滁州市民爆分公司

    7119009

    18905501521

    成员

    赵伟明

    天长市民爆分公司

    7956028

    13905508134

    成员

      

    明光市民爆分公司

    8105932

    13955091790

    成员

    刘正友

    定远县民爆分公司

    2161135

    13855030236

    成员

      

    来安县民爆分公司

    5786067

    18055068898

    成员

    杜晓超

    凤阳县天明民爆分公司

    6263396

    18655015021

     

    三、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

    物资名称

    数量

    存放位置

    规格

    监管单位

    备注

    消防水带

    200米

    库区

     

    各分公司

     

    灭火器

    10个

    库区

    5kg

    各分公司

     

    胶靴

    5双

    库区

     

    各分公司

     

    防毒面具

    5副

    库区

     

    各分公司

     

    应急车辆

    1台

    库区

    卡车

    各分公司

     

    应急医药箱

    1个

    库区

     

    各分公司

     


    附件3

    全市民爆行业(销售企业)危险源名称及位置

     

    序号

    企业名称

    民爆物品仓库所处位置

    1

    滁州市皖东民爆器材有限公司滁州市分公司(民爆物品仓库)

    琅琊区扬子办官山村

    2

    滁州市皖东民爆器材有限公司来安县分公司(民爆物品仓库)

    来安县长山乡长山林场

    3

    滁州市皖东民爆器材有限公司天长市分公司(民爆物品仓库)

    天长市冶山镇横生村

    4

    滁州市皖东民爆器材有限公司定远县分公司(民爆物品仓库)

    定远县范岗乡范岗林场

    5

    滁州市皖东民爆器材有限公司明光市分公司(民爆物品仓库)

    明光市招信镇上周村

    6

    滁州市皖东民爆器材有限公司凤阳县天明分公司(民爆物品仓库)

    凤阳县刘府镇曹店光明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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